499:有種畢業答辯的錯覺!(1 / 1)

不負韶華 寶妝成 1252 字 24天前

聞櫻和雜誌、韓琴之間的官司是民事侵權案。

雜誌刊登的“解約聲明”有違事實,韓琴在天涯論壇上的匿名言論,都侵犯了聞櫻的名譽權,鄭致和的訴求就是要求雜誌和韓琴停止侵害行為,恢複聞櫻即“逆流的魚”這個筆名的名譽,消除他們的不當行為帶來的惡劣影響,公開賠禮道歉,當然,還要有賠償。

口頭上的道歉輕飄飄不痛不癢,鄭致和才不接受呢。

隻有讓對方出血肉痛,才能記住教訓。

鄒蔚君和謝騫、小鯢三人都申請了旁聽。

旁聽席上,還坐著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穿一身灰色西裝,瘦瘦小小的瞧著不起眼,聞櫻卻瞳孔巨震。

這就是上輩子領她入門的恩師!

——老師今天怎麼來了?

聞櫻恍恍惚惚,實在沒料到自己這麼個小案子會驚動恩師。

聞櫻很驚悚去看法官席,生怕今天的主審也是自己的老熟人,老師和師兄都在,再加個熟人,總有種今天是畢業答辯的錯覺。

幸好,法官席上是個陌生麵孔。

瞧著比鄭致和還年輕的一個男法官。

……嘖,鄭師兄就是吃了長相早熟的虧。

韓琴看聞櫻那邊坐了那麼多人旁聽,和自己律師耳語了兩句,韓琴的律師申請清場——審判長沒同意,韓琴臉色不好。

這案子是蓉城當地法院受理的,韓琴的律師認為在蓉城打官司對雜誌和韓琴都非常不利,提出過“管轄權異議”,不過被法院駁回了。

這是一樁侵權案。

在蓉城能看見天涯上的爆料貼,在蓉城也能看見銷售的《愛格》七月刊,雜誌和韓琴的侵權行為不僅發生在魯省,蓉城法院當初能受理此案也是有依據的。

“管轄權異議”被駁回的太快了,韓琴的律師當即覺得不妙,告訴韓琴對方的律師很厲害。

這一場官司,韓琴的律師隻有五成把握。

前提還得是小鯢不得作為證人出庭。

雜誌開除小鯢,就是為了這目的。

哪知小鯢又把雜誌和韓琴告了。

這是兩個案子,律師要先處理眼下這樁。

雙方各自陳訴,鄭致和要求雜誌和韓琴公開道歉,還要求賠償30萬精神損失費。

鄭致和看了聞櫻一眼,一臉嚴肅:“我的當事人是未成年人,是一名高中生,這件事帶給了她非常大的傷害,她還不滿十八歲,承受不了輿論暴力,她的創作生涯受到了影響,她的學業受到了影響,甚至是正常生活,這個年齡是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塑造的關鍵期,現在承受的傷害可能會伴隨我的委托人一生!”

聞櫻太了解鄭致和風格了,立刻配合著做出了害怕的表情。

——啊,自己壓力真的很大,要不是有編輯和律師的鼓勵,都不敢上庭麵對韓主編了。

聞櫻一點都不覺得自己無恥,她以前當律師時也會叮囑委托人要怎麼在法庭上表現。

法官是看證據的,可又不是全看證據,多多少少會帶點主觀情緒。

聞櫻現在是一個害怕韓主編,又要鼓起勇氣和韓主編對薄公堂的小委托人。

韓琴氣壞了,想吐血。

聞櫻才不會害怕她呢!

上回來蓉城,聞櫻父母都沒出現,全程都是聞櫻自己在談出版條件。

一個敢自己和成年人談合約的高中生,不管是聰明還是愚鈍,絕不會和“膽怯”扯上關係!

創作生涯受到了影響?

韓琴還真沒瞧出來哪裡受影響了,《少年偶像》在8月1日上市,韓琴還偷偷看了後半部分,質量不僅沒受影響降低,反而比在雜誌連載時更流暢。

謝騫也覺得鄭致和在信口開河。

《愛格》刊登解約聲明是七月刊,是在上學期期末考試之後。

聞櫻期末考試的排名是進步的,就算沒有進步,也絕不是因為韓琴……當然,出於聞櫻好朋友的立場,謝騫喜歡鄭律師的信口開河。

至少這件事鬨到要打官司,的確耽誤了聞櫻假期做卷子。

少做一張卷子影響不大,少做幾十張卷子影響就大了,萬一聞櫻將來考不上名校,30萬賠償金實在太少了!

當然,這隻是謝騫在法庭上觀念,離開法庭,聞櫻要是以這件事為借口不學習,謝騫就要和聞櫻舊賬、新賬一起算。

韓琴的律師姓熊。

熊律師是個攻擊性很強的律師,還沒有鄭致和的偽裝,鄭致和提出公開道歉和30萬的賠償金,熊律師就對聞櫻提問了。

第一問,問聞櫻在給《愛格》投稿前公開發表過什麼作品。

“沒有,我是中考完才開始嘗試寫作的,第一篇作品就發表在《愛格》上。”

熊律師笑笑,“但你之前肯定向彆的雜誌投過稿,並沒有過稿對嗎?”

聞櫻點頭:“對,沒有過稿。”

“你知道在文學界,特彆是公開發行的報刊雜誌,大家都很忌諱‘一稿多投’吧,你有沒有做過這種事?”

“請被告律師停止誘導我的當事人!”

熊律師咄咄逼人,鄭致和不同意了。

熊律師堅持認為聞櫻的答案很重要,主審席上的年輕審判長示意熊律師繼續提問。

熊律師壓下得意。

聞櫻在心裡罵熊律師是臭傻逼,居然給未成年人下套,專業素養是有了,卻沒有基本的同情心。

當然,有些律師甚至會以自己“夠理智”為榮!

“我知道。”

聞櫻脖子縮了縮,熊律師嘴角上翹,聲音帶著蠱惑:“你知道不能一稿多投,但你還是做了對嗎?就像你在《少年偶像》連載期間,知道《愛格》和韓主編有為你出版小說的意向,你還是接觸了蓉城這邊的出版部——”

“不是!我隻說自己知道不能一稿多投,又沒說自己做過這種事,您、您怎麼能這樣說我?”

嗨。

就這點挖坑能力。

這個姓熊的以為是在對付高中生,沒想到是在對付同行。

合格的律師會在上庭前搜集好證據,優秀的律師則會模擬對方的律師會提出的質疑,提前想好答案。

名譽權官司,韓琴的律師必然會攻擊她的人品,聞櫻早有準備!

不過沒關係,她一開始投稿就是電子郵箱,去年夏天她第一次投稿,一篇小說投給了《花火》,另一篇投給了《愛格》,至今仍有記錄。

一稿多投這種事,聞櫻就沒乾過,她寫的是兩篇不同的小說!

同樣是拒稿,小鯢給了她更多鼓勵,她就認準了《愛格》,最終寫出了讓小鯢認可的短篇成功發表,此後,聞櫻更是一直在給《愛格》供稿……一稿多投,根本不存在嘛。

如果熊律師不相信去年暑假是聞櫻第一次投稿,那就和聞櫻無關,誰質疑就得誰舉證,熊律師自己拿出證據唄!

鄭致和立刻請求法庭查看聞櫻的電子郵箱。

「現實中打官司沒這麼快哈,為了情節緊湊這一段是藝術加工過的,請專業人士不要開杠,包括2005年到2021年這期間法條的變化和完善,如果有人要杠,那就是你對。^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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