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4章581【君主集權憲法】
謹身殿。
三月三,朝廷放假,皇帝今天沒有辦公。
李香君正在研墨,趙瀚親自展紙,將一方鎮紙壓在上麵。
“陛下,墨研好了。”李香君遞來毛筆。
趙瀚提筆寫下一行字:大同中國欽定憲法。
《大同律》的內容,應該參照憲法而編訂,可趙瀚卻讓刑部先編《大同律》。這是因為,憲法裡的一些東西,趙瀚自己都拿不準,今後會根據《大同律》的實施過程而修改。
君主立憲,也有很多種,就像殖民風格各不相同。
西班牙、葡萄牙的海外殖民,完全就是強盜式的掠奪。不僅壓迫土著和黑奴,連本國移民也被盤剝,葡萄牙王室甚至逼得葡萄牙移民,大量脫離母國選擇皈依印度教。
而英國的海外殖民,則延續其攪屎棍風格,其中最為明顯的就是在印度。先伏低做小,獲得印度皇帝信任,再拉攏分化土邦,從中渾水摸魚牟利,再將土邦王公捆綁在自己的利益戰車上。
法國的海外殖民,卻有濃濃的大陸帝國味道,他們會將法國的語言、文化和製度也搬過去。
如果趙瀚今後要搞殖民,肯定是搞法國的那一套。
再來說君主立憲,德國的君主立憲製,跟英國的君主立憲製,除了名字一樣之外,完全就特麼是兩種東西——德國皇帝就是議會主席,有權召開、延期、關閉議會,有權任命宰相,對法律有頒布、監督和執行權,有委派任何官員的權力,皇帝是軍隊的最高領袖。
“第一條,天地交泰,萬物滋生,人為萬物之靈,聚人而成國也。故明腐朽,滿清殘暴,偽順肆虐,是故生靈塗炭,大同中國順應民意而生。既得民心,當合天道,大同是為承天應民之國。此為大同中國!”
“第二條,九州天下之人,皆為華夏之民。漢人為華夏之民,僮、回、蒙、傣、瑤……等各族,若居九州之地,亦為華夏之民也。各族皆黃帝苗裔,猶如失散之手足。漢人為兄長,各族為胞弟也。大同中國,亦華夏之國。中國大同,亦華夏各族之大同。”
“第三條,華夏之國,稟華夏氣運而生,負振興華夏之責。華夏文明傳播之地,當為大同中國之土,切不可或缺其一也。”
這三條,講的是國家、國民和國土。
李香君站在旁邊看著,若有所思,明白而沒徹底明白,總覺得這三條寫得大有深意。
“第四條,大同既為承天應民之國,則人人生而平等,其位雖有三六九等,其格卻無高下之分。民亦人,官亦人,皇帝亦人也。”
“第五條,皇帝雖人,聚民心而為皇,承天道而稱帝,是天人感應之君主也,負有保全大同中國、華夏人民之責。因而立中樞、置百官、定後妃,使社稷穩定、根基牢固、國祚綿延。皇帝為國家君主,為百官、軍隊、萬民之元首,國民須當敬而愛之。”
“第六條,人民有賢能者,皇帝拔而為官。官吏,非民之父母,實為民之兄長。為官者,當以改善民生為己任,為君主推行仁政而至萬民。官亦民,當守法。觸犯《大同律》者,與民犯法同罪。”
“第七條,士農工商皆民,僧道醫卜亦民也。業有不同,人無高低。人民者,當奉公守法,當愛戴君主,當尊敬官員。”
這四條,出自《格位論》和《三原篇》,確定皇帝、官員和人民的地位。
“第八條,內廷也,皇帝之機構……”
“第九條,外廷也,國家之機構……”
接下來兩條,總述內廷和外廷。
內廷主要由皇帝、後宮、女官、侍衛組成,同樣要按照憲法,製定相應的法律。
皇帝為一國之君,家事幾乎等同於國事,內廷的一切都以穩定國祚而展開。包括選納後妃,也是為了穩定國祚,因此皇帝跟禁止納妾的官民不一樣——明朝的官民,也是不準納妾的,至少法律規定如此,隻在一些特定情況例外。
同時,趙瀚又規定,選納後妃、女官和宮女,都不可大張旗鼓的擾民,一切當以民間自願為原則。
而皇城侍衛,為皇帝之親衛,外廷不可插手,否則以謀反論處。
外廷則是內閣領銜,憲法確立了內閣的權責。
甚至規定了閣臣的人數,最少三人,最多九人,必須是單數。若遇分歧,首輔可以決策,但此決策必須獲得皇帝同意。
修補《憲法》和《大同律》,須皇帝、內閣、十部、十曹皆在。
內閣可以根據現狀,提出更改和添加法律。由皇帝召開大朝會,三品以上官員出席九成以上,共商更改法律細則。每人一票,投票超過七成可通過。皇帝,有權駁回!
黨爭屬於人的鬥爭,彆扯什麼文官集團、商人集團,大明有很多紳商出身的官員,站在東林黨的對立麵。
關於投票決議,趙瀚隻規定立法時可以投票,文官集團是很難達成共識的,也犯不著為了幾條法律而形成黨爭。若文官真的達成共識,胡亂修訂法律,那麼隻有兩種可能:第一,朝堂出現了權臣;第二,官商勾結已經腐蝕中樞。
明末的首輔無法做主,連內閣決議都要投票,那才是會刺激黨爭出現。這純粹是張居正給君臣留下陰影,繼任者矯枉過正,害怕權臣再次出現,內閣改為投票製而一團糟。
趙瀚《憲法》規定下的內閣首輔,權力大概跟弘治、正德兩朝差不多。
而地方官府,也可以製定地方法規,必須符合《憲法》和《大同律》。在地方幾套班子達成一致之後,還要上報中央獲得批準。
此外,還有對軍隊的規定。
皇帝是大同軍的最高領袖,軍隊不可以乾政。但是,武將在卸任指揮官之後,可以調任兵部做武官,甚至可以進內閣做閣臣——不可做首輔和次輔。
英國的君主立憲製,是議會製君主立憲,議會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和權力機關。
德國的君主立憲製,是二元製君主立憲,君主為國家元首,擁有實權,可任命內閣官員,對議會的立法有否決權。
趙瀚設立憲法,有些類似德意誌,但沒有議會的存在。
因為二元製君主立憲,是皇帝與權貴階級的妥協產物,而趙瀚根本就不需要妥協。二元製君主立憲,其妥協的結果是什麼?是議會在立法時,根本不顧平民死活,法律全都有利於權貴和資產階級。
趙瀚這部《憲法》就是個四不像,他真正的目的,是將自己的意誌,以憲法形式確定下來。
比如,華夏民族概念,囊括漢族和其他民族,通通都是華夏子民。又比如格位論,人人在人格上生而平等,不準奴隸、奴仆這種存在。奉天承運皇帝,變成奉天應民皇帝。
還有就是法製,朱元璋開創性的,搞出法律上官民一體。趙瀚在此基礎更進一步,以憲法形式進行確定,官吏和百姓麵對法律是一樣的。
開海,也被憲法確定。
後世君臣,不管遇到什麼情況,都不準徹底的閉關鎖國,頂多因為戰爭而臨時封鎖港口。
甚至是男女平等,趙瀚雖然沒在憲法裡說。但人人平等,男女也該平等,女人就不是人嗎?
士農工商、僧道醫卜,各種職業也在憲法裡平等了。
趙瀚就是開啟一個時代而已,為後世君臣確定大方向。至於後世君臣,搞出什麼亂七八糟的事情,趙瀚才懶得去管,也根本不可能去管。
說不定兩三代之後,女官都會被廢除,皇帝又用上了太監——這種可能性很小,但很難說得準。
甚至,趙瀚還在憲法裡,埋進了擴張和殖民思想。
就是那句:華夏文明傳播之地,當為大同中國之土,切不可或缺其一也。
乍看沒啥作用,但後世出現雄心勃勃的君臣,肯定會拿這句話作為擴張的理由。
關於曲阜孔家、龍虎山張家,包括武當山之類。趙瀚在關於土地的篇幅時談起,這些文化宗教勢力,可以尊敬祭祀,但必須嚴守土地法規,後世君主多賜半畝祭田,都屬於非常嚴重的違憲行為。
違憲,就是不守君之德!
清明節假期過去,趙瀚把陳文魁叫來,拿出新鮮出爐的《憲法》:“就在這裡看,這份《憲法》,朕暫時不想公開。你主修《大同律》,就按《憲法》的框架來製定。”
趙瀚自去批閱奏章,陳文魁坐在旁邊慢慢閱讀,這位老兄愣是把大致內容背下來了。
及至中午,趙瀚把陳文魁叫去吃飯:“有何想法?”
陳文魁說道:“陛下高瞻遠矚,臣惶恐隻能揣測一二。此《大同中國憲法》,頗類似明太祖的《皇明祖訓》。《皇明祖訓》,是寫給朱家子孫看的。而《大同中國憲法》,是寫給天下萬民看的,也是寫給後世君臣看的。”
趙瀚微笑點頭:“繼續說。”
陳文魁又說道:“《皇明祖訓》既為朱家祖訓,不免小家子氣,可又摻雜國事在其中,隻能被朱家子孫束之高閣。便說那安南國,屢犯前明,明太祖以其恭順,而將安南列為不征之國。此大謬矣。陛下的《大同中國憲法》,很少談及細節,隻立大致方略。此大音希聲也,後世君臣、天下萬民,可循陛下之道而治理國家,又可因時移世易而改變國政。”
“此言大善!”趙瀚頓時讚賞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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