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氣質(1 / 1)

陳二銀子身上,充次著滿滿的江湖氣……

當然,我不是討厭江湖氣。

因為同為江湖人,我身上也有江湖氣。

不但我身上有江湖氣,我身邊的人,幾乎全都有或多或少的有江湖氣。

可是,江湖氣跟江湖氣,是不一樣的。

就比如,老孩兒身上的江湖氣,是那種該出手時就出手,風風火火闖九州的江湖氣。

老孩兒同樣出手決絕狠辣,但是,他的江湖氣,卻決然沒有那種令人討厭的氣息,他身上的氣息很是平和。

李學青身上也有江湖氣。

而且,江湖氣很重很重……

但是,李學青身上的江湖氣,是那種重劍有鋒的江湖氣,殺伐果斷,一往無前的那種江湖氣息。他就像一尊門神一樣的氣質,不但小鬼不太敢近身,便是生人,也要勿進的氣質。

但是,不管是什麼氣質的氣息,絕對不是讓人討厭的氣息。

而老虎的江湖氣,要是道行淺點兒的人,會根本覺察不到他的氣息……

他就跟一個四五歲的老農一樣,嘻嘻哈哈,抽賤煙,喝賤酒,吃粗茶淡飯。

要是把他放生到農村裡,那絕對是合格的八十年代老農民。

但是稍微有點道行的人,都會感覺到老虎身上那股子極其危險的氣息……

就像人如其名,老虎。

他就是一個披著人皮的老虎。

那已經不是生人勿進了,而是,沒事兒,你最好不要撩扯他,否則,一旦他齜牙,決定動手,你也就完犢子了……

而金大牙看似沒有江湖氣,其實,他的江湖氣最濃。

滿滿的笑容和禮貌覆蓋著他的江湖氣,他就像是一隻藏在草叢裡的眼鏡蛇王,不管什麼時候一看,都覺得讓人感覺涼颼颼的……

你不知道它什麼時候突然之間,給你一口,然後,給你的動脈血管,輸入足夠致命劑量的蛇毒。

大夏曆史數千年,英雄梟雄無數。

可謂每個出了名的英雄也好,梟雄也罷,都有獨屬於自己的江湖氣。

超脫於書本道德標準,且非書本所注的非君子行徑的氣質,那就是江湖氣。

所以,某種程度上來說,有江湖氣的人,一般都非傳統意義上的道德君子。

能把道德君子和江湖氣完美融合在一起的人,那都是星宿下凡,幾千年來,怕是也沒有幾個,有的那麼兩個,基本也都封神了。

關雲長算一個,老人家算一個……

而且,就算幾千來就這麼兩個,其實要真是按照腐朽的君子標準來細摳,那,其實也扛不住摳……

好在,這些英雄也好,梟雄也罷的人物們,也根本不在乎這些世俗的評判標準。

因為,就算製定出來這些的夫子老人家,其實,他自己,又何嘗能扛得住細摳?

嬴政也好,曹操也罷,甚至包括李二和朱老八,他們這些五百一千年可能才出來一個的逆天妖孽,根本就不在乎這些玩意兒。

在過去的幾千年,那些個不是我殺你,你就要殺了我的時代裡,現代人總是以殺孽為名,來對這些強人進行所謂的道德審判,我隻能說,你簡直是幼稚的不可理喻!

沒事兒多看看動物世界吧!

在生存,食物,地盤,和利益麵前,道德算個球啊……

獅子為了一頓晚餐,乾掉了一頭駝鹿道德嘛?

晉升成了獅王,滅了老獅王所有的崽子道德嘛?自相殘殺,

滅掉了入侵領地的獅群道德嘛?

獅子如此,人亦如此!

人類和野獸,就生存和利益上的生物性需求來說,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彆……

道德,是文明誕生之後的產物。

而文明,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邏輯臆想的結果,甚至是謊言,是虛構的。

就像國家是虛構的;就像法律是虛構的;就像婚姻是虛構的;就像鈔票是虛構的;就像那些所有洗腦你的信息是虛構的……

人,很多人,大部分,甚至終其一生,其實都是活在文明虛構的世界裡,終其一生,也無法逃出它所構建的精神藩籬,從而被肉體禁錮一生,成為一隻待宰的羔羊……

惶惶青史三千年,縱觀那些人傑好漢,帝王英雄,又有幾人不是斧槍劍戟,刀頭舔血,殺人如麻的劊子手?

在屍山血海的累累屍骨上,建功立業,青史留名。

英雄的名號是殺出來的,千秋功業也是殺出來的,博得生前身後名,也是殺出來的……

哪有那麼多道德君子的溫情脈脈啊,彆傻了!

所以,愈是功業有成的英雄梟雄,其身上有彆於芸芸眾生的江湖氣,愈是清晰另類且濃鬱,有異於常人的魅力。

陳二銀子身上,滿是江湖氣。

可是,他這個江湖氣的品類,確實十分的猥瑣,十分的令人討厭的江湖氣。

這種江湖氣的等級和品類,簡直差到不要太差……

就更不用說什麼魅力了!

關雲長的江湖氣是豪氣乾雲,義薄雲天。

霍去病的江湖氣是長劍雄風,睥睨天下。

而到了他這的氣質,給人整體的感覺則是油膩,猥瑣,討厭,甚至是惡心……

如果靈魂是有味道的,那麼,我相信,這就是他靈魂的味道。

世上,總有很多人,哪怕是隻見了一麵,就讓你討厭的不行,想要迫不及待的遠離。

而他,就有這樣強悍的操蛋魅力……

我皺了皺眉頭,朝他伸出手:“你好!”

陳二銀子哈哈大笑著,上前一把抓住我的手,然後另外一隻手還拍著我的肩膀:“哎呀高老板,你瞅瞅你,你咋還把我拉黑了啊你,你也太不夠意思啦你,咋的,你瞧不起兄弟啊你?”

我十分不客氣的抽出手來,勉強的笑笑:“那個,我們,真的認識嘛?”

“哎嘛你看看你?”

陳二銀子手指著我,不斷的晃動著:“這家夥,高老板你可真是有錢了,你忘啦,鎮長閨女結婚的時候,咱倆一桌喝酒來著,我還給你倒了一杯啤酒呢……”

沃尼瑪!

我特麼……

這他媽算什麼認識的理由?

我特麼一年參加的各種紅白喜事,沒有三十也有二十五了,見的人沒有一萬也有八千了,我特麼都能記住?

我隻能說,這廝,為了套近乎,套關係,當真是臉都不要了,拿出來這麼一個不是借口的借口,來當敲門磚……

不過也是,就他這氣質,能乾出來這樣的事兒,我真是絲毫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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