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了一下關於生育部分的設定。
[題記]
波伏娃的《第二性》中有一段話:“女人並不是生就的,而寧可說是逐漸形成的。生理、心理或經濟上,沒有任何命運能決定人類女性在社會的表現形象。決定這種介於男性與閹人之間的、所謂具有女性氣質的人的,是整個文明。隻有另一個人的乾預,才能把一個人樹為他者……那不是因為有什麼神秘的本能在直接注定她是被動的、愛撒嬌的、富於母性的,而是因為他人對這個孩子的影響幾乎從一開始就是一個要素。於是她從小就受到灌輸,要完成女性的使命。”
我很讚同這段話。如果一個男子從生下來就被教導要三從四德、要和順溫柔,那麼自然而然地會在成年後形成一種柔順的氣質,集中表現就是否定自我、或是壓抑自我,屈從於母權或夫權,如同我國傳統女性那樣富有“犧牲精神”。
[設定]
一、社會法製:
君主製中央集權,與中國古代封建製度相仿。
國家的最高統治者為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
帝位第一繼承人稱太女,往往是皇帝的嫡長女。嫡長女如早夭、有殘疾或失德,則由嫡出次女繼太女位,以此類推。嫡出無女,則從庶出女兒中選拔優秀的作為儲君。
上至貴族下至民間,都奉行如上嫡長女繼承製。
國家律法明文規定女尊男卑,男子沒有社會地位,為女子附庸。
男子沒有財產繼承權,不能入學讀書,不能為官。世人衡量男子的標準以忠貞、溫順、美貌為重,男子無才便是德。因此很多大戶人家的公子甚至貴族子弟都是不識字的,見識短淺,除了刺繡烹飪彆無所長,勢必要依附女子而活。
男子在家從母,出嫁從妻,妻死從女。生女需報官府添丁納稅,獲取正式戶籍,生男則不用報備,也不入娘家族譜。
男子出嫁前隨母姓,出嫁後冠以妻姓。男子卑賤,除貴族子弟官宦人家,少有給男子起正式名字的,隻以乳名或族內兄弟排行稱呼。如男子母家姓李,族內同輩兄弟行五,則出嫁前喚作李五兒;妻家姓張,男子出嫁後則稱為張李氏;男子死時若為正夫可獲得妻家祭奠,牌位上鐫刻“張門某某之妻李氏五兒”。
正經男子一般都應在家相妻教女,不能拋頭露麵從事經營活動。
律法規定,除賣身契之外的任何契約,男子都無權簽訂。官府隻承認女子簽發的印信為有效憑證。男子若想為幫傭,則必須由女子作保,作保的女子與雇主簽訂協議,雇主發放傭金也是給女子,男子需從女子手中領取自己的報酬。以此律法限定,使男子在經濟上完全無法獨立。
二、婚姻製度:
普遍奉行一妻一夫多侍製,女娶男嫁。
女子可以娶納多名夫侍,男子必須從一而終。
女子明媒正娶結發元配稱正夫,為正室,在妻家享有相對較高的社會地位,死後與妻同葬,入妻家祖墳,牌位入宗廟受到子女供奉。元配先於妻主亡故,妻主可另娶門當戶對的良家子為正室,稱為續弦或續夫。續弦在世時與元配正室社會地位相同,死後則執側室之禮下葬。
國家律法規定女子隻能娶一名正夫。其餘有名分的稱為側夫,能為側夫的往往是與妻家門戶相當的良家子。而出身卑賤本為奴仆的男子,受到妻主寵幸,可得小侍的名分。小侍中尤以為妻主破chu的一侍為尊。
側夫、小侍的存在被家族和社會認可,然而地位與正夫有雲泥之隔。側夫、小侍必須小心侍奉妻主及她的正夫、他們的孩子。甚至在他們自己所生養的孩子麵前也隻是奴仆身份。他們與妻主的官品帶來的誥封無緣,不能在婚壽宴席上露麵。在死後,他們也不能與妻主合葬,牌位不能入宗廟。
妻主若對夫侍不滿,可以“七出”之罪休棄離婚。七出又稱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女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妻主休夫後可以大大方方另娶,被休棄的夫侍則會受到社會歧視,往往尋短見、出家或孤苦終老。
夫侍若對妻主不滿,可自請下堂,得妻主同意後離家,與被妻家休棄一樣仍然會受到歧視;如果妻主不同意離婚,夫侍私自離開妻家,視為私逃,是重罪,男子當受重刑。
另有“三不去”,保護處於弱勢群體的夫侍。夫侍無母家可歸、無所依附的,不能休;與妻主一起為妻主父母服過三年喪的,不能休;結婚時妻家貧賤,曾與妻同甘共苦,後來富貴了,不能休。
三、皇室稱謂:
皇帝正夫為皇後,也稱中宮正君,掌後宮鳳印。
皇後之下有兩名貴君,分彆稱東貴君和西貴君。貴君之下有四名側君,封號分彆為德、淑、惠、莊。側君之下為九侍君,封號分彆為順儀、順容、順華、修儀、修容、修華、充儀、充容、充華。九侍君之下為才人,數目不定。才人之下為良人,數目不定。
宮中男*仆稱為侍人,比良人更低一等,從事打掃服侍等日常工作。
宮中女*仆,入宮時必須喝絕育湯,放棄生育能力,稱為幽娘。幽娘一般隻在外宮服役,侍奉皇帝、擔任輔佐文書等工作,如無特殊情況不能進入男眷為主的內宮。幽娘有品級,領俸祿,可娶夫置宅,除了無法親自生育後代之外,社會地位與普通女性差彆不大,仍比男子要高出一等。
太女正夫稱為駙馬,側夫稱為小側君,側夫以下等級男眷稱謂與民間相同。
太女之外的皇女在成年後封為親王,其正夫稱為王君,側夫稱為如君,側夫以下等級男眷稱謂與民間相同。
太女和親王的嫡長女稱為世女,可以繼承母親的封號。
親王三代後如無特殊功績就會自動降為郡王,郡王三代後則與普通貴族世家無異,不再享有皇室供奉。
四、生育:
男女正常行房無法產生下一代。男子必須在服用胎果後七日內與女子行房,女子才能受孕。女子受孕後七日誕下胎晶。而男子服用胎果七日後,肚臍處會長出胎囊。一個月之內如果不種入胎晶,胎囊會自動脫落。
將女子誕下的胎晶種入胎囊,胎囊會自動收攏閉合,如同體外*一樣,附著在男子腹部,依靠男子的身體吸收營養。十個月左右,胎囊破裂,孩子就降生於世。
五、神樹:
神樹是這個世界人類生息繁衍的必備之物,所結果實稱為胎果。
最初神樹隻有七棵,被後世尊為初始神樹。聚居在這七棵神樹周圍生活的族群,慢慢演化成七個文明國家。
後來有人發現了神樹移栽培育的方法,就是從初始神樹上截下新枝,以神樹樹身分泌的槳汁浸泡可以暫時保存不死,尋找合適的土壤栽培十年後就可以開花結果,百年後新栽的神樹也能截枝再次繁衍。
於是人們可以攜帶著神樹新枝,四處遷徙。在一定規模的村鎮城市,都會修建後嗣廟,移栽培育新的神樹,繁衍人口。
曆經千年,神樹遍植,初始的七個國家到現在已經不複存在。
現世,許多初始神樹都被天災人禍毀壞,目前隻有三棵被世人所知,分布在華國、宣國和欒國三個強大的國家。
六、胎果:
胎果是後嗣廟中供奉的神樹所結。神樹栽種十年後,才能結果。
胎果必須以童男之血澆灌神樹,虔誠祭祀祈禱,才能催生。
因此後嗣廟中會供養一群童男,稱聖童。聖童供養神樹,主持催生胎果的儀式。
以鮮血催生胎果,非常損耗身體,往往會喪失生育能力折損陽壽。所以聖童一般供職到十八歲後就會離開後嗣廟,獲得一定經濟補償,放*間自行婚配。
男女婚後如想求兒女,就到後嗣廟中敬獻一定的財物,換取胎果。
有錢人家往往敬獻豐厚,可以自行選擇修行高,體貌豐美,血統優良的聖童催生胎果。還能要求聖童提前一定時間齋戒沐浴,在後嗣廟中大做法事,隆重操辦。人們認為這樣獲得的胎果易生女兒,孩子也會健康聰明。
七、賤民奴籍:
賤民是指社會地位世代低於普通百姓的特殊社會階層,一般不能和普通百姓通婚。
賤民不許擁有姓氏,歸入奴籍,禁止讀書,不得科舉入仕,無論男女都隻能從事娼、伶、奴、乞等低賤行業。
賤民的來源有戰俘、罪沒、世襲、掠賣、債務等。
賤民如有特殊功績,可由主人上報,經查證後可獲得朝廷頒發的敕免令,脫離奴籍。其中女子尤以戰功最易獲得敕免,而男子被主人家納為小侍也可脫奴籍。
律法規定屬奴籍者,同於資財,沒有獨立人權,皆列入主人戶下,可以買賣遺贈。主人除不得隨意殺戮外可以任意處置私刑。賤民不得隨意脫離主人,逃亡者被官府緝捕,一日杖六十,三日加一等。
賤民同類為婚,身份世代相襲。其為主人勞動是無期限無報酬的。
賤民對於主人,除十惡之罪外,其它罪行不能告發,告發者,賤民要被處死。而賤民的主人,即使誣告賤民或私刑致死,也隻需繳納少量罰金就能抵罪。
八、國家
1、華國
國姓姬,建國將近五百年,當今皇帝文帝姬懿。
華國居中,幅員遼闊,四季分明,物產豐富,文化發達。國土以易耕作的平原居多,百姓衣食富足,思想開放,學術流派繁多。文帝秉承祖訓嚴謹治國,發展經濟,與周邊諸國交好,積極開展貿易。
2、宣國
國姓薑,建國二百年,當今皇帝聖宗薑蘅。
在華國西北,國土麵積略小,多荒漠,氣候不如華國溫潤,冬長夏短。境內礦產豐富,冶金業發達,民皆尚武,尤以劍術冠絕天下。天劍宗發源地就在其境內,廣收門徒,散播俠義精神。
3、欒國
國姓贏,建國不足一百年,當今皇帝高宗贏炎。
在華國東南,境內多山川河流,林木繁盛,氣候潮濕,各部族聚居穀地,能歌善舞。早年間欒國為南方荒蠻之地,無人開拓。後有中原地區百姓為避災禍遷徙而入,散播中原文化,繁衍生息。數代後與當地部族融合,又百年,贏姓大家族征戰統一各部,建立欒國。
欒國盛產藥材,疆域比華國、宣國都小,但是地勢險惡,易守難攻,兼之瘴氣蟲蛇較多,外人到此水土不服,華國早年曾有南下吞並之心卻以失敗告終。
4、其他小國
在三大強國周圍有八個小國,分彆依附三大強國生存,小國國君稱王,以附庸國的姿態納貢給所依附的強國尋求庇護。
九、各國朝廷主要官職:
(一)中央: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師、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師、少傅、少保(從一品)。
另有太女太師、太女太傅、太女太保(從一品)。
太女少師、太女少傅、太女少保(正二品)這些均為加官,用來表明受官者的功績與崇高身份,沒有實際管轄範圍。
2、六部:
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順序)六部各設尚書一人,直接對皇帝負責,尚書之下有左右侍女、司長、主事等。
吏部:負責官吏的管理,考核,升遷等。
戶部:按省設司數個,分彆管理各地的收支與報銷。
禮部:主管國家凶吉大典,教育與考試,招待外賓,宴勞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軍政(軍令由五軍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築、後勤、水利、製造等。
3、督察院:
直屬於皇帝的監察部門,下設左右督禦史(正二品)、左右副督禦史(正三品)、左右僉督禦史(正四品)。再往下設監察禦史,分管每個省的檢查工作,監察禦史與直屬於皇帝的六科給事中統稱“科道”,屬於言官範疇。
4、六科:
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每科設督給事中(正七品)、左右給事中與給事中(從七品)。給事中品級雖低,權利很大,皇帝交給各個衙門辦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銷一次,如果有脫拉或者辦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報告。六科還可以參與官員的選拔,皇帝禦前會議,審理有罪的官員。最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還皇帝敕書的權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認為不妥可以封還,不予執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門的簡稱,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仆寺、鴻臚寺。
大理寺:相當於今天的法院,是全國最高上訴機關。與督察院、刑部構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並轄全國後嗣廟。
光祿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馬。
鴻臚寺:管招待外賓。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負責輔助太女的機構。設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士府設左右春坊,司經局,主簿廳。
7、太醫院:
太醫院是管理宮廷及貴族診斷,製藥的。設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禦醫四人,從九品吏目若乾人。
8、翰林院:
相當於國立大學,乾部學院等的綜合。翰林院的首長稱為翰林學士(正五品),侍讀學士兩人,侍講學士兩人(從五品),侍讀、侍講各兩人(正六品),修撰(從六品),編修(正七品)。考中狀元後就會被授予修撰。榜眼、探花考中後就會被授予編修。
(二)地方:
1、縣:
設縣官一人,助手有縣丞、主簿。縣丞協助知縣管理縣政,主簿管全縣糧稅、戶籍。
2、州:
州有兩級彆:直隸州和散州。
直隸州屬省,級彆與府相同;散州隸屬府,同縣級。知州屬官有同知、通判,分彆掌財政、刑法、治安等。
3、府:
府的長官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長官稱尹外,一般都稱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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