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商戰往往隻需一包茶葉(求收藏,求追讀)(1 / 1)

丁屋政策。

在阿武一句句請茶聲中,被陳誌越一一道來。

督府為了開發新界,在1972年,允許新界年滿十八歲男丁,一旦他們的父輩,能追溯到1898年的新界的認可村落原住民。

那麼他們一生一次,可以建一間麵積不超過七百呎【六十五平】,高度不超過二十五呎【7.5米】,層數不超過三層的房屋。

至於外來人,以及女性村民,不能享受此政策。

故而,這個建屋的權利,被俗稱作【丁權】!

由於這個權利,是被男丁繼承下去的,所以根據丁權申請建的房屋,就是丁屋!

建丁屋的方式有三種:

第一種是你自己在土地上建;

第二種是可以向督府請求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買一塊地建丁屋;

第三種是可以拿自己的土地,換督府的地建丁屋。

第一種還好,畢竟隻是用自己的地。

可是第二和第三種方式,不僅對土地消耗量巨大,而且容易滋生三大問題:套丁、飛丁和僭建。

套丁是指無地的新界居民和地產商勾結。

將丁權轉讓給地產商,地產商給了原居民“好處“(錢或是丁屋的一層)。直接向督府交了轉讓所需要補的地價,再把房子用於賣或租。

由於丁屋價值極高,向督府補的地價,遠低於市麵上的正常地價。

地產商賺的瓢缽體滿,陸瀚濤和王一飛合作,就是采取這種行為。

飛丁是丁屋政策執行時的一個變通。

村民在自己村裡找不到地,可以去彆的村合適的土地建,而且彆的村沒人反對的話,就可以在那個村的土地上建丁屋。

這一個,本來是惠及新界居民的政策。

但是在實際執行時,有鄉村的主管或長老,勾結地產商,在未取得村民的同意下,以強迫手段在他的土地上建丁屋,來牟取暴利。

僭建,就是丁屋上建立各種違建設施。

陳誌越進門所說的丁權僭建,就是指水果罐頭廠,是當地村民湊地違規修建而成。

此舉想要瞞過檢查人員,陸瀚濤這個族長兼村長,他絕對有收好處,幫忙打配合的。

洋洋灑灑幾百字,陳誌越點出丁屋政策能夠鑽的幾處漏洞,順便換了兩泡茶頭,一杯接一杯,衝得陸瀚濤麵色發青。

他一手按住胃部,一手去摸桌上的茶點。

撲領母,頂不住啊!

茶頭這玩意,一泡開衝,正常十五巡下去,茶湯都不變色的。

對麵這個小王八蛋,足足加了雙倍的茶葉量,就算衝給豬吃,豬都要掉膘啊!

現在前後可不到10分鐘,居然換了三泡……

“飲茶,飲茶,好茶要趁熱……”陳誌越又一杯放在陸瀚濤麵前,順便抓起茶點碟子遞給阿武:“想吃就吃,彆老看著。來陸叔這裡,我們不用見外的。”

“哦。”阿武接過茶點,嘖嘖吃了起來。

一盤桂花糕,阿武三五口就填下肚子,吃完他乾脆連蘋果梨都啃掉,看得陸瀚濤眼角直跳。

“陸叔,飲茶啊,是不是茶水淡了?”陳誌越見到陸瀚濤捏著茶杯,麵色綠過茶湯,很好心問了一句。

陸瀚濤聞言大驚,正要開口,坐在他身邊的曹燕君已經搶先講了:“這種新式的清香型鐵觀音,隻有前麵三巡值得入喉,阿越換茶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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