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說點什麼,其實小七沒想好,隻能閉上眼,臉滾鍵盤,想到什麼說什麼。
十周年,這個字眼我不敢放到章名上,寫書十年,對一個寫手來說是堅持,是執著,是榮耀,但一本書寫上十年,可就有點過猶不及了,怕被新來的讀者一眼看到,成為勸退要素,雖說應該沒什麼新讀者會來追了,我就姑且催眠自己,覺得有吧。
所以,有句話想對大家說,耽誤了大家十年,真的非常對不起,本來不想寫,但是我怕大家會笑我,說:哎呀你看小七,怕是要活屍化了,連這麼重要的日子都記不得了。
其實對我來說,最好的慶祝莫過於給自己放假三天,好好過上一個周末,什麼都不想,什麼都不做,做一具無憂無慮的活屍,但是這樣也不行,在座的諸位大多都是老讀者了,這麼能自己一個人快活,不帶上大家呢?爆發,三更,五更,十更,這才是正確的慶祝方式,大家看爽了,我當賺點稿費,強行雙贏,完美。
emmm,但是真的做不到呀,彆說爆發,保持日更都有些困難了,俗事纏身是一個理由,最近我也好好反省了,為什麼老在電腦前坐上幾個小時,一個字打不出來,將最後9點智商壓榨乾了,找到原因,無非是急於求成。
本來小七的風格就是日常流,廢話流,忽然要急吼吼的推主線了,想早點完結了,換個大神,風格說變就變,舉重若輕,信手拈來,也到無所謂,無奈小七三流寫手一枚,隻能耕好自家一畝三分地,驟然改變寫作方式,肯定得禿呀。
當然,說這番話,也不是想告訴大家要回歸日常,我開頭說過,想到什麼說什麼,儘早完結的念頭沒斷,不死心,當然也不會隨隨便便敷衍,結局早就安排妥當,小七構思了那麼多年,大家也猜了那麼多年,彼此心裡有底,咱心照不宣。
最後,慶祝的話實在沒法厚著臉皮說出口,一件事情做上十年,是個人都會厭倦,就像自家孩子,剛生出來,歡天喜地,天天過年,長大一些後,粉嘟嘟覺得可愛,依舊疼到骨子裡,到了八年十年,艾瑪,太操勞了,累了,倦了,開始有點嫌棄,挑起了毛病,感覺是不是有點……有點長歪了?有點小醜?
於是開始念叨起彆人家的孩子,小七現在大概是處於這種心態吧。
生活上的瑣事,也不打算跟大家訴苦,畢竟其實也不算太苦,偶爾還能抽點空玩玩遊戲,來個非洲十連抽,隻是小七身處二十線小城,氣氛閒適,和周圍的人一對比,顯得苦逼些,隨便來個一線城市996上班族都能抽小七一臉。
好像話題又扯開了,超過一千字可不好,十周年就這麼嘮叨一下吧,可以不慶祝,但是不能不給一直以來支持小七的讀者們鞠躬道謝。
這十年,有你,有我,才有暗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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