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狼孩,在火堆升起來的時候,就跑到很遠的地方,在遠處嘹望著,琳琅這才反應過來,這個人雖然有著人的外表,可是卻有著狼的習性,怕火!
狼孩在遠處看著,清澈的眼睛裡浮現出不解,他不理解為什麼那個人要升起那麼可怕的東西,而且那麼好吃的兔子肉,竟然還要用火烤!
可是時間一久,他就聞到兔子肉傳來的香味兒,這種香味跟他吃過的兔子肉完全不一樣,十分的誘人,他的肚子也不由自主的響了起來!
讓他吃到兔子肉的時候,他的眼睛亮了起來,因為他從來沒有吃過那麼好的東西,就連極其鮮嫩的野雞肉也比不上!
第二天一大早,琳琅起來之後,發現自己麵前堆了一大堆的肉,而那個狼孩,眼睛發著光的看著自己,這讓琳琅哭笑不得,但也理解他是什麼意思!
琳琅帶著這些獵物,來到了一個小溪流邊,唯一可惜的是,手中的石塊兒實在是太鈍了,花了好長的時間,才把這些獵物處理乾淨。
雖然打定主意會和這個男孩在這裡過一輩子,但是她可不想成為原始人,首先要買一些必備的生活用品,像鹽,還有火,還有棉被什麼的!
雖然現在還是夏日炎炎,但是山裡不比外麵,基本上到了夏末,就得蓋厚棉被,早上起來的時候,就得穿著厚厚的夾棉了。
琳琅想了一下就把這些東西帶回來洞窟裡麵,因為沒有鹽,這些年獵物不可能一下子就吃完,所以琳琅找了一些乾樹枝,把這些肉煙熏起來。
狼孩一直看著琳琅的動作,看著她把這些獵物抽皮扒筋,看著他把這些獵物放在火中烤,當香味兒傳來,狼孩兒終於忍不住了,直接撲倒過去,把東西拿了過來,也顧不著燙,狼吞虎咽的吃了起來。
琳琅看著狼孩吃的這麼香,慢慢的笑了起來,露出了深深的梨渦,把正在吃飯的狼孩,一下子就看呆了,眼睛也直了起來。
不知道為什麼,狼孩的心跳得有點快,他覺得,在漂亮的母狼也比不上麵前這個女孩子,雖然這個女孩子沒有健碩的體魄,更沒有漂亮的皮毛,但依舊吸引著他。
時間一天天過去,這個小小的山洞裡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裡麵充滿了很多的生活用品,下次竹簍,還有小凳子,還有石碗之類的。
不過這些東西不經用,想要有真正的東西,還得去集市購買。
琳琅和狼孩也算是混熟了,每次都給他做肉吃,慢慢的,琳琅也教他一些基本的語言,還給他起了一個名字,叫做小狼。
“小狼,我要去集市一下,你在這裡好好的等我回來!”琳琅摸了一下麵前男子的頭發,以前還是油膩膩臟兮兮的,可是自從被琳琅用皂角洗了洗,變得非常的漂亮,也非常的柔順,每次讓琳琅看到了,非要上去摸兩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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