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卡爾在這亞丁廣場上說書十多年,倒也不靠著這個謀生。
他年輕的時候在城主府當職,一乾便是一輩子,六十歲退休,說書也就是個閒暇時候的愛好。
不過雖然是個愛好,他卻也做成了彆人學不來的絕活,憑借著有趣豐富的故事,緊跟熱點時事,成了亞丁廣場上乃至整個混亂之城最受喜愛的說書人。
當然,在城主府當差那麼多年,就算是退休了,自然也能聽到些普通人聽不到的事,經他嘴裡這麼一說道,就成了故事。
所以,老卡爾是大家公認的有見識的人。
聽他這般誇讚朗姆酒,不少愛酒人士也是紛紛露出了感興趣的神情。
“卡爾老爺子說的沒錯,我去年去法克部落做生意,想買老西姆大師釀造的朗姆酒簡直太難了,全部被皇室和貴族分完了,很少有在市場上流通的。”一個地精商人附和道,降低了幾分聲音,接著道:“現在就更難了,法克部落發生了政變,商人都不敢去了,市麵上的普通朗姆酒價格水漲船高,高的嚇人,假酒橫行。”
“現在想喝道真的朗姆酒可不容易,不說是老西姆大師釀造的,隻要麥老板能夠帶回原產於法克部落的朗姆酒,那也遠勝於現在市麵上的那些不知產自何處的朗姆酒了。”老卡爾同樣感慨道。
除了說書,這喝酒是他的第二大愛好。
昨天晚上和老朋友喝酒,他剛聽說了法克部落這幾天發生了一件大事,流浪在外的公主回到了部落,殺死了弑君者蓋理,揭露了兄長的魔鬼行徑,登上了巔峰王座,成為法克部落第一位女酋長。
他已經很久沒有遇到這麼好的故事了,隻比伊琳娜帶領暗夜精靈反出風之森林,千裡遷徙來到混亂之城差一點。
故事有了,但如何將它精彩的說出來,才是最考驗說書人的事情。
如此曲折精彩的事情,完美承接了他上個月說過的弑君者與弑兄者的故事,這神一般的轉折和發展,著實令人出乎意料。
他已經準備好耗費半個月,甚至一個月去打磨這個故事和劇本。
當然,這種時候來點好酒,說不定便能夠促進自己的靈感爆發,所以今天特意來麥米餐廳喝酒,既然推出了朗姆酒,當然要好好試試。
不光是喝酒的,麥米餐廳歇業四天,可讓不少把麥米餐廳當自家飯堂的熟客饞哭了。
“呼,叔叔,你看你出個門磨蹭的,要是再來晚一點,咱們今晚可就吃不上火鍋了。”溫妮莎拉著亞伯罕拍在了隊伍後端,踮著腳尖清點了一下人數,確定他們能吃上後,才鬆了口氣道。
“這……這些家夥來的還真早……”亞伯罕大口喘著粗氣,馬車停在五百米外,小跑這麼一段路,還真是要了他的老命。
“人生那麼短,錯過一頓就少一頓,當然要趕早啊。”溫妮莎一臉理所(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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