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指鹿為馬(1 / 1)

裁決 七十二編 2232 字 14天前

第五十二章指鹿為馬

如果把時間倒撥回四年前,要在美丁城最招人痛恨的人中評選出第一名的話,一個名叫加拉斯的青年當選,絕對沒有爭議。

這是一個性格卑劣的惡棍。

當年,年僅二十一歲的他,就已經是美丁城一幫橫行霸道的無賴的頭目。每天仗著人多勢眾心狠手辣,乾一些諸如行騙、偷盜、搶劫或敲詐勒索的不法勾當,謀取錢財。可謂臭名昭著。

不過,美丁城畢竟是領主史密斯男爵的領地。雖然加拉斯是自由民,但在美丁城這個地頭,他再大也大不過領主。

史密斯男爵生性溫和,卻嫉惡如仇,是一名相當正統的貴族。一旦他決定對付加拉斯的話,就算加拉斯本事再大十倍也沒用。

因此,當四年前的一天,加拉斯領人搶劫了一名受領主保護的商人並且致其重傷的事情暴露後,麵對史密斯男爵派出的衛兵和警士,他選擇了逃亡。

這一跑,以他為首的犯罪團夥頓時樹倒猢猻散。

當年的惡棍們大部分被送進了監獄,另一些幸運點的則被迫遠走他鄉。沒有了這幫無惡不作的惡棍,美丁城的治安比以前太平了許多。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漸漸忘記了加拉斯這個人。

可誰也沒想到,四年之後,逃出美丁城的加拉斯,竟然又大搖大擺地回來了。而且這一次,他竟然不知道憑著什麼本事,成了聖教盧利安教區西區的一名深得西區主教信賴的三級執事。

教廷的機構複雜,職務等級也很繁複。人們有時候會弄不清紅衣主教和大主教究竟誰的權力更大一些,但這並不妨礙大家明白一個西區主教身邊的三級執事究竟意味著什麼。

那意味著,即便加拉斯大搖大擺地回到美丁城,在城主史密斯眼前高談闊論他當年犯下的罪行,史密斯男爵也不敢拿他怎麼樣。

一個連領主老爺都不敢得罪的人,平民百姓就更不敢得罪了。

況且,這一次,和加拉斯一同回到美丁城的,還有一位西區主教派來的特使以及一支由三名騎士率領的教廷侍衛隊。

人們看見,當三天之前,加拉斯跟隨在特使的身旁,於教廷騎士和侍衛的護衛下抵達美丁城的時候,就連郡主教大人,也畢恭畢敬地親自出城迎接。

加拉斯的出現,立刻成為了美丁城居民們熱議的話題。

四年的時間並不長,雖然加拉斯和他的團夥在消失的這段時間裡,誰也不願意去想他們,但當這張臉出現在人們的眼中時,過去的記憶,立刻就複蘇了。

人們重新開始談論加拉斯。談論當年這個家夥犯下的那些罪行,也猜測這個臭名昭著的家夥是如何搖身一變,成了聖教三級執事的。

通過教堂裡的熟人,大家打聽到,這次特使一行人來美丁城的目的,是準備將美丁城教堂的一些珍貴財物轉移走(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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