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章 人鬼之辯!(第四更!)(1 / 1)

修真四萬年 臥牛真人 1744 字 1個月前

在和弟子的交鋒中,李耀一直表現得遊刃有餘。

直到金心月拋出這個問題之後,他臉上的笑意才出現了一絲絲的僵硬。

李耀深吸一口氣,道:“我的靈根,是在北上大荒的晶軌列車上,受到了七名挺身而出,拚死保護普通人的修真者激勵,才會覺醒的!”

“所以,我會永遠站在普通人一邊。”

“怎麼做對於普通人最有好處,我就怎麼做,如果我覺得聯邦政府的某些決定,會損害普通人的利益,我當然也會拚儘全力去改變,去阻止。”

金心月的目光越來越清晰,語氣也越來越堅定:“師尊還是沒有正麵回答弟子的問題。”

“站在普通人一邊?那麼,誰又算是普通人呢?甚至,誰又算是‘人’呢?”

“是,星耀聯邦的公民,當然都是師尊想要保護的普通人了。”

“弟子也相信,自己現在的樣子,在師尊眼中,或許也能算是人了。”

“甚至連那些妖族特征不太明顯的亂血妖族,或許師尊都能將他們當‘普通人’來看待,去真心實意地保護他們。”

“但是,那些相貌醜陋,甚至奇形怪狀的銅血和黑血妖族呢?”

“在師尊眼中,他們真的算是‘人’嗎?在最極端的情況下,師尊真的願意為這樣的‘人’,和星耀聯邦決裂嗎?”

李耀愣住,真的愣住。

自己收的第三個弟子,和前兩個弟子實在太不一樣了。

她的表現,遠遠超越了自己的期待!

看著金心月如晶髓般熠熠生輝的雙眸,看著這個萬妖殿聖女,萬妖聯軍統帥金屠異的女兒。綻放出了自己全部的光芒和神采,李耀已經不能將這場談話,當成單純的師父指點弟子。

而是,兩名修真者之間,平等的交流!

“你問到關鍵了,自從發現了‘人妖同源’的真相之後。我都一直在思索,究竟誰才是‘普通人’,究竟什麼才是‘人’,究竟人和妖應該怎麼分,我又是為了什麼在戰鬥?”

李耀比劃了一下,讓金心月和他一樣,盤膝而坐。

雙膝跪坐,是弟子聆聽師父教誨的坐法,雙方都盤膝而坐。那就是“坐而論道”了。

金心月深深施了一禮,毫不客氣地盤膝坐下。

她知道,接下來的談話,屬於對“大道”的探索,大道之下,所有修真者都是平等的,即便師徒,也是一樣。

李耀道:“這個問題實在太過複雜。為了解開心底的疙瘩,我差點兒想到走火入魔。和腦子裡的另一個自己激烈爭辯,碰撞出了很多荒誕不經的想法。”

金心月當然不知道,李耀所謂“腦子裡的另一個自己”並不是修辭手法,是真的有“另一個李耀”的存在。

她屏息聆聽師父對“大道”的理解。

李耀道:“做個思維遊戲,比方說,你是一個十分遵守《聯邦基本法》的。真正的修真者,看到一個相貌清秀,體弱多病的妙齡少女遇到了危險,當然要挺身而出,上前保護她。對吧?”

金心月點頭:“對。”

李耀道:“可是,如果不是少女,而是一個麵相凶惡,五大三粗,粗鄙不堪的壯漢遇到了危險呢?要保護嗎?”

金心月猶豫了一下:“還是要保護的吧,長得凶惡又沒有罪,看似五大三粗,粗鄙不堪的壯漢,也有可能是一個丈夫、父親和兒子,他也是普通人,要是遇到了化解不了的危險,被一名真正的修真者看都,當然會出手保護了。”

李耀道:“如果這個壯漢曾經遭受過嚴重的疾病,身體99%的器官都衰竭了,不得不換上了金屬、齒輪和法寶組成的‘靈械義體’,隻有大腦還是原來的大腦呢?”

金心月沉吟片刻:“換上靈械義體的普通人,還是普通人。”

李耀目光炯炯:“如果連大腦都沒有了呢?他已經死了,隻留下了殘魂,變成了鬼修。”

金心月皺眉道:“星耀聯邦的法律,承認鬼修的人權,那就是將鬼也當成普通人看待了,理論上來說,還是應該保護的。”

李耀道:“好,假設,該壯漢在被重病折磨,即將死亡時,唯一可以救他的並不是一具‘靈械義體’,而是一瓶‘昆侖神水’呢?”

“他服下‘昆侖神水’,細胞變異,變成了一名麵目猙獰,生長著鋒利獠牙的妖族,他還算普通人嗎?還在修真者的保護範疇之內嗎?”

金心月語塞。

這個問題太過複雜,她實在不知道答案,隻能一邊深思,一邊搖頭,不是否定,而是表示自己不知道的意思。

李耀道:“好,換個問題,假設這瓶‘昆侖神水’經過特殊調製,副作用極小,服下之後,隻是令細胞深層變異,但外表和正常人並沒有太大不同,唯有犬齒比一般人稍稍長了一毫米。”

“那麼,這名起死回生的壯漢,算人還是妖呢?”

“一毫米?”

金心月比劃了一下,犬齒比一般人長一毫米,完全看不出來,那當然是普通人了!

她毫不猶豫地點了點頭。

李耀:“兩毫米呢?”

金心月點頭。

“三毫米呢?”

點頭。

“四毫米呢?五毫米呢?”

點頭,點頭。

“十毫米,也就是一厘米呢?”

比正常人長一厘米?有些明顯了吧?金心月有些猶豫,勉強點了點頭。

李耀十指交叉,托在下巴上:“如果是三十厘米呢?好像劍齒虎一樣,又長又鋒利的獠牙,那算是‘人’還是‘妖’呢?”

金心月想了想,為難道:“很多亂血妖族身上唯一的妖族特征,就是獠牙了,如果是劍齒虎一樣的獠牙。那似乎很難再算是一般意義上的‘人’了吧?”

李耀道:“所以,在犬齒長度為一厘米到三十厘米之間,肯定有一個臨界點,來判斷這個壯漢究竟是人還是妖,對吧?”

“假設,該臨界點為十五厘米。”

“如果這個壯漢的運氣夠好。服下‘昆侖神水’之後,犬齒正好長到了99厘米,那他就算是人,理論上來說,修真者應該保護他。”

“可是,如果他多喝了一口‘昆侖神水’,犬齒長到了01厘米,那他就算是妖了,理論上來說。修真者應該‘斬妖除魔’,把他斬殺。”

“如果他狠狠心,找個牙科醫生,將獠牙拔掉,那又從妖變成人了,修真者又該保護他了,對吧?”

金心月覺得自己的犬齒有些酸疼。

按照剛才的理論,好像應該是這樣。

可是一旦攤開來說。總覺得哪裡不對啊!

究竟該如何定義“人”這個概念呢?

金心月完全混亂了。

李耀歎了口氣道:“有些荒謬,是吧?但很多人就是這麼看待問題的。包括我自己在內。”

“你說的很對,雖然我一直在心裡告訴自己,妖族來源於人族,所有妖族都是另一種形態的人族。”

“但是,如果是一部分亂血妖族和銀血妖族那樣,隻不過是在人形上麵。加了一根尾巴,一對貓耳,或者一副翅膀——要我接受這樣的妖族是同類,問題似乎不大。”

“可是,那些麵目猙獰。完全失去了人類形態,就像是放大數萬倍的蟲子的生物,我的確……很難接受他們!”

“我知道這種‘以貌取人’的觀念是不對的,但無論怎麼克服,都無法在短短瞬間扭轉過來。”

“所以,你要問我,究竟什麼才算是‘人’,我真的沒資格去定義。”

“我隻想和你說一個故事,一個一百多年前,星耀聯邦之中,鬼修爭取人權的故事。”

金心月很認真地聽著,強忍住沒有插嘴。

李耀道:“一百多年前,隨著‘神魂鎖定’和‘靈械義體’等技術的發展,星耀聯邦的鬼修越來越多,對於鬼修應該享有什麼樣的權利,究竟算不算是‘人’,在社會上也引起了激烈的爭論。”

“有人支持鬼修的人權,畢竟他們保留了生前的記憶和意誌,除了沒有實體,和生前無異。”

“但也有人認為,鬼就是鬼,人鬼殊途,能容許他們在光天化日之下活動就不錯了,還奢談什麼人權?把鬼當成人,隻會造成傳統倫理觀念和社會秩序的大崩潰,是絕對行不通的。”

“在後一種思潮的煽動下,各種‘活人至上’組織紛紛出現,對鬼修的歧視非常嚴重,甚至出現了對鬼修的迫害。”

“一些地方,還有心術不正之輩,將鬼修控製起來,操縱他們去違法犯罪,畢竟鬼修沒有實體,很多見不得人的勾當,由鬼修來做,會比活人更加方便,這種‘禦鬼害人’的事情,古已有之,不足為奇。”

“在這種情況下,出現了一樁典型案例,一名十二歲的小姑娘,死後保留了一縷殘魂,卻是被某個犯罪集團得到,犯罪集團的邪修,將她煉製成了鬼修,要她利用鬼魂的能力去犯罪。”

“小姑娘拚死不從,好幾次都想逃走,卻是觸怒了這些邪修,被打得魂飛魄散。”

“這件事曝光之後,那些邪修當然就被逮捕。”

“然而在法庭上,他們的辯護律師卻在無可辯駁的證據麵前振振有詞——是,他的當事人承認將這名小姑娘打得魂飛魄散,但是人不可能死兩次,這個小姑娘早就死了,而且是很正常地病死,並不是被他的當事人害死,所以從技術上來講,他的當事人並沒有‘殺死’那個小姑娘,也就談不上謀殺罪了!”

“殺人,當然犯法,但殺鬼呢?星耀聯邦是講法律的,殺鬼犯法嗎?”

“原本,隻是簡單的刑事案件,但正好處在兩股思潮的激烈碰撞中,最後就鬨到了聯邦最高法院,變成了定義‘鬼’和‘人’的大激辯!”

“究竟,一縷藏匿於靈械義體中的神魂,算不算是人呢?殺死一個有獨立意誌,有自由思想的鬼,算是犯了‘謀殺罪’嗎?”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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