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民兵隊(1 / 1)

放開那個女巫 二目 1182 字 11天前

“這就是你招來的人?”羅蘭望著眼前這群衣衫襤褸的平民,心底浮起了掉頭就走的衝動。

“殿下,這可是按您的要求篩選的,”卡特掰著手指道,“男性、非罪犯、十八歲以上,四十歲以下、身體無殘缺……我可是仔仔細細檢查過的。”

好罷,他就知道不能抱太多期待。畢竟這個世界生產力如此低下,吃飽飯都是件困難的事,穿得差點就更正常了。身為王子的待遇讓他忽視了這點,隻要走出城堡,到處都能看到衣不遮體、靠乞討為生的流民。實際上就連王國之都灰堡,也會有收屍人這種職業存在——他們所做的,就是每天將倒斃街邊的餓殍拖走火化。

那麼這個世界的戰鬥模式到底是怎樣的?羅蘭閉上眼仔細回想了一遍,嗯……大概比流氓鬥毆高級那麼一點。一般來說,當領主決定發起戰爭時(或鬥毆時——羅蘭一點都不認為這種戰鬥能和戰爭二字掛上關係),便會召集他管轄領地裡的分封貴族,分封貴族再召集各自領地裡更低一階的分封貴族,比如公爵召喚手下的伯爵,伯爵召喚子爵、男爵,依次類推。

這些貴族大多擁有一批騎士和傭兵作為自己的個人力量,他們是作戰的主力,基本盔甲齊全,武器精良。同時,他們還會征召領地上的平民和農夫協同作戰——其實就是給部隊運送糧草,在需要炮灰填坑時衝在第一線。戰鬥中傷亡最慘重的都是這些炮灰,貴族間的戰鬥,隻要沒死在戰場上,一般都會被抓回去好生對待以換取贖金。

羅蘭自然不會指望邊陲鎮那幾位貴族來幫他作戰,事實上,他們跟邊陲鎮毫無關係,大多是由長歌要塞領主分封的男爵,領地也在要塞所轄區域。

一支全部由平民組成的部隊,在這個時代是件極富有想象力的事情。他們愚笨無知、看不懂文書,理解不了命令、又未經過專業戰鬥訓練,怎麼比得上從十歲起就開始練劍的騎士?

卡特靠近羅蘭,低聲勸道,“殿下,此事本來就不可行。你看看他們,哪個能握得住刀劍?遇見邪獸時恐怕會一哄而散,到時候反而會影響防線穩定。我建議還是從柳葉鎮或其它地方雇傭專業的傭兵來守衛城牆,這些人就留著做些雜務好了。”

“不,我就用他們,”羅蘭拒絕道。他對那群為錢做事的雇傭兵沒有任何好感,再說,他組建軍隊不僅僅是為了對付邪獸——縱觀曆史,一支強大且富有生命力的隊伍其成員必須來自於人民,無論是封建軍隊、近代軍隊還是現代軍隊,都無數次驗證了這個規律。

“好吧,您說了算,”騎士聳聳肩,“那我明天開始訓練他們如何握劍?儘管用處可能不大……”

“用劍?不,你先帶著他們列隊和跑步——”羅蘭忽然想到這些訓練內(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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