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德府這一次風波,隨著府試弊案的結案,最後是以趙家服輸,當地豪強按照朝廷律令繳納夏糧,漕糧最後結束。
林延潮主政後,可謂大獲全勝。
隨即就是黃河伏秋大汛,今年的水情介於萬曆十一年及萬曆十年之間。
雖說沒有萬曆十年那次,整個黃河南北決堤,千裡澤國的景象,但對於兩岸官員,百姓卻又一次遭了大水。
大明享國兩百多年的曆史上,黃河水災對這個帝國的頻率,不是,五年一次,也不是三年一次,也不是兩年一次,而是驚人的一年兩次。
這一次黃河水災,來勢洶洶。
最後南岸決堤,陝西,河南數郡成為澤國,大水所過之處,屋舍田地儘數被淹。
消息傳出天子震怒,欲問罪河道總督李子華。
而李子華上表自辯,將黃河決堤的責任都推脫在漕運與河道相互不統屬,保漕不保河,保漕不保河,二者實難兼顧。
李子華將鍋都丟給了漕運,又花錢打點,最後天子下旨李子華治河三年,有負天恩,本欲罷官抄家,但念及大臣體麵,改令致仕。
李子華最後可謂逃過一劫,令眾官員齊呼不公平。李子華治河三年,將河道搞成了什麼樣子大家是都知道的。
不說貪汙河工公款,而且還令沿河官員到他指定的料家那買河工料,今年河水泛濫,李子華你難辭其咎,但天子就這麼饒過他了,實在是令貪官逍遙法外。
不過李子華在河道任上所作所為,仍是激起了民怨。
他返家路上,不知何人將他的路途消息泄露,於是他的官轎在驛站遭遇遭災百姓圍攻。李子華不得不化妝成百姓逃脫,回鄉後不過一年即鬱鬱而終。
李子華免職後,朝廷各部商議,為了改變漕運和河道互不統屬的局麵,於是決定設一大員,總理河,漕二事。
也就說朝廷不再分彆設河道總督,漕運總督了。而是將河道,漕運兩衙門合並,歸於一名官員管理。
聽到這消息後,朝堂震動,漕運河道是朝廷最重要的兩件政事。
新任總督,總理河道,漕運二事,還兼任鳳陽巡撫,這可謂權力空前,沿河沿漕任何官員都必須聽他調遣,這樣的職務,哪個官員能勝任?
還有漕運總督是在都察院掛銜,河道總督是在工部掛銜,那麼兩事合並,新任總督是在工部,還是都察院掛銜呢?
掛銜乍看是小事,背後的名堂可是不小。這不是工部和都察院兩個衙門爭論,也不是朝廷的重心,到底是保漕為主?還是治河為主?
背後的實質是內閣與都察院的交鋒。
內閣首輔申時行是意屬歸工部,但李植,江東之等官員則意屬都察院。
這又可以看作是內閣與言官的一次交鋒。
最後結果,新任總督的官銜是,總督漕運(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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