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八十八章 殺戮之槍(1 / 1)

傭兵的戰爭 如水意 1599 字 1個月前

鮑勃顯得很是懊惱,他撇了撇嘴道:“爽呆了,今天給你好好講講我差點送命的經曆,不過得待會兒再說我的事兒,先給你們介紹一下,我的兄弟,高揚,你也可以叫他公羊,隨你便了,高,這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好兄弟傑克?莫森,阿裡蘭?莫森工作室的首席槍匠,也是美國西海岸最好的槍匠。”

聽了鮑勃的介紹,高揚很是吃驚,因為他怎麼也不敢相信,那把超級m1a是眼前的傑克做出來的,因為傑克看上去最多也就是三十歲,而高揚一直以為做出他那把超級m1a的槍匠是個白發老頭呢。

傑克?莫森不僅年輕,還非常的胖,一米八五的身高,但最起碼得有兩百公斤重,雖然還不至於到行動困難的地步,但也屬於大胖子的範疇了。

傑克油光發亮的腦袋上一根頭發都沒有,卻紋了一個麵目猙獰的魔鬼頭紋身在上麵,剃成光頭弄個紋身在頭頂上也不算什麼,關鍵是傑克?莫森留了一把大胡子,蓬鬆的大胡子長的都到了胸口,看上去就像一個人的腦袋長反了一樣,說不出的怪異和可笑。

現在是十二月份,波特蘭比洛杉磯的氣溫可低多了,正是天寒地凍的時候,可傑克?莫森卻是隻穿了一件短袖t恤,露出來的胳膊上滿是各式各樣的紋身,總之傑克?莫森怎麼看都不像是一個頂尖的槍匠就對了。

聽了鮑勃的介紹之後,就在高揚驚奇的打量著傑克?莫森的時候,傑克?莫森同樣也在驚奇的打量著高揚。上下掃視了高揚兩眼後。傑克?莫森一臉驚奇的道:“哇哦。你就是鮑勃說的那個家夥?那個在蘇丹的草原上當了三年原始人的家夥?哇,沒想到我能見到一個活的英雄,幸會,兄弟,我對你可是久仰大名了,鮑勃老是在我麵前提起你,叫我傑克就好,請進來吧。去我的休息室裡談,我可以在那裡用冰啤酒招待你們。”

和高揚撞了撞拳頭,又和其他人打了個招呼之後,傑克把高揚他們請了進去。

阿裡蘭莫森工作室的店麵裡有一麵牆掛滿了各式各樣的長槍,前麵有個櫃台,裡麵擺滿了短槍,全都是阿裡蘭莫森工作室的產品,但整個店麵裡隻有在櫃台後麵站著一個女人,卻是一個顧客都沒有。

阿裡蘭莫森工作室的門店裡有供會員和顧客休息交談的座椅,但傑克沒有讓高揚他們留在門店裡。而是從門店內再次穿過一扇門之後,到了專供傑克自己使用的休息室。裡麵不僅有沙發和電視之類的東西,甚至還有一個小小的吧台。

請高揚他們坐下之後,傑克隨手給幾個人拿了啤酒,休息室裡暖風開的很足,所以大冬天的喝冰鎮啤酒也就不顯得那麼怪異了。

“夥計們,在冬天的早晨喝啤酒,希望不會讓你們覺得很怪異,不過看看我的體型,你們就該知道我有多麼熱愛啤酒了,順便告訴你們一聲,我這裡隻有啤酒,可惜現在我們不能在喝啤酒的時候欣賞橄欖球,那樣的話才更像是朋友的聚會嘛。”

看著傑克拿著啤酒一臉愜意的坐在沙發上,鮑勃急聲道:“得了吧兄弟,我可不是來找你喝啤酒的,說點你拿手的事,我的兄弟們都是靠槍吃飯的,你得拿出些得意之作讓他們見識一下,快點兒,我都等不及看到他們吃驚的樣子了。”

傑克聳了聳肩道:“你知道的,我的私人訂單都排到五年之後了,所以這五年之內我都不會接訂單的,兄弟,我得享受生活是不是,我不能把時間都用在工作上,或許你該找我老爸談這些的,他才是為了賺錢不顧一切的那種人,我可不是。”

鮑勃不屑一顧的道:“得了吧,你少拿唬弄彆人的那一套對付我,現在幫我看看這把槍有沒有需要調整的地方,你得動起來,彆讓我踢你的屁股。”

鮑勃說話的同時,把帶來的槍盒打開了,拿出了那把超級m1a,而看到那把m1a之後,傑克撇了撇嘴道:“兄弟,你帶它去了多少次靶場?還是你帶著它去獵熊才用成了這樣?拜托,用這槍獵熊可是違法的,彆跟我說你是在非洲把這槍用成這樣的,你去了根本沒幾天,而且你也沒像承諾的那樣用它獵到了一頭獅子並把皮送我。”

高揚一直很珍惜他的m1a,但他的槍經曆了多次高強度的戰鬥,而且一有時間就要仔細清理和保養,正常的使用痕跡肯定是會有的,而且在戰場上摸爬滾打的,就算再小心,他的槍也必然少不得會磕磕碰碰,所以m1a的木質槍托上有些小凹坑,看起來已經顯出了一些滄桑的感覺。

聽到了傑克的話之後,高揚舉了舉手裡的酒瓶子,微笑著道:“不好意思,這把槍其實是我用成這樣的,另外多說一句,這把槍救了我不止一次。”

鮑勃點頭道:“沒錯,我在非洲的時候就把這槍送給了高,他用這把槍幾乎從頭到尾經曆了利比亞戰爭,他們還搶了卡紮菲的行宮,打死了,嗯,有些事情不能告訴你,但總之你知道這把槍被一個了不起的射手在用就行了。”

傑克的眼睛立刻瞪大了,他拿過了鮑勃端著的m1a,仔細的看了一遍之後,又打量了高揚幾眼,沉聲道:“你們為政府服務還是為錢服務?”

高揚笑了一笑,道:“為錢,我們是雇傭兵,自由傭兵。”

傑克的眼睛亮了起來,他端起了手中的m1a,道:“也就是說,你用這把槍打死了很多人了?有多少個?一百個,沒有?那麼八十個?五十個總有了吧?”

高揚覺得傑克的問題有些難以回答,因為他從來沒有統計過自己打死了過少個敵人,而且他也不覺得殺人有什麼光榮的地方,所以高揚都是刻意忽略自己打死了多少個敵人。

看著高揚略帶尷尬的表情,傑克皺起了眉頭,道:“用著我的作品,經曆了幾乎整個利比亞戰爭,你不會連五十個人都沒有打死吧?哦,拜托,告訴我你不是這麼遜。”

崔勃突然道:“五十個?你也太小看他了,光我有時間替他統計的斃敵數,就有二百一十六個,在班加西的時候三十五個人,在米蘇拉塔有一百六十個人,在的黎波裡有二十一個人,注意了啊,這可是在戰鬥不是那麼激烈,我有時間替他觀察並計數的數字,如果加上我沒辦法替他計算的數字,他斃敵絕對超過了三百人,最起碼也得三百人以上。”

高揚被崔勃報出的統計數字嚇了一跳,他從未想過自己竟然射殺了有這麼多人,但仔細想想這個數字也確實不差,高揚隻是努了努嘴,也就沒有說什麼。

傑克也被崔勃報出的數字下了一條,他緊緊的盯著高揚,看起來很是激動的道:“他說的是真的?而且都是你用這把槍取得的戰績嗎?我希望你能親自確認,請務必說實話。”

利比亞戰場上就是狙擊手的天堂,高揚槍法好,槍也好,麵對的又是那些沒有受過什麼正規軍事訓練的非職業軍人,所以他才能取得這樣的戰果,假如換個地方,比如說要是在阿富汗,高揚能打死五十個人就不錯了,這跟槍法什麼的關係不大,關鍵是人家就不給你連續開槍的機會。

彆看阿富汗比利比亞更窮更落後,可論起打仗來,阿富汗人的水平能甩利比亞人一萬條街,阿富汗人在幾十年的戰爭錘煉下可說人人都是老兵油子,個個都滑的跟泥鰍似的,一打槍立刻就能找隱蔽,不把狙擊手解決了絕對不會主動現身往槍口上撞,可不像在利比亞,那些反對派和政府軍都是一個德性,一個個排著隊才主動的往高揚的槍口下送。

雖然高揚的戰績大多都是在利比亞戰場上取得的,但斃敵數又不管質量,所以高揚實打實的打死了至少三百個人以上是沒錯的,在稍加沉默了片刻後,高揚還是對著傑克點了點頭,道:“我仔細想了想,沒錯,我用你做的槍打死了三百個人以上吧,但是我得聲明一下,我打死的可都是手裡有武器的人,我從來沒向平民和婦孺開過槍,我保證。”

傑克伸手打了個響指,一臉興奮的道:“太棒了,殺敵數三百人以上,這是一把真正的殺戮之槍,這可真是太棒了,我的作品裡終於也有了一把殺戮之槍,我的槍終於有一把派上了到了該有的用場,而不是隻能用來打打靶子和野獸,我決定了,這把槍我回購收藏了。”

高揚一聽嚇了一跳,他立刻伸手就要去拿抱在傑克懷裡的m1a,急聲道:“抱歉,我不賣也不送,請把槍還給我,不管你出多少錢我也不可能賣這把槍的。”

傑克推開了高揚的手,笑道:“兄弟,你沒明白我的意思,我所謂的回購,可不是拿錢來買你用過的這把殺戮之槍,而是指用一把更好更適合你的槍來跟你交換,相信我,在我確定你配的上用我的作品之後,你會有一把真正屬於你自己的槍,對你來說,一把世界上最好的槍。”(未完待續請搜索,小說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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