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1章:誰能把我送上法庭?(1 / 1)

林逸紀傾顏 無右 574 字 1個月前

“小逸,來幫幫忙。”

林逸正準備回去乾活,就聽到孫有田在身後叫自己。

“咋了三哥。”

“明天不是汽車下鄉麼,有幾台車,得運到場地,貨車馬上就來了,幫忙把車開上去。”

“行。”

雖然舉辦地,距離4s店的距離隻有30多公裡。

但對於新車來說,30公裡的路程,已經不算短了。

客戶看到這個公裡數,一般都會不買了。

所以要用拖車,把車帶過去。

來到店外,孫有田說:

“那台a4和a6是你的,剩下兩台我來。”

“好。”

林逸上了車,把車開了出去,拖車就在外麵等著。

大約半個多小時後,兩人就把車的事搞定了。

但車並沒有走,等著下午和林逸一起出發。

孫有田給林逸分了根煙,說:

“你小子能不能主動點,當上了副總,我在這裡就能橫著走了,萬一哪天來個外人,這事就不好辦了。”

“主要是我真沒這心思,要不你去當吧。”林逸說道。

“可彆。”孫有田說:

“當副總一點都不自在,除了有點油水,其實沒啥好處。”

“三哥伱太雙標了,自己都不去,居然讓我去。”

“我就是個老大粗,乾不了那種細致活。”

“瞧你這話說的,我也不細啊。”

“哈哈哈,小夥子有發展,可惜你沒那份心。”孫有田笑哈哈的說:

“你要是真把陳總搞定了,這4s店,就是咱們的天下了。”

“你到底是讓我搞工作,還是搞陳總啊。”

“你能力強,兩個一起搞,感覺都沒問題。”

“哈哈……”

笑哈哈的聊了一會,兩人就各自去忙自己的事了。

就在這時,陳琳踩著高跟鞋,噠噠噠的從店裡走了出來。

衝著林逸揚了揚頭,“吃飯去,下午早點過去。”

林逸看了看時間,已經十一點了,吃完飯後,就得乾活了。

就在林逸要回去吃飯的時候,看到一輛警車和一輛7係,停在了門口。

院裡的人都不明所以,站在原地,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很快,車門打開。

發現剛才那個被扔出去的女人,竟然從車上走了下來。

同行而來的,還有她的母親,跟一個和她同齡的男人。

身材有點胖,挺著大肚子,胳膊上還有紋身。

“老公,就是他,把我和咱媽扔出來的!”

“交給我就行了。”

男人應了一聲,麵色不善,隨後和同行的警察,一起走了過來。

“就是你,把我老婆和丈母娘扔出來的吧。”

“你在質問我之前,要不要問問她們,都做了什麼事?”

“不就是跟你講講價麼。”男人蠻橫的說道:

“我承認,她講價的方式有點不對,但你的做法的,就是人身傷害!我丈母娘的心臟,到現在還不舒服呢。”

“那是你們的事,彆來找我。”

“警察同誌,你也看到了,這個人死不承認!”

警察看向了林逸。

“無論發生什麼事,你都不能用這樣的方式對待客戶。”警察說道:

“建議你給他們道個歉,然後私了一下。”

像這樣的民事糾紛,一般都是調節,不會向上升到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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