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 番外二(1 / 1)

林鑫

回憶前半生,其實我早就後悔了。

當我知道原來我並不是父親親生的時候,我就已經不知道該恨誰了。

但計劃沒來及的叫停,林謙知出車禍死了,我知道一切都來不及了。

我隻能每天用金錢和權力麻痹自己。

是的,站在大眾的頂流俯瞰眾生,真的很上癮,也能忘卻那些隱藏在暗中的罪惡,忽視自己手上洗不乾淨的鮮血。

我記得,我們曾經是兄弟。

情同骨肉!

我照顧他長大,他尊我敬我!

我們曾經確確實實是一家人!

這份親情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變味的呢?

是從父親不自覺的偏心開始的,還是在他綻放出光芒的時候,還是從那份遺囑開始的呢?

我們也曾順風順水過。

媒體和外界看著臉色很快就沒再提那件事。

網絡上每天都有新的爆點,誰會去記得一個死去的天之驕子呢。

我想忘記過去,重新開始。

但林默回來了。

他再次出現的時候,已經是碰不得摸不得的鋼鐵俠了。

他的出現就像一根刺一樣紮在我的心底。

我想讓他消失,但我沒有任何辦法。

我沒想到短短幾年,他就已經成長到這個地步了!

就像他的父親一樣!

我不如林謙知,我的孩子也不如林默......

我很挫敗.....

一切開始向著我不可控製的方向發展。

在林默手上,我從沒占到過一點便宜,一直在輸。

我氣急敗壞,我想讓他放過我。

但我已經沒有和他平等對話的能力了。

他才26歲,但所有的生死輸贏似乎都掌握他手裡。

小元終於回來了,他來看了我,我知道這輩子我錯了。

最後一刻,我希望時光可以重來。

無論多窮困潦倒,都不要再做林家的兒子。

那樣,我是不是能平凡安穩的度過一生呢?

............

肖爸爸

兒子送到北平去讀高中,交了一幫子的狐朋狗友。

成績不咋好,朋友倒是不少。

其中還有個禍頭子,就是那個林默,他們還組了個樂隊。

我是越看越不順眼,不行過年後給他弄出國算了。

天有不測風雲。

那孩子家出事了,親朋好友如鳥獸散。

這種情況在我們這個圈子裡可太常見了。

兒子問我這種時候,他作為朋友應該做什麼?

我說能出錢出錢能出力出力,沒錢沒力的陪著他就好。

我這個兒子,沒什麼才華,但就是心軟善良。

這樣的孩子以後這家業他多半守不住啊。

但我沒想到的是,這一次的陪伴,換來了他後半輩子光輝閃耀的際遇。

那之後,很長時間沒聽到關於那禍頭子的消息。

林默再次出現,是兒子開心的分享他給寫的歌的時候。

哦,一年不見,居然會寫歌了?

其實我心裡並不認同,兒子的時間應該更多的花在以後的家業上。

但無奈,年紀小,還倔得不行,拉都拉不住。

於是打算讓他多玩幾年再說。

誰知道,這一玩,就是一輩子。

沒多久,兒子出歌了,自己賺錢了。

簽約星耀了,上電視了,還出專輯了。

不但賺錢了還開始搞起了烏鴉反哺!

甚至還自己在北平置辦了不小的產業。

沒幾年,賺的錢比我巔峰時期還要多!

我很吃驚,我沒想到,他能做到這個地步。

我知道,這孩子,徹底拉不回來了。

圈子裡最不喜歡的就是讓孩子進娛樂圈。

但朋友們都說,這是我這輩子做的最正確的決定!

我的孩子比我強多了!

........

肖瑋

2014年9月20日

認識了個新朋友,他沒有因為我不是本地人就不喜歡我,他叫林默,家裡是開娛樂公司的。

我告訴他,我家是挖煤的。

2015年7月18日

和老林組樂隊了!還有小姑娘偷拍我們!爽!

2016年2月3日

林爸爸車禍去世了~~~不知道怎麼安慰他,難過ing。

2016年7月17日

林默說他要去山城念書了,但他會殺回來了,我等著那一天。

2017年3月14日

林默人雖然沒回來,但他似乎找到了不一樣的路。

他給我寫了一首歌《溫柔》,看到歌的那一瞬間,我整個毛孔都在震顫!

果然,我看中的朋友也和我一樣有才華!

2017年6月5日

林默說讓我簽星耀我就簽了,從今天開始,我就是他在星耀的質子了!

我感覺到我身上的擔子更重了!

2018年5月3日

我們的新專輯壓得大眾抬不起頭!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愧是我!不愧是老林!

2018年7月6日

我在林默家旁邊買了房子!

看看苟明華那羨慕到流口水的樣子,沒錯!我和林默才是天下第一好!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22年6月23日

父親的產業不行了,隻能低價轉出。

但我覺得他可以退休了。

因為我現在也算是小有名氣,而且略有薄產。

嘿嘿嘿~

..........

苟明華

高二那年,我認識了一位來自皇城根下的朋友,他叫林默。

我們同吃同住,自然很容易處成朋友。

他告訴我,他想進娛樂圈。

這一行離我太遠,我無法給他任何意見。

但我語言上、精神上都是支持他的。

我說我要考計算機,以後做程序員。

但自從我在KtV小露一手之後,他明裡暗裡就想拖我下水!

我義正言辭的拒絕了。

娛樂圈,水太深,不適合我這種正經人。

但無奈,他給的真的太多了.......

而且,我似乎意外的適合呢。

於是,一次又一次,我經不起誘惑,徹底得被拖進了這趟渾水裡。

但我心裡知道,真正應該站在台上的,是他自己!

然而世人卻完全不知道這顆璀璨明珠的存在!

於是,我在台上說了“手握神器的是我的夥伴,蜘蛛俠!”

事後,我被他和肖瑋捶了一頓。

但我成為了第一個在台上介紹他的人!

這一點,我可比肖瑋強多了!

我成名的速度太快了,第一年出了一首歌。

第二年成了說唱之王。

第三年我就上了春晚。

一個歌手一輩子的夢想,三年就實現了!

名和利嘩啦啦的來了。

如果換做彆人,早就飄了。

但有林默在身邊,他都沒飄,我飄什麼!

一個好朋友,一個優秀的人,時刻警醒著你,新的一天,你還是你自己!

我很慶幸,這輩子,能交到這樣的朋友!

突然想起,多年前那個早上。

他就坐在教室裡,我的旁邊,他開口說:

“你好,我叫林默,你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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