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刑偵處。
處長辦公室內。
跟蹤隊的負責人正在向鐘鳴和周俊兩位領導彙報情況。
“今天一早,我們分三隊,乘坐不同車輛跟蹤目標,路上沒有發現異常。抵達公司之後,老板就沒有離開。”
“上午有一位預約客戶,比目標提前十分鐘左右抵達工作室。”
“十點三十八分離開。”
“查過,是大學生,沒可疑。”
“之後,十一點十四分左右,目標的助理打電話給一位客戶,推遲了預約,也查過了,背景乾淨,查過賬戶,最近三個月每個月都有一次谘詢費付給目標的工作室,時間上沒有規律。”
“另外就是下午見麵的客戶,一個半小時左右的時間,然後離開。同樣沒問題,就是普通病人,也不是新顧客。”
“下午三點四十二分,目標離開工作室,前往張顧問的畫室,直到五點左右才離開。”
“目標直接回家了,到目前為止,一直沒有出來。”
“手機監聽呢?有沒有收獲?”等彙報完畢後,鐘鳴問道。
“暫時沒有發現,除了六點三十四分,給助理打了一個電話,叮囑安排明天的預約工作外,並沒有聯係其他人。”
“哦,對了,技偵那邊還說,被推遲的客戶目標也提到了,但是因為後麵都約滿了,所以隻能改到下周五下午。”
“具體情況還不清楚,目標隻是讓助理和客戶聯係確認。”
“行,我們知道了,你先去忙吧。”周俊開口說道。
“好的,鐘局,周處,那我先走了。”
跟蹤隊負責人離開,辦公室門被關上之後,鐘鳴這才看向周俊,道:“你隻有半個月的時間。”
“要是半個月內還沒有發現的話,所有手段都必須停下來。”
“……知道,你都提醒多少遍了。”周俊沒好氣的道。
“多少遍?多少遍我也要提醒你,這次的監視本就是我和楊局撐你才批下來的,要不然能這麼容易得到批準?”
警方的監聽程序是很嚴格的,這次不僅僅涉及跟蹤,還包括監聽工作室的座機電話,以及林素的個人手機號碼。
所以,程序上是需要上級部門審批的。
但是從程序上來說,田三泰被殺案,包括交通肇事案隨著魏源的死已經結案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再重新立案對一個並沒有掌握證據的嫌疑人進行監聽,這裡麵的彎彎道道很多。
如果不是鐘鳴和局長楊國平撐著,這個申請根本不會得到批準。
就算是這樣,也隻批準了半個月的時間。
達到半個月時間,就必須停下來。
否則不僅周俊,楊國平和鐘鳴兩人都得吃瓜落。
實際上,周俊也知道,以“嫌疑人”的狡詐和謹慎,不太可能會露出馬腳。
但就這麼乾看著不做事,他又不甘心。
萬一呢?萬一對方馬失前蹄,百密一疏,忍不住犯錯了呢?
鐘鳴離開了。
周俊並沒有回家,而是拿著剛剛跟蹤隊轉交過來的電話錄音聽了起來。
一遍一遍的聽著,一遍一遍的回放,暫停,繼續播放。他想要從林素的通話錄音裡,找出一些東西。
可惜的是,標本太少,加上電話裡的溝通根本沒有什麼有價值的線索,連續多次之後,隻能放棄。
現在隻能期待,在對方的家裡,還有一部電話,而林素會在這半個月的時間裡,打電話或者主動聯係可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