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個性化治理方案(1 / 1)

第265章 個性化治理方案

朱簡烜聽著彭元瑞的介紹,首先是對大明小商人的無語。

大明本土自行流竄過來的小商人,他們這兩年估計已經坑了不少自由邦的底層老農民和小工匠。

神洲本土傳統是重農抑商的。

即便是崇禎朝以後,商人的地位開始提高了,但仍然沒有到控製朝廷的地步。

神洲本土很多對於商人的限製傳統慣例,特彆是傳統文化風俗上的限製,對商人的作為仍然有比較強的限製。

比如說,在官方公開的場合,絕大部分的知識分子,仍然要將金錢視為銅臭之物。

傳統士族丶地主丶官僚之中,大部分也不以經商為榮。

商人本來正在逐步突破這些限製,他們的代言人也在民間和朝廷擴大自己的影響力。

他們非常幸運的遇到了朱簡烜。

朱簡烜直接引爆的工業革命和諸多開拓行動,讓大明工商業群體的規模和力量迅速膨脹。

正常情況下,等到下一次朝局變動的時候,比如說太子正常繼位的時候。

代表商人利益的官員肯定會抓住機會再次擴大影響力。

但他們也非常不幸的遇到了朱簡烜。

老皇帝通過政變換太子朱簡烜上台,朱簡烜又通過主動引爆經濟危機,啟動了國家資本主義改造。

利用前世經濟危機中壟斷資本收割新生資本的思路。

在這個國家資本主義改造的過程中,一舉兼並和滅殺了大部分迅速膨脹起來的頂級商人群體。

朱簡烜收割了自己種出來的最茁壯的韭菜。

大明商人最核心的高層代言人,也倒在了繼續擴大朝廷影響力的路上。

有朱簡烜帶著軍屯衛所丶王有工廠丶職業官僚壓製,大明的民間壟斷資本基本不可能發展起來了。

大明本土隻能有一個壟斷資本存在,那就是大明皇室和朝廷。

但是北美的自由邦沒有這些限製。

由於自由邦是真的自由,特彆是中部和北方的自由邦,統治階層本身就是商人。

他們製定的法律本來就是傾向於商人的。

大明來的商人在自由邦經營,真正擺脫了包括道德在內的大部分傳統限製。

可以算是完全脫了韁的野馬,逃出了神洲道德牢籠的猛獸。

再加上他們的大明人身份,肯定讓自由邦底層的警察和法官很為難。

按照彭元瑞的講述,北美自由邦的縣級法官,審判了一些詐騙作惡的大明遊商。

這些商人無論有沒有證據證人,全都不認罪。

還非常自信的跟原告和法官辯論,大部分都讓這些法官和原告無可奈何。

他們乾的事情大多是名義上合法的,他們就是在鑽法律的漏洞。

縣的法官很難將他們治罪,就算是治罪了他們也不認。

有的直接在地方引發了混亂,有的法官乾脆讓當事人上訴到自由邦。

自由邦級彆的法官,大多已經是美利堅王國貴族了,麵對這些大明的犯罪也不好處理。

很多都要鬨到中央朝廷,讓王國的大臣去處理,所以彭元瑞非常熟悉。

朱簡烜也聽得出來,彭元瑞頗為嫌棄這些商人。

不過這些大明商人如果繼續鬨下去,可能會被當成威尼斯商人之類的人物。

關鍵是會折損大明人在北美民間的光輝形象。

如果這樣考慮的話,似乎應該理所當然的禁止大明商人在自由邦經營。

但是如果不同時禁止歐洲裔商人,單純的不允許大明人在自由邦經商,相當於主動限製大明人的公民權。

在自由邦範圍內將大明人打成二等公民了。

讓他們無法與歐洲裔商人競爭。

朱簡烜想到這裡,就轉頭看了一眼漢考克,北美歐洲裔商人的代表和領袖:

「既然涉及到了大明移民和歐洲裔移民的衝突,那當過大陸議會議長的漢考克閣下以為應該如何處理?」

漢考克雖然已經七年沒有見過朱簡烜了,但是對朱簡烜的印象仍然非常的深刻。

朱簡烜看過來的時候,漢考克感覺自己想法被朱簡烜看透了,也再次想起了自己當初給朱簡烜那個商業大帝評價。

漢考克當然希望將大明商人排除在自己的經營區域之外。

但這種事情隻能讓國王主動決定,而不是自己單獨提出請求和建議,那很可能會起到反效果。

大明商人的事情之所以能夠鬨得比較大,其中未必沒有漢考克等歐洲裔商人推波助瀾的效果。

漢考克覺得朱簡烜是不可能看不出來的。

所以朱簡烜這個問題看似是在諮詢意見,實際上應該是在警告自己不要搞事了。

漢考克眼珠子亂轉,撇了一下周圍的好幾個人,發現大家都在關注著自己的態度,知道自己也是沒辦法不回答了:

「啟稟陛下……臣以為……以為,無論是自由邦的任何人,都應該按照既有的法律來處置。

「若找到了直接的罪證,那自然要按照實際所犯罪惡來處罰。

「但是如果確實沒有找到欺瞞詐騙的直接證據,那就隻能依照無罪來判罰。

「隻能怪自由邦法律不完善,法官水平不夠高。

「任何法律沒有明確禁止的事情,都應該允許百姓自行經營。

「對於事後才認識到的,確實應該限製的事情,應該補上專門的限製規定。

「但法不溯及既往,隻能用於處理後續之事,不能追溯以前的事情。

「按照這樣的政策做事,有助於我們的法律進一步完善。」

朱簡烜聽到前兩句,就本能的輕輕頷首。

一視同仁並且依法處置,確實是最符合人的基本樸素認知的方法。

然後聽到後麵就本能的擺手了。

鼓吹商人鑽漏洞有助於法律完善是典型的自由派思潮了。

因為漢考克就是大商人的代表,所以他會本能的支持甚至鼓吹這樣的思潮傳播。

他們看似站在這些大明商人的一方,實際上隻是利用支持這些底層商人,擴大自己的實際政治權力。

在朱簡烜看來,北美這種事實上的海外屬國,地方事務雖然可以地方自治。

但行政和法律理念不能與大明本土背道而馳。

完成國家資本主義改革之後,朱簡烜未來不會放任民間商業思潮醞釀和傳播。

同樣也不能允許類似思潮在北美繼續野蠻生長。

朱簡烜自己接任美國國王的時候,是因為大明在北美沒有足夠多的移民,沒有辦法直接控製北美大陸。

所以不得不給了原有歐洲移民足夠多的特權,讓他們願意歡迎自己來當他們的國王。

現在的情況開始變了,北美已經有三百多萬大明移民了,而且絕大部分都以軍屯衛所的形式集中管理。

軍屯衛所實際上是動員組織,自己理論上可以招募五十萬以上的衛所民兵。

這應該已經與歐洲裔民兵的極限數量基本相當了。

所以自己現在不需要繼續遷就歐洲移民,自己可以利用大明移民乾涉他們了。

當然,自己也不至於出爾反爾,不會直接強行裁撤自由邦。

而是要控製他們未來的發展方向,像用韁繩控製馬匹一樣,控製他們的思想丶法律丶政策倒向:

「一視同仁的思路是對的。

「但極端性的法無禁止即可為原則,極端化的法不溯及既往原則,是不可取的。

「那是在縱容商人鑽法律的漏洞。

「所以,無論被審判對象是大明裔還是歐洲裔,如果他們在自由邦所做的事情沒有違背現有的法律。

「但是,如果確實有悖於社會公序良俗,違背了大明或者歐洲移民群體內公認的道德準則,損害了其他百姓的利益的時候。

「應由美利堅朝廷派出專門的審判和監察人員,與事發地自由邦官員組成審判團。

「討論出合適的懲戒方法,形成判例警示後人。

「雖然對於這種情況可以小懲大誡,如果沒有造成重大損失就不宜重罰。

「但絕對不能因為沒有成文法就放任不管。」

朱簡烜覺得不能單獨限製大明移民的權力,讓其在自由邦範圍內變成二等公民。

但又不能繼續放任他們為所欲為,繼續損害大明人的形象。

那就隻能將大明的道德約束,將美利堅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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