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彆害怕(1 / 1)

黑色轎車在泥濘路麵疾馳,濺起的泥漬沾濕底盤和輪轂。車窗外流螢起伏,引擎聲劃破寂靜長夜。

魯道夫叼著一根沒點燃的雪茄,伸手打開車載收音機,隨著其中傳出的音樂緩緩晃動手指。

他掃向後視鏡。

剛剛偵破案件的偵探先生,在檢查完案發現場之後,就一直無精打采。

此時正閉著眼坐在後排座位,環抱雙手,身體在顛簸中微微傾斜,貌似已經沉沉睡去。

……

倫敦郡,白教堂區域,警署。

先行離開莊園的文森特和薇妮警探已經帶著伊文思返回城區。他們將人帶到審訊室,彙報情況後,由專人接手,對其進行刑事審訊。

“姓名?”

“伊文思。”

“年齡?”

“……31歲。”

“性彆?”

“男性。”

“籍貫?”

“普利茅斯。”

“好的,那麼……”負責審訊的警員稍作停頓:“你是否對殺害傑克·阿諾德這一事實持有異議?”

伊文思看著狹小、帶有封閉感的審訊室,縮了縮脖子,小聲道:

“沒有異議。”

“嗯。”記錄員點點頭,在審訊報告上落筆記錄。

興許是知曉已沒有掙紮的餘地,伊文思對一切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後續的審訊中將犯罪動機、犯罪過程以及後續偽造自殺現場的行為一一坦白。

結合兩名警探從他房間中搜索到的具體物證,這起惡性謀殺案算是順利告破。

在24小時的羈押期限後,他將被移送到法院接受審判,在這之前,他會被嚴格限製人身自由,禁止與除律師外的所有無關人員接觸。如無意外,他將因“一級謀殺”的罪名被判處絞刑。

“意外”指的是他被判定為“精神病患者”。

根據《納頓條例》,實施犯罪但患有精神病的人員,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應宣告無罪,同時又具備較高危險性,將會判令被告人強製接受限製醫療。

當然,最終解釋權歸法院所有。

無權無勢的伊文思大概是不會有這個機會了。

“在被羈押期間,你有權撥打電話、會見辯護律師……”

警探把伊文思送進拘留室後,遵照程序為其宣讀法律賦予犯罪者的合法權利。

“對於上述權利,你是否清楚明確?”

“是。”

“那麼,享受你的最後一個安寧夜晚吧,殺人犯先生。”陪同而來的另一名警探調侃道:“希望你不要嫌棄這裡的環境,畢竟上麵審批下來的維護經費都用去修繕警司和督察們的私人住宅了,你不能指望他們還惦記著這些漏水的羈押室。”

說完,他掏出鑰匙把拘留室的鐵門鎖上,和同事轉身離開。

伊文思無力地坐在冷塌上,內心積攢的許多情緒無處發泄,徒然地抓撓蓬鬆的頭發。

他知道自己徹底完了。

證據確鑿之下,就算高價聘請知名律師也不會有任何轉機,他將被如期審判,然後送上處刑場。

自己被蒙上麻布,由行刑人推上絞刑架的場景不自覺浮出,越是想要遏製,畫麵就越是清晰。

看著冰冷的鐵窗,伊文思突然有種不真實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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