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她是光,她是電,她是唯一的神話(求推薦票!)(1 / 1)

日常係美劇 青絲回眸 996 字 1個月前

郡立高中。

“凱倫,我們需要談談了。”

詹妮弗強壓怒氣,感覺自己被嚴重侵犯了。

凱倫沒有回答,隻是看向朱諾,一副非常依賴的模樣,讓詹妮弗越發怒火中燒。

“去吧。”

朱諾拉了拉凱倫的手,溫聲道:“好好說。”

“嗯。”

凱倫乖巧的應了一聲,跟在怒氣衝衝的詹妮弗身後,去了學校一角談話。

“什麼情況?你和凱倫?”

亞當目瞪口呆。

朱諾個子不高,身材也屬於消瘦型,而凱倫則是典型的完美曲線,兩人站在一起,原本應該是凱倫更加引人注目,可現實卻是朱諾。

再加上兩人都穿著紅色兜帽衫,給人有一種強烈的視覺反差感和荒誕感。

“托你的福,我終於交到一個閨蜜了。”

朱諾意味深長的看著亞當。

“不用客氣。”

亞當一頭霧水,以為她指的是他泡了詹妮弗,好奇道:“不過你是怎麼做到的?”

在他眼中,朱諾從來不是一個善於交朋友的人,要不然也不會這麼多年一個真正的朋友都沒有,可如今看凱倫和她的關係,分明比閨蜜還好。

“相信我,你不會想知道的。”

朱諾神秘的一笑。

“嗯?”

亞當一驚,這才想起朱諾還有另外一層身份,看著朱諾的紅色兜帽衫,他腦中不禁浮想聯翩,忍不住試探出聲。

“咳咳,朱諾,凱倫她,怎麼也學你,穿的跟個小紅帽一樣?”

“因為她和我一樣……”

朱諾故意停頓了一下,見亞當臉色都變了,這才玩味的笑道:“都喜歡紅色啊,而且她以前還真的扮演過小紅帽哦。”

“嗬嗬,是嗎?”

亞當心跳如鼓,乾笑一聲,不敢再往下接話了,同時心中暗暗決定,以後一定要多多注意這個凱倫了。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或許這個凱倫真的像詹妮弗說的,有精神病也說不定啊……

該死的!

怎麼老讓他遇到這種事情,先是神奇艾米,然後是朱諾,現在又來了一個凱倫,天知道他以後還會遇到誰!

那邊。

詹妮弗死死盯著凱倫,咬牙道:“為什麼?”

“什麼為什麼?”

凱倫疑惑道。

“你跟那個朱諾!”

詹妮弗怒聲道:“我以為我們才是最好的閨蜜!”

“之前我也這麼認為。”

凱倫柔聲道:“可是直到你一個星期都沒有理過我,現在一個多月後才來質問我,這可不是最好閨蜜的相處方式。”

詹妮弗一滯。

她太忘情與亞當探討變形金剛和機械美學了,還真的把凱倫給忽略了,不過從小到大不管發生什麼,都是凱倫讓著她,雖然她有錯,但也不允許凱倫對她這個態度。

“你這是什麼態度??你怎麼能這麼對我??你忘了從小到大是誰帶你玩,在彆人嘲笑你的時候保護你的?是我!!!你太過分了……”

詹妮弗在那裡發飆,當事人凱倫隻是靜靜的看著。

一個月前,當她拿著刀準備手刃亞當和詹妮弗這兩個惡魔時,出現在她麵前的正是朱諾。

之後一個多月的相處,讓凱倫心中隻有一個念頭。

朱諾才是她的光,才是她的電,才是她唯一的神話!

談話最終不歡而散,看著眼神冷漠的凱倫,詹妮弗氣炸了,卻又無可奈何,隻能找到亞當抱怨。

亞當心有餘悸,哪敢多管朱諾和凱倫的事情,隻是敷衍。

愛情從來都是荷爾蒙和新鮮感,一旦無法保鮮,要麼因為時間轉變為親情,要麼因為時間而崩潰。

亞當和詹妮弗之間,自然算不上愛情,但也符合愛情新鮮感的變化規律。

當詹妮弗動不動就和亞當抱怨朱諾和凱倫,甚至還要求亞當和朱諾絕交,時間一久,亞當就厭煩了。

再加上如今已經是高四畢業年了,他有很多事情要忙,就算他的耐力已經高達400,可以熬夜將和詹妮弗一起玩的時間補回來,可是何必呢?

詹妮弗也是老司姬了,很快就察覺到了亞當的冷淡,作為許多人心中的女神,她自然也有自己的傲氣。

於是,淡淡然間,亞當收束所有的精力,全部投入到了備考大學上。

因為既不是氪金強者,又不是小謝爾頓、佩吉那樣的超級天才,亞當隻能和其他平民一樣,去擠鋼絲繩。

SAT的成績至關重要,因為這是高校在無數平民申請者中篩選的第一關,不拿個絕對的高分,你連下一步麵試的機會都沒有。

好在亞當高中四年足夠努力,又有前世信息大爆炸的眼界在,再加上智慧不斷的提升,SAT完全不是問題。

而且SAT一年可以考7次,如果你對成績不滿意,隨時都可以再考,最後選擇最高分作為SAT的最終成績。

接下來就是推薦信了。

找名人(權貴、富豪、明星、業內知名人士等)寫推薦信絕對是一個加分項。

嚴格說起來,這個也屬於氪金就能變強的範疇,不過平民學生還是有機會拿到的,比如恰巧認識或者遇到某個名人,討好他們得到推薦信。

當然,大部分人還是隻能找學校專門的報考指導老師來寫推薦信,因為他們是專業的,和各所大學的招生辦多多少少有些聯係。

於是,私立高中高薪聘請的,和在公立高中混日子的,推薦信的質量再次天差地彆。

亞當先通過小謝爾頓找約翰·斯特吉斯博士寫了一封推薦信。

然後又厚顏找了格蕾琴,從她那當地首富的億萬富豪爸爸那裡要來了一封推薦信。

再加上郡立高中校長和報考指導老師,應該也夠用了。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