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水果硬糖(求推薦票!)(1 / 1)

日常係美劇 青絲回眸 1149 字 1個月前

鄧肯家。

“怎麼了?”

見埃米特一臉鄙視,亞當義正言辭道:“我也是人類。”

嗯,是人類就逃不了真香定律嘛!

“亞當,我發現你這一年來變化太大了。”

埃米特神色有些複雜。

“人總是會變化的。”

亞當麵不改色,‘你變了’‘你長大了’這樣的話,自他穿越以來就經常聽到,早就沒有了一開始的緊張和不安,全當讚美了。

呆萌雖然看起來挺正麵挺好玩的,但那是看彆人,真輪到自己了,還是正常一點好,反正他外貌平平無奇,就算不呆,彆人看他還是會覺得萌。

“朱諾,如果我重玩搖滾,要玩到什麼程度才能展現所謂的領導力呢?”

這就是東西方文化思維的巨大差異,之前亞當也知道米國學生重視課外活動,但下意識以謝爾頓、萊納德他們為坐標,所以並沒有那麼在意,可現在聽朱諾一分析,這才猛然發現他並不是謝爾頓、萊納德,最起碼短時間內變不成謝爾頓、萊納德那樣的天才。

不是那種天才,還想參照天才的成長軌跡,到時候肯定會栽大跟頭的。

“所有的社團活動都應該選擇你喜歡的,因為隻有你喜歡才能持續投入大量精力,而隻有堅持才能有所成就,在社團活動中走的更遠更高,發展到領導同伴的地步,這就是領導力了。”

朱諾耐心解釋道:“原先你就喜歡搖滾,你的搖滾玩的不錯,在沒有更好選擇的情況下,繼續組樂隊玩搖滾,多參加各種比賽和活動,爭取些樂隊的榮譽,到時候作為樂隊主唱,自然很加分。”

亞當微微頷首。

前身雖然是個呆萌,但是不僅給他留下了平平無奇的外貌,還讓他繼承了不俗的嗓音和搖滾技術,記憶中前身不久後被學校安排當學校舞會的主持DJ,還拉到了讚助,老爸除蟲公司重新做廣告找新歌時,前身也去嘗試了,雖然歌詞讓人無語,但畢竟被錄用了。

除了老爸鮑勃的鼓勵外,前身的外貌嗓音到底還是有可取之處的,不然鮑勃再怎麼力挺兒子,也不敢將這種大事拿來給兒子練手玩。

在意識到必須要選擇一項課外活動當報考大學的加分項,亞當如果放棄這種有基礎有特長的,那就太傻了。

“就是這樣!”

埃米特激動道:“你就不該解散我們的樂隊,PJ和動感樂隊再次上線了,yes!”

“停停停!”

亞當揮手打斷:“埃米特,彆激動,就算要重組樂隊,PJ和動感樂隊這個名字也不能用了,因為我是亞當,不是PJ!”

“PJ怎麼了?跟DJ很像,我覺得挺好啊。”

埃米特撇嘴道:“你是PJ,我是動感,完美!”

“加我一個怎麼樣?”

朱諾插話道:“其實我也玩搖滾的,玩的是貝斯吉他,正好可以當你們的貝斯手。”

“當然沒問題。”

因為和朱諾相處很可能增加智慧,亞當想也不想就點頭同意了,對著埃米特攤手:“現在朱諾也加入了,總不能還叫PJ和動感樂隊吧?”

“她能行?”

埃米特一臉嫌棄,在他眼中,搖滾樂隊就是男人的浪漫,女生就該在台下為他們瘋狂的鼓掌,當然‘為’變成‘和’那就更好了,樂隊裡加個女生算怎麼回事?

亞當沒有直接回答,隻是用眼神示意朱諾,朱諾會意,起身來到亞當的樂器前,打開吉他箱,拿出亞當的吉他,熟練的演奏起來。

東國有句俗語: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這個時代的米國正是國力巔峰即將獨霸全球的年代,發達的經濟充足的物資,讓米國好似千年前的東國盛唐,民眾在解決了基本的衣食溫飽後,更加注重精神方麵的享受,電影音樂等藝術就是典型。

書呆子如謝爾頓、萊納德他們,都會一兩手樂器,就算不會,最基礎的藝術欣賞也幾乎做到了全民普及。

朱諾不僅玩搖滾玩吉他,她還是這方麵的行家。

“哦,該死的!”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沒有,埃米特一聽,頓時爆了一句粗口:“她還真行!”

“我可以加入了嗎?”

朱諾手掌一鬆,放開了琴弦,頑皮的一笑。

“埃米特?”

亞當故意看他。

“好吧。”

埃米特雖然有些不情願,但他還是懂眼色的,亞當擺明了要帶朱諾玩,換成以前,他絕對是堅決阻止的,可現在亞當成了有異性沒人性的家夥,天知道會不會乾出為了朱諾讓他退出的混蛋事。

“那我們現在該叫什麼,兩男一女組合?咦,這個名字也挺不錯的……”

“不行!”

亞當和朱諾異口同聲的反對,埃米特這名字取得不僅俗,而且惡俗。

“要不叫水果硬糖樂隊吧?”

亞當想了想,瞥見朱諾的紅色兜帽衫,脫口而出。

“水果硬糖(hardcandy)?”

埃米特眼神詭異道:“我們倆是hard,朱諾是candy,好名字!嘿嘿嘿!”

“咳咳,要不再想想?”

迎著朱諾異樣的目光,亞當頭皮發麻,有些後悔自己的冒失,他說了什麼?

這可是他一直懷疑朱諾有另外一重身份的原因啊。

好在這個年代,水果硬糖這個詞語並沒有後世那代指的特殊含義,頂多像埃米特那樣按照字麵意思來聯想。

“這個名字挺好。”

朱諾卻突然笑了,似乎很滿意這個名字:“亞當,你挺有才的。”

“嗬嗬,是嗎?”

亞當乾笑不已:“你喜歡就好。”

“就叫水果硬糖!”

埃米特來勁了,見朱諾不反對,比亞當這個樂隊主唱還激動,大手一揮,似乎在做最後的裁定:“我是樂隊鼓手兼伴唱,亞當是主吉他手樂隊主唱,朱諾當貝斯手,我們水果硬糖樂隊絕對會超過從前的PJ和動感樂隊,再創輝煌。”

“或許我們還缺個鍵盤手……”

亞當突然靈機一動。

兩個人組合,就可以稱呼為樂隊了,比如之前亞當和埃米特,一個主吉他手主唱,一個是鼓手伴唱,這是最低配版。

但是要稍微專業點,最起碼也要四個人,比如朱諾自薦的貝斯手,號稱樂隊的靈魂,對於增幅樂隊的演奏效果,能起到關鍵的作用。

除了貝斯手,最好還要有個節奏吉他手或者鍵盤手,用來豐富音色多樣性,豐滿和聲效果和彌補音域的不足。

而亞當恰恰知道有個人非常適合當鍵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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