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臣治世?古有文臣如此諫君:‘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此為治世之臣!你也敢稱文臣,敢論治世?蠢臣!”
劉淮癱坐不動,臉頰通紅,不知是臊的,還是被風雪割的。
元修望向暮青,見少年麵迎風雪凜立,上頂青天,下踏縣衙,衣袂獵獵,一身正氣浩蕩如天。
縣衙裡,步惜歡端坐正堂,悵然一笑,她雖在屋頂,但所言又怎能避過他聰明的耳力?有時,他真希望自己不是一國之君,便可如她這般痛快行事!
那悵然之意尚在胸間,心頭又起疑惑。古有文官?何人之言,竟未聽過。能出此言者,定為治世之賢臣,千古流芳,何以未曾聽過?
正疑惑,元修帶著暮青和劉淮從屋頂躍了下來,三人再進大堂時,劉淮似失了魂兒,再無言語。
步惜歡瞧也未瞧他,淡淡瞥了眼地上跪著的一乾臣子,道:“奉縣知縣。”
奉縣知縣正偷瞄劉淮,聞言一驚,忙伏低身子道:“微臣在!”
“朕問你,何為刁民?”
奉縣知縣心裡咯噔一聲!
“刁民者,無賴奸猾者為刁,此刻你縣衙門口的可是此等百姓?”
奉縣知縣跪伏在地,麵朝地上,臉瞧不見,隻眼來回轉動。
“他們乃何人,為何事而來,為何事而怒?”
“這……”奉縣知縣不敢答,也不敢不答,支吾難言。
“你不知?朕來告訴你。”年輕的帝王坐在堂上,斂那一身慵懶散漫,眸光懾人,“他們乃邊關將士家眷,為瞧熱鬨而來,卻為你等貪汙撫恤銀兩而怒!貪官作惡,反誣百姓為刁民?你真以為朕昏聵無邊,會縱你殺民?”
“微臣不敢!”奉縣知縣哆嗦著,額頭抵在地上,隻覺青磚冰涼,風雪襲背,寒意透心。
陛下昏聵,十三歲起便縱情聲色不理朝政,荒誕輕狂之事孩童都知一二!陛下一年有半年在汴河行宮玩樂,朝事全由元相國主持,與監國無異,說得不好聽些,這朝廷是元家的朝廷,步家子孫雖為帝王,卻不過是傀儡罷了。
他雖是小小知縣,卻也沒將聖上放在心上,自古昏君皆一樣,哪會管百姓死活?他以為百姓衝撞縣衙定會驚了聖駕,聖上定以自身安危為先,命禦林衛殺幾個震懾暴民,哪成想事態竟會如此?
“你身為一方父母官,不教民王化,反當官為惡,官逼民反,這等佞臣朕留你何用?來人!”
“臣在!”李朝榮在大堂門口應道。
“摘了他的烏紗,褪了他的官袍!”
“臣領旨!”
聖旨下得果斷,禦林衛來得也快,四名鐵甲衛大步進了縣衙大堂,兩人一左一右押住奉縣知縣,一人摘去烏紗,一人褪去官袍。堂外寒風凜凜,奉縣知縣隻穿著中衣被拖死狗般拖下,心中一個念頭驚起——聖上要殺他以平民憤,以止暴亂?
念頭剛生,便聽堂上帝王又道:“押入囚車,明日隨駕入京,撫恤銀兩一案,徹查!”
奉縣知縣頓驚,聖上若想平民憤,隻需下旨將他斬立決,他的人頭滾落在衙門口,百姓之怒自會平息,此法最有速效。可聖上未殺他,反要將他押回朝中,莫非是真要查撫恤銀兩一案?
這還是那不理朝政的昏君?
有此念頭的並非奉縣知縣一人。
親眼看見狗官被革職查辦,衙門口的百姓齊望堂上。
雪不知何時大了起來,密如白簾,遠遠的隻見堂上帝王穿一身大紅龍袍,彆的皆瞧不真切,隻聞帝音慵懶,大雪天兒裡聽著,彆有一番春意,暖融融,“朝榮,撤了你的人,搬去衙門口的門檻,放百姓入衙。”
“啊?”跪在堂下的朝官們紛紛抬頭,驚怔互望。
依大興律,衙門審案要開著門,百姓觀審要在大門外,不得踏上衙門口的石階。門內到大堂有九丈闊院,百姓觀審實際上隻能看見堂上人影,連堂上的話也聽不太清。今日奉縣百姓暴亂,已是衝上了石階,聖駕到了堂上,百姓在大門外台階上見駕已是不合規矩,哪有再請進來的道理?還要搬去門檻,這是多大的禮遇?
帝王見民,不設門檻,這等事古來未聞!
朝官們大不讚同,李朝榮卻隻遵聖意,領旨便撤了人,命八名禦林衛抬走衙門口的門檻,豎去了一邊。
奉縣衙門口四門大敞,禦林衛讓路,帝王端坐堂上,一條君民相見的路平坦寬闊,不見門檻,不見台階。
奉縣的百姓聚在門口,嗡的一聲,人人相顧,反倒卻步,無人敢進了。
步惜歡起身,下了堂來。
門口嗡聲又起,百姓們齊盯著堂內,見一男子緩步而來,墨發紅袍,紅袖舒卷,片雪不沾,立在堂門口含笑遙望,雪天兒裡如升明珠,容顏驚了天。
百姓們瞪眼張嘴,人人屏息。
這便是帝王風姿?
大興的皇帝,六歲登基,十八年來昏名遍天下,竟是這等風華如仙,宛若神祗?
這般風華與昏君之名實難想到一處,百姓們驚怔無言,隻見帝王一笑,那一笑似風雪皆歇,碧天無際裡有雁高行。
聽步惜歡道:“朕登基起至今十八載,年年在盛京與江南行宮,未曾到過邊關,今在邊關住了些日子,邊關苦寒,朕親眼見之,親身試之,實知將士不易。兩國開戰,苦及百姓,如今議和,邊貿可開,朕望邊關百姓過些安樂日子,也望將士們可歇上一歇,望天下娘親可見兒郎,天下兒女可見親父。這等喜事,自朕登基後未有,理應大赦天下!”
大赦天下!
此言一出驚了滿堂!
大赦乃新皇登基、立後立儲等重大喜慶亦或天雞星動才會頒布,且赦令應在朝中頒布,儀式亦該在朝中舉行,這般在奉縣縣衙宣布大赦實不合朝製。
有朝官欲諫,尚未拜下便被人按住衣袖,那朝官轉頭看向一旁,見同僚搖頭,目含深意。
陛下已開金口,大赦未必有害,撫恤銀兩一案可……(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