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青走過去,見一處墓地已被挖開,石磚泥土堆在一旁,一道梓木華棺靜置著,棺上尚有濕土。
“誰的?”她問步惜歡。
“柳妃。”
暮青不知柳妃是誰,但心裡不知為何一跳,緊緊盯住步惜歡。
火把的明光照著男子的臉,聽他道:“朕答應過你,允你查你爹的案子。”
爹的案子……柳妃……
當初死的那位娘娘?!
暮青倏地轉頭,盯住那棺木,清月掛在樹梢,疏疏落一棺斑駁,風裡微腥的潮氣。那潮氣不知是否熏了少年的眼,火光照著,眼底生了細細血絲。
她轉頭,望那紅衣男子,眸中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
她還以為,今夜是去刺史府。
刺史府那案子,凶手是誰,死者書桌上丟的那封書信寫著什麼,此二事對步惜歡來說定然十分重要!他說,她替他辦一件事,他便提供一條線索給她查殺爹的凶手。她還以為,他會先讓她替他辦事……
少年望著男子,一個轉頭的姿勢,月影裡身形單薄,那素來清冷的眸底忽有星辰落,刹那明光躍。
“不驗?”步惜歡瞧著她,“或者,你隻需要看看你爹驗屍的屍單?朕帶著。”
“屍單?”少年目光忽有震動,見男子手腕一轉,自袖下翻來一張著了墨跡的紙在掌心,送來麵前。
暮青望著那紙,那紙疊著,夜風吹起一角,墨跡糊了她的眼。這是爹留下來的……
離開古水縣時,她未曾想過會與爹天人永隔,家中東西她都未帶在身上。後來爹葬了,古水縣有知縣和沈府在等著要她的命,家中回不去,她身上一件爹的遺物也沒有,沒想到今夜會見到。
爹是因驗柳妃的屍死的,今夜卻叫她見到這張爹親手寫的屍單。即便上天再許她一世,她也未曾信過冥冥之中天注定,但今夜,她忽然便信了!
不知何時將這屍單接到手中的,暮青捏著,指尖發了白,卻忽然將掌心一握,將屍單收進了袖中。她未看,隻轉身,衣袂夜風裡掃出淩厲,望那棺木,道:“驗!”
爹驗過,她也要再驗!
倒要看看這柳妃是怎麼死的,倒要看看爹是為了何事被滅口的!
步惜歡望了一名黑衣人一眼,那人轉身,捧來幾樣東西給暮青,暮青一瞧,竟是外衣、口罩、手套,原來東西都已經給她備好了。她見黑衣人們都戴著麵罩,隻有步惜歡麵上什麼也沒覆,便道:“開棺時你離遠些。”
男子一笑,“朕可屏息。”
暮青一愣,想起他內力深厚,自不懼屍氣。她這才未再多言,自己穿戴好,對棺木旁舉著火把圍著的幾名黑衣人點點頭,道:“勞煩。”
隻有一名黑衣人往前走了一步,其他人舉著火把動也未動。那上前的人抬掌,落掌,往棺木一側一拍!
啪!
夜裡忽起一道黑風,呼嘯空中一卷,樹梢齊斷,落葉紛紛如雨隨那狂風往林中一撲!那黑衣人運步飛身,夜裡一道黑影,追上那黑風腳尖一點,那黑風忽地往地上一砸!黑衣人落下,出手一提,隻聽啪一聲響,那黑風穩穩立住,定睛一瞧,竟是那梓木棺的棺蓋!
那棺蓋被一掌擊飛時,棺裡忽起撲鼻腐臭氣,暮青立得遠,戴著口罩也同樣屏息,山風吹了好一陣兒,棺內屍氣散了些,她才走上前去。
月色照進棺內,棺內躺著具女屍,身著二品宮妃朝冠,絳紫雲鳳朝服,珊瑚朝珠,東珠手釧,寶瓶、寶珠、金飾、彩錦,置了滿棺。卻無人一眼看見那些奢華陪葬,目光隻落在那女屍臉上。
那女屍,臉色月下慘綠,七竅竟流著暗紅的血水,臉和腹部已有些鼓,脖頸兩側已腐化成了粘粘的血肉。月色照著,夜風吹來,林子裡忽覺鬼氣森森!
火把映著幾名黑衣人驚異的眼神,人都死了快一個月了,怎麼七竅還在流血……
“屍體腐敗的時候,腐敗氣體進入血管,會催動血水從口鼻腔裡流出。原本無事,方才開棺時震的。”暮青開口道。
柳妃死了快一個月了,江南濕熱,又是夏時,腐敗速度慢了這麼多,大抵是因葬在梓木棺中的關係。梓木天然防腐,尋常葬在其中,屍身三五年才會化骨。柳妃死後定非立刻下葬的,爹從古水縣到汴河城需半日,屍身大熱天兒裡放著,到入棺時應該還是腐了些,這才造成了即便在梓木棺中仍舊腐敗了。
“屍身脖頸處有差彆分解的情況,推斷頸部受到過襲擊,至於是否屬於致命傷,暫看不出來,屍身腐得太嚴重了。”暮青望著棺內道。
“即是無法驗了?”步惜歡挑眉,眸中仍有亮色。顯然,他看過那張屍單,與暮青的推測差不離。
“有法!”暮青回頭,眸在夜色裡也有些亮,“但要看陛下舍不舍得了。”
步惜歡聞言一怔,眉挑得更高,“你待如何?”
暮青沉默了一會兒,這法子,感情上少有人能接受。但為了驗屍,必須得這麼做,法醫就是乾這種活兒的。
“我需要一口鍋,最好大一點。”
鍋,最好大一點。
這話在深夜林中聽著怎麼都有點詭。
棺木前,舉著火把的一排黑衣人蒙著麵,看不清神色,卻有幾道目光刷刷朝暮青飄過來。
“鍋。”步惜歡定定瞧著暮青,話卻不帶疑問,似憑這字眼兒猜出她要做何事並不費力。
“沒錯。”暮青看一眼棺內,簡潔丟出驗屍方案,“煮屍,驗骨!”
煮屍……
棺木前,數道目光又將暮青刷了幾刷。
暮青感受到,聳聳肩。她知道,這在感情上很難有人能接受,尤其在並不流行開棺驗屍的古代。
古代是不流行開棺驗屍的,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大興以孝治國,民間遇喪事有水漿不入口三日不舉火的習俗。即父輩過世,孝子要毀衣跣足,痛哭不止,三天裡不吃不喝,不起火燒飯,直到三日後親人複生的希望破滅,才可入棺,舉行喪葬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