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聚蟲(1 / 1)

劍卒過河 惰墮 1134 字 2個月前

出了北城門,一邊飛馳,平安還不忘叮囑不已,

“公子,咱們事先說好的,不能進入戈壁,您若不聽,我可真要回稟主母的!”

婁小乙微笑不語,都到這時候了,還能由得你麼?

還是那條路,大路向北十來裡後轉向西北,這也是進入戈壁的最短距離。

往事如煙,曾經在月前也有這麼八個少年飛馳在這條路上,可惜,等待他們的是悲慘的結局!

有些人會退縮,有些人會逃避,有些人會談之色變,畏如蛇蠍,但也有些人,仍然無所畏懼!

婁小乙從來就不認為戈壁有什麼好怕的,隻要夠謹慎!上一次栽跟頭是因為他不是話事人!如果由他掌總,絕不會出現那種悲慘的結局!

因為輕車熟路,所以跑的比上次還快,離正午還有一個時辰,他們已經進入了戈壁!

平安在後麵大呼小叫,婁小乙卻是隻做不理,直到進入戈壁近十裡時,耳聽後麵的平安聲音都快嘶啞了,他才停了下來,跳下馬,站在一個沙堆上左右觀察地形。

“少爺,少爺,回去之後,我定要告你一個不遵之罪!”平安上氣不接下氣。

婁小乙哈哈一笑,“第一,今日便在這裡,不往前走了!第二,我考取文狀之日,就是你榮升管事之時!你還有何話可說?”

平安跳下馬,“您這是赤-果-果的賄賂!”

婁小乙就撇撇嘴,“那我和你談理想,談未來,你聽麼?”

在沙堆上看了半晌,其實也沒看出個所以然來,讓一個前世今生都沒在戈壁沙漠地帶生活過的人,僅僅根據幾個土著沙民的描述就能做到心中有數,那就是妄想。

但有二點他記的很清楚,沙民們都說,在低窪處,和背陽陰涼處最有可能出現那物事。

這樣的地方,他找到了兩個,於是扔給平安一把沙鏟,自己也提著一把,

“來吧,開始乾活了,要想當總管,總得出把子力氣!”

在一個太陽曬不到的低地,兩人開始挖坑,平安挖的是心驚膽戰,生怕再鑽出個沙蛇沙蠍來,咬了自己還好說,如果再把少爺咬了,這份差事就彆想再乾了,三十多奔四十歲的人,去哪找這麼輕鬆,福利又好,又有麵子的差事?

婁小乙就笑,“平安你怕個甚?也有防護,也有傷藥……你彆以為那些蛇啊蠍啊的是傻的!它們感覺到有動靜早就跑了!人怕蛇蠍,蛇蠍更怕人呢!”

不多時,一個五,六尺深的沙坑挖好,沙地好挖不費力,但也不能再繼續,因為隨時在塌陷,

挖好之後,婁小乙從隨身攜帶的包袱中取出一個大瓷瓶來,這是普城人夏季用來盛放涼茶的器物,尺來高,半尺為徑,瓶口密封極好,普城人一般把這東西裝滿涼茶後就吊入井中浸著,喝時自取,烈日炎炎下,是極享受的。

放好瓷瓶,婁小乙小心翼翼的取出一瓶豚線香,把一多半的豚香都倒入了瓷瓶底部,又把剩餘的均勻灑到瓷瓶外周圍。

最後,爬上坑,用繩子係好瓶蓋,以便隨時放落,蓋住某些循味而來進入瓶底的東西!

一切布置妥當,又換了個地方,相距裡許,又同樣的埋設了一個陷阱。

這就是婁小乙的修行嘗試!

他發現,在這個世界想要修行,是無論如何也繞不過靈機這一關,當然也包括所有和靈機有關的東西,比如,更濃鬱的修行秘地,靈器靈物,說白了就是資源。

他一個普通凡人,哪裡找資源去?就算是富如普城首富之子,修行年餘之後也不得不放棄,可見凡間財富和修行資源之間的兌換就不存在可比性,是千金不換的概念,長生,是能拿錢買的麼?

首富李家都不成,就更彆提隻是個空架子,指望著城外幾個莊子,城內幾個鋪子和婁司馬的遺澤而生存的婁府,婁小乙便再醉心於修行,也不可能往自家府上打主意。

思來想去,在他這一生中唯一見過的靈物便隻有一件,土崖窟刻中見識的白沙蟲!

這東西,其實在那本三千年目睹奇形怪狀中有提過,屬於照夜國普城附近的特產,準確的說,就是戈壁灘的特產,彆無分號。

書簡中說的明白,有如鳥肋,食之無味,棄之也不可惜!

雞肋已經夠無趣了,鳥肋那東西,值的一啃麼?說的就是白沙蟲所帶靈力之薄弱,是萬物生靈中可攜帶靈機的物種中,最低微的存在;再加上這東西天生膽小敏銳,藏於沙土之中,極難大量捕捉,所以,沒有可利用的價值。

白沙蟲之於修行人,就如以二,三米粒投之大象,彆說裹腹,牙縫都塞不滿,還沒到胃,就已經損耗掉了;所以正經的有點本事的練氣士都不會在它身上打主意。

但婁小乙可不是大象,他現在就是一隻髏蟻,大象看不上的東西,髏蟻覺得還蠻不錯的呢!

在窟刻被困的那幾天中,他偶然發現了這個秘密,都說白沙蟲膽小敏銳,很難捕捉,隻不過是沒找對辦法,對任何生物來說,都有其缺點和致命之處,不知而已。

當初那幾條白沙蟲圍著的,其實就是婁小乙移動風燈時不小心滴落地上的燈油,似乎白沙蟲格外的喜歡這東西?是因為氣味還是其他的原因?

這很好理解,人類也喜歡聞各種奇怪的氣味,有喜歡臭豆腐的,有鐘情於腳氣的,還有迷戀汽油味的,人類尚且如此,何況蟲子乎?

但為什麼隻獨獨他這盞風燈燈油能招來蟲子,其他摔碎的風燈為什麼招不來?這就是他找那個雜貨店掌櫃的麻煩的原因。

現在搞明白了,才有他今日一行。

至於如果真抓住了這些白沙蟲,又怎麼利用它們來修行,這是接下來要研究的課題,不抓幾隻,研究個屁?

找了個陰涼地方,鋪了塊布,擺上吃食,這鬼天氣鬼地方,越來越熱,除了清水瓜果,也吃不下什麼東西;酒是不敢喝的,他騎馬也就是個普通水平,如果再醉駕摔下來,折了脖子,那才是大笑話,會被釘到普城的恥辱柱上,一輩子都洗刷不清的。

平安到了現在,也能大概猜到小相公在捉什麼東西,但他更明白什麼東西是他該問該知道的,什麼是得裝糊塗的,這就是他能爬到現在這一步的原因。

主人的事,尤其是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把自己當成個傻子就最好,這種情況下,沒人會喜歡機靈的,刨根問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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