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八章 親親得相首匿(1 / 1)

青川舊史 梁語澄 1218 字 2個月前

這祁宮競庭歌總共進過兩回。

兩回都到了鳴鑾殿。

上回在殿內,顧星朗賜她坐,因身為使臣車馬勞頓。

今番在殿外,顧星朗依然賜她坐,因身懷六甲即將臨盆。

真好,從蒼梧到霽都,她從沒跪過君王。

“民婦不敢。”卻須將戲碼做足。她的身份會否被揭穿,尚是未知,有的周旋。

“夫人所作所為,朕並不欣賞。”

這句像雙關。

“卻畢竟將臨盆,還不辭辛苦來霽都朝賀,當得起禦前一坐。”顧星朗繼續,“至於方才所言過錯——”

四下裡皆跪,競庭歌沒坐。

她在盤算應對。

不是沒想過今夜會被拉下修羅場。

但顧星朗以這種叫人摸不清走勢的、極其曲折的路徑推動局麵,在興師問罪、與信王一乾人等翻臉之前就將她排進來,她沒想到,也便不敢妄動。

“民婦,民婦確從老爺那裡聽了不少昔年與溫據大公子往來的怪事。這自來說不通的,最惹人猜疑。民婦想著,溫據公子過去能殺人,如今自然也能,這不我們家老爺出事之前,府門裡那幾個被疑的百姓,就是一夜之間沒的。民婦初至麓州,誰也不認識;老爺說溫據公子厲害,民婦就認定他厲害,出了事,自然往他身上找。”

正安門內靜極。

有像箸或旁的什麼小物墜地,該是無心之失,都惹得階下眾人如驚弓鳥。

“是聽聞有百姓橫死府衙中。”顧星朗淡著臉看墨藍天幕,“仍未查明麼?”

他沒對溫據殺人的話作反應。

此一句問也不是場間人能答的。

“君上,”滌硯躬身,“此事,恐怕隻能問麓州府尹。”

顧星朗似被酒意衝得昏然,無謂點頭,“那就傳他過來。”

極其隨意隻如醉囈。

而安端午間參加過群臣宴,此時該在鎮國寺。

——鎮國寺最早為王府,遵太祖兄弟豫王的遺願舍宅為寺,於太宗時期建成,因近皇宮,漸漸成為地方大員入國都述職或參加天長節一類朝賀期間的住處。

再離得近,傳旨過去再接人過來,一炷香總要的吧。

正安門卻在顧星朗話音落處開,縫隙一點點變寬,赭色朝服的中年男子出現在那一線天中,寬額圓臉大耳朵,正是安端。

從鳴鑾殿到正安門之間其實還有一道儲延門。門樓製式,裝飾為主,不起任何遮擋或防護的作用,也就很少有人將其當作門。

筵席上眾人看著安端步步進,正是越儲延門望過去的,也便遠,初時根本看不清臉。

但人人都知是他,然後人人反應不對,背脊更涼。

招之即來,顯然早早等在了位置上。

而龍案後天子爺看似隨意甚至醉,實則每句話都踩在布好的節點內。

若說先前是蟄伏,等待,給機會。

那麼此刻他沒得到想聽的答案,抬手敲鐘了。

還有機會。阮雪音望階下信王與溫氏父女的後腦勺。叫安端出來就是告訴他們狡辯抵賴不得,趕在下一步動作之前伏罪,仍有寬赦可言。

顧星朗是無論如何要拿此事震整個大祁士族的門牆的。

不翻至明麵今晚就過不去。

顯然競庭歌也無論如何要將此事翻至明麵,儘管她的動機是激化這場矛盾。

目標完全不同而階段需求一致。

所以他傳她上殿。

借她的嘴,而最終必會拿她的嘴打她自己的臉。

基本能想到底了。阮雪音心跳快起來,忍不住計較該不該、該在哪一刻出手救競庭歌。

她也根本還沒確定,顧星朗打算拿競庭歌怎麼辦。

安端的步伐聲聲近,沉入地麵一路奔向玉階鑽進跪伏者心裡。

“這位夫人所指是否屬實,溫據!”溫抒仍深伏,聲如鐘磬,“禦前招來,不得有瞞!”

她是堂妹,卻也是溫氏此代獨嫡女,此一聲喝令,無人覺不妥。

溫據應聲上前跪至溫抒另一側。

沒及開口,被顧星朗搶了先:“至今未查實,說明與溫據無涉。否則怎會釋放?”他再次拍腦門兒,“奏報裡怎麼說來著?溫據是哪日被釋放的?”

安端已經行至玉階前,聞言忙拜,“回君上的話,七月初四。”

“理由?”

“上官大公子撤了指控。”

“哦?”顧星朗懶著眼再看上官宴,“為何。”

上官宴也還伏著,“回稟君上,方才說過了,誤會一場。”

“不夠明確。”顧星朗作勢要起,蘇晚晚忙搭手,沒真的起,隻是改仰為傾,“怎麼解除的誤會?溫據在獄中,你跟鬼神和談的?”

你才是鬼神,惢姬大人真智者也。上官宴這般暗罵,心知不能答。

顧星朗等著競庭歌。

競庭歌在掙紮。

自然該她出馬。但問答來回間她已有些明白顧星朗策略,此時開口,自然是幫他,不開口又難於推進自己謀劃——

好一招借力,逼得她不得不使力。

“回君上的話,”遂道,蔚南鄉音再次出現於大殿前,十分突兀,“七月初二瑜夫人抵麓州,當晚,信王府接風宴請,席間說起此事,有意調解,還,還說,”

“說下去。”顧星朗收目光複向案上白玉盞,再次伸手轉,杯緣圈圈磕烏木,成為場間人語外唯一的響動。

“還說溫小姐與我家老爺般配,該結秦晉之好!第二日我們老爺便去了萬頃書院送花兒,蒲公英吹得舉城皆知。第三日撤訴,可不就將那溫據放出來了!”

顧星朗似意外,怔在當場,好半晌問上官宴:“你是因這個撤了指控?”又向信王,

“當初請四哥督促查案,為的是拿實據證公允。這般以姻親和解,”而向安端,

“以法理論,叫什麼?”

安端不知該評信王還是該評事件本身,絞儘腦汁選了後者:“回君上,曰,親親得相首匿。”【1】

“親親得相首匿。”顧星朗重複,轉杯子,“是說除謀反、大逆之外,親眷間可相互包庇隱瞞罪行,而隱瞞本身不論罪。此製起於焱,太祖立國後選擇了保留,朕承祖訓,雖覺不妥一直未改。四哥,”

“臣弟在。”信王聲息已不如先前穩。

“你是據此擇了聯姻之策?”

承認這一件,等於承認溫據有罪而他用計包庇。

不承認,又難解釋為何不查證而直接選擇了和解。

都是疑,都在往最終論罪上引,已經逼到了死胡同。

阮雪音不明白信王還在堅持什麼。

此刻陳罪行,顧星朗不會殺他。

“啟奏君上!”便聽溫據聲震,響徹宮門內,“自景弘二年起草民隨信王理事,多年經營漸把持了麓州及其所輻半個祁南,乃至於,乃至於地方軍,雖非謀逆,已有割據之嫌,論罪當斬!”

【1】親親得相首匿,漢宣帝以後我國古代重要刑法原則之一,為後世曆代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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