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 嫌疑人(1 / 1)

來自未來的神探 跑盤 1126 字 2個月前

沒多久,趙明和技術隊都趕到了現場。

“曾隊不好意思,來晚了。”趙明撓了撓頭。

“你小子乾嘛去了?這麼長時間才過來。”

“跟朋友去打真人CS了,場地離著市區有點遠。”

“行呀,生活還挺豐富多彩。”曾平笑道。

“我是想練習一下槍戰經驗,以後抓捕犯人用得著。”趙明道。

曾平也沒揪著這茬不放,找到技術隊的魯文,讓他去廁所收集攝像頭的指紋。

“你家有沒有男朋友的物品?”

“桌子下麵有他的水杯。”說著,陳璐妍就要伸手去拿。

“彆動,讓我來。”韓彬戴著手套,從桌子下麵,取出了水杯。

“有指紋。”韓彬將水杯,交給了技術隊其他的人,采集指紋。

“曾隊,信封和U盤上有指紋嗎?”

“沒有明顯指紋。”

過了一會,魯文和技術隊的另一個同事,都采集好了指紋,利用便攜式警用指紋比對機,現場進行指紋比對。

這樣可以儘快確定偵查方向,縮短破案時間。

“曾隊,攝像頭上的指紋和杯子上的指紋,不是同一個人。”

曾平應了一聲,將信封和U盤交給魯文,有些不明顯的指紋,肉眼看不到,但不代表沒有,可以通過化學藥劑和儀器檢測出來。

當然,如果帶著手套,或者被擦拭過,那麼的確不會留下指紋。

“警察同誌,我男朋友是不是可以排除嫌疑了。”陳璐妍鬆了一口氣。

如果這件事,真是他男朋友乾的,她會覺得更可怕。

曾平沒有答話,雖然指紋不相符,但不能排除同夥作案嫌疑,他的男友有家裡的鑰匙,依然有嫌疑。

“曾隊。”

就在此時,查看監控的李輝回來了。

“有發現嗎?”

“我去監控室問過,前門、一樓大廳和電梯裡是有監控的,但公寓樓的樓梯、後門和走廊是沒有監控的。”李輝道。

“也就是說,隻要嫌疑人了解公寓的情況,或者提前踩點,是完全可以避開監控的。”田麗分析。

“公寓樓跟住宅樓不同,一般隻有一兩棟,安保方麵要差一些。”韓彬道。

“從現有的監控裡,有沒有發現可以人員?”曾平道。

“沒有。”

“我覺得,應該讓陳小姐看看監控,有沒有她熟悉的人。”韓彬提議。

曾平點點頭:“這件案子,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較大。”

“視頻我都拷貝了。”李輝拿出一個U盤。

隨後,陳璐妍用電腦,在一旁看監控。

韓彬等人在稍遠的位置,小聲討論案情。

“曾隊,監控的漏洞太大了,稍微有點腦子的嫌疑人,都會爬樓梯,排查監控的可能性不大。”李輝討論道。

“我覺得,但她男朋友依然有嫌疑,門鎖沒有被撬的痕跡,沒有鑰匙進門,根本無法安裝攝像頭。”田麗道。

“指紋不是對比不上嗎?”趙明道。

“那個攝像頭安裝之前,可能彆人也摸過,甚至可能是賣攝像頭的人的指紋。”田麗解釋。

“要這樣的話,案子就複雜了。”李輝道。

“韓彬,說說你的看法。”

“我剛才看過那個攝像頭,我覺得可以將攝像頭作為排查方向。”

“怎麼個排查法?”

“既然放了攝像頭了,肯定是要看的,攝像頭裡的視頻,要麼是通過拷貝,要麼是通過網絡上傳,這樣才能到嫌疑人手中。”韓彬道。

“這個切入點不錯。”曾平點點頭,分析道:

“如果是拷貝,需要經常更換U盤,嫌疑人可能不止一次的來過受害人家裡;如果是網絡上傳,攝像頭就必須連接無線網絡。”

“我剛才看過,那個攝像頭應該是通過網絡上傳的視頻,嫌疑人用手機或電腦,都可以進行監控。”韓彬道。

“那個攝像頭藏的那麼隱秘,周圍都是牆體,太遠的網絡信號根本打不過來,也就是說嫌疑人是利用了周圍的網絡。”李輝道。

韓彬拿出手機,他剛才拍了幾張攝像頭的照片,仔細觀察了一番:“342”

“什麼意思?”

“攝像頭使用的網絡賬戶。”

“你們是說342嗎?”一旁的陳璐妍插話道。

“你知道,這是附近誰家的無線網絡嗎?”

陳璐妍張大了嘴吧:“這是我家的呀,我鏈接的網絡就是342。”

“都有誰知道你家的網絡密碼?”李輝問道。

“就我和我男朋友。”

“網絡也是你男朋友,幫忙安裝的嗎?”

“這個不是,我來的時候,房東就已經安裝好了。”陳璐妍說到這,仿佛想起了什麼:“對了,密碼也是房東設定好的,他也知道。”

“這麼看來,除了陳小姐男朋友,房東也有嫌疑。”曾平道。

“可是房東也沒有鑰匙。”田麗道。

“這就有些先入為主了,房東現在沒有鑰匙,但他以前有,陳小姐入住以前,可能已經安裝了攝像頭。”韓彬道。

“對呀。”田麗恍然大悟:“那應該用攝像頭上采集的指紋,跟房東的指紋進行比對。”

曾平走過去,查看了一番:“陳小姐,路由器你擦過嗎?”

“路由器放在書桌上,一開窗戶就沾灰塵,這個我倒是經常擦。”

“路由器一般都是網絡公司的人幫忙安裝,采集到的指紋,也未必是本人的。”韓彬道。

“你想想,家裡有沒有房東的東西,或者留下過他的指紋。”田麗道。

陳璐妍皺眉思索了片刻,搖了搖頭:“房子都租了兩個月了,租下來以後,我已經大掃除了,一時間我也想不起來。”

“你簽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有沒有按手印?”韓彬道。

“我想起來了,當時簽合同的時候,我原本是不想按的,房東提議讓雙方按指紋,他說這樣更穩妥、放心。”

“拿合同。”

片刻後,陳璐妍拿來了租賃合同,指紋上沾了印泥,都不用采集,直接比對就行了。

經過一番比對,魯文確認道:“租賃合同上的手印,跟攝像頭上采集的半截指紋完全吻合,這個人有很大的嫌疑。”

因為攝像頭上,隻采集到半截指紋,魯文也無法百分之百的確定,是同一個人的指紋。

但是,這對曾平和韓彬來說已經夠了。

一個案件中,出現兩個人半截指紋相同的可能性,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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