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怪不得你妹妹和你不一條心呢(第3更)(1 / 1)

從今開始當大佬 舍莊 1139 字 2個月前

“誒!過年回家和平時能比嗎?平時回家,當天就回來了,頂多住一個晚上。這次回去,起碼要住半個月呢。”老姐說。

“好吧,你說的有理。可帶這麼多東西,還有那麼多禮物,怎麼帶?”

鄭歌無語道。

家裡那麼多親戚,再怎麼說也是發達了,過年回家,春節串門,送個禮物啥的,是必須的。

“禮物我們自己帶回去,這些東西托運。”

老姐說。“好吧,你說的有理,聽你的。”

鄭歌搖搖頭,悠哉的坐在發沙發上。反正東西再多,也不用他自己拎。儘管春節了,但自己身邊,也不能沒人。

給阿正放假了一天,回家過了大年夜。初一回來繼續上班。

這期間,也有很多保鏢值班。

……

19號上午10點,鄭詩、鄭歌姐弟倆下了樓。

大包小包,由後麵的保鏢拎著。

“哥,姐。”

剛下樓,就看到一個女孩走了過來,正是堂妹鄭曉。

“曉曉來了,正好,上車吧,我們去機場。”

鄭歌笑道。

之前就和鄭曉約好了,一起回老家的。

鄭曉家裡,也搬到了洛城,距離鄭歌家隔著兩條街,也不算太遠。

“嗯嗯。”

鄭曉應了一聲,上車朝機場而去。

……

中午,航班在洛城機場降落。

鄭歌一行人走出機場,接機的是長歌投資在洛城的辦事處。

“姐,哥,再見,下午找你們玩。”

路過一座小區前,鄭曉拎著行李下了車,她家就在這邊。

“好。”

鄭歌笑了笑,看著鄭曉離開。

這些日子,鄭曉在音舞做的越來越好了。加上有意的提拔,目前鄭曉已經擔任主管的職位了。

下一步,就是部門副經理了。

等她做到一定程度,杜益也就可以從總經理的位置上滾蛋了。

……

“爸媽。”

回到家,剛到小區門口,就看到了老爸老媽。

“回來了,走吧,回家。”

老媽上下打量了姐弟倆一眼,點點頭。

老爸也是平靜的點點頭,跟著轉身離開。

“姐,有點不對啊!”

鄭歌眨了眨了眼。

看老爸老媽的樣子,明顯是為了接他們的。可看著,咋一點也不熱情啊!不應該是先來個擁抱嗎?

鄭詩臉色有些變了,“老弟,我覺得……有危險。”

鄭歌:“……”

“屁的危險,走吧。”

鄭歌瞥了下嘴,回到自己家裡,能有啥危險?

“年輕啊!”鄭詩搖搖頭,跟了進去。

……

回到家,餐桌上已經準備好了午飯。

挺豐盛的,雞鴨魚肉、葷的素的,樣樣齊全。

鄭歌拿起筷子,正要夾一塊牛肉。

結果被老媽敲了一下筷子,“等會兒。”

鄭歌茫然的放下筷子,這是要乾嘛呢?

鄭詩捂了捂臉,看看門口,有種奪門逃跑的衝動。

“小歌啊!”

老爸倒了杯酒,他的病情逐漸好轉,可以喝點小酒了,“去年你事業剛起步,比較忙,所以去年你回來,我和你媽也沒催你。但今年,你這公司也穩定了,可以考慮考慮自己的事了。我和你媽也不是要催你,主要是你年齡也不小了,平時在這方麵,多關注一下。”

鄭歌瞬間恍然,怪不得老姐那個樣子,原來這是催婚啊!

他倒還是第一次遇到,感覺有些新奇。

轉頭看看老姐,看來她不是第一次了。

也是,老姐都26了,翻過年都27了。

“爸媽,這個不用你們催啊!我一直再找啊!隻是一直沒遇到合適的。您們也知道,對這種事我一直是比較積極的,大學時期,我不都談了女朋友來著?”

鄭歌坦然道。

“嗯!那倒也是,這點比你姐強。”老媽讚同的點點頭。

鄭詩嘟了嘟嘴,一臉委屈。

“你說的也對,要慢慢遇才行。現在這社會,有些女孩……”說著,老媽搖搖頭,“找女朋友,要擦亮眼。彆被網上說的什麼拜金女,鑽了空子。”

對於兒子現在的社會地位,他們老兩口自然是清楚的。

也清楚,自家兒子願意的話,恐怕10分鐘內,都能給他們帶個兒媳婦回來。

所以他們也不敢催得太緊,生怕催急了,胡亂帶個回來。

如果帶個那什麼……那就要命了。

兒子這邊說好了,看向女兒。

“媽,我這兒也急不得,得慢慢來。再說,我都還沒畢業呢。”

鄭詩率先說。

“懶得說你,吃飯。”

老媽瞪了鄭詩一眼,給鄭歌夾了塊牛肉。

鄭詩無語,這待遇怎麼就這麼不一樣呢?

“小詩啊!這學曆啊!差不多就行了。自己的終身大事,不能等了。”

老爸說。

“我知道啊!我也在遇啊!小歌還無所謂。就算遇到壞女人,頂多被騙點錢。我可是女孩子啊!一定要謹慎才行,小弟,你說是吧。”

鄭詩眨眨眼笑眯眯道。

鄭歌:“……”

嗬嗬!您是謹慎過頭了吧。

……

一頓飯,還算溫馨。對於婚事啥的,父母二老也就是提提,也沒催促,更沒有提著讓他們相親啥的。

儘管有些親戚朋友,想要給兒子女兒說媒來著,但都被他們二老推了。

在二老看來,自己兒女還需要相親?

一個快要考博的準博士。

一個百億大富豪。

還用去相親?

……

接下來的幾天,鄭歌整天宅在家裡。

儘管房子小了許多,但感覺比起在魔都時,舒服多了。

起碼不用每天吃快餐了。

每天睜開眼,飯桌上就是熱氣騰騰的小米粥、油膜。

唯一有點不好的是,老家比起魔都,天冷多了。

在魔都,一件羊毛衫,一件外套就行了。

在老家就不行了,不出門還無所謂,家裡有暖氣。但要出門的話,就得羽絨服、圍脖齊上陣了。

轉眼間,已經回家四五天了。

今天是臘月二十九,鄭歌裹得嚴嚴實實,離開了家。

之前和陳阿寶約好了,今天聚聚。

不然過了年,就沒時間了。

……

洛城北區,一家飯店裡。

包間裡,鄭歌、陳阿寶,還有幾個玩的比較好的同學朋友。

“阿寶,怎麼沒帶三寶一起來?你這家夥也是的,每次聚餐吃大餐,都不帶妹妹一起,怪不得三寶不和你一條心呢。”

鄭歌夾了一塊兔子肉放在嘴裡,感覺味道差了不少。不過也算還行,畢竟這家飯店很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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