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六十八章 皆大歡喜(1 / 1)

唐朝小閒人 南希北慶 1686 字 2個月前

兩儀殿。

“程愛卿,你們民安局乾得非常好,朕對於這一次的行動,感到非常滿意。來人啊!賜座!”

李治手中的奏章放到桌前,朝著程處亮讚賞道。

其實很多大臣都錯誤的估計了程家在李治心中的地位,李治要動程咬金,主要就是因為程咬金跟長孫無忌關係不錯,而不是針對於程咬金本人,因為程咬金從未反對過他的任何建議,也沒有跟他作對,程咬金還是很儘職的保衛著大內,因此李治對於程咬金是心懷內疚的,而不是恨意,如果李治真的要把程咬金往死裡整,怎麼可能讓程處亮出任總警司,就算當初答應,現在也是可以改的。

“多謝陛下!”

待程咬金坐下之後,李治又朝著一乾宰相道:“這些賭坊中最久的一家賭坊都開了近二十年,卻一直相安無事,朕對此感到非常驚訝,這以前的官府究竟乾什麼去呢?而民安局開門不到三日,就將這些罪惡之源給全部鏟除,可見當時朕決定要成立民安局是非常正確的,百姓的的確確需要一家民安局來保護他們的一切權益。”

“陛下聖明!”

眾人齊聲道。

李治又朝著韓藝道:“韓藝,你皇家訓練營不能停下來,你們要繼續為朕訓練皇家警察。”

“微臣遵命!”

韓藝拱手道。

許敬宗忽然看了眼辛茂將。

辛茂將起身道:“陛下,臣有本上奏。”

李治道:“說。”

辛茂將道:“此案雖已了解,但是大理寺的不少官員對此深感不滿。”

李治微微皺眉道:“他們有何不滿?”

辛茂將道:“因為民安局的出現,導致大理寺、刑部的職責都有所改變,民安局將證據、問供都準備齊全,然後遞交我們大理寺,若是不齊全,民安局就不會遞上來了,換而言之,就是隻要是民安局將案件遞上來,肯定是民安局認為已經證據確鑿了,我們大理寺直接判決就行了,那何不將這權力直接給民安局。”

言下之意,就是我大理寺成為一個簽字的機構。原本大理寺是審判機構,但是現在來,沒有審,隻有判了,審的權力交給了民安局啊!

李治微微皺了下眉頭。

許敬宗起身道:“陛下,臣覺得民安局的出現,架空了大理寺和刑部,破壞了朝廷的製度,大理寺看到的隻是民安局遞上的證據、問供,誰知道這裡麵有些有弄虛作假,因為民安局直屬陛下,沒有官署可以監察民安局。”

李治道:“朕當初就是顧忌到大理寺,因此才限製民安局隻有偵查的權力,審判權還是在大理寺,大理寺也可以審查啊!”

李義府道:“臣以為民安局已經審理出來了,這大理寺要再審一回,豈不是浪費人力物力。”

盧承慶也道:“這的確是一個問題。”

因為民安局不是哪個官衙的下屬部門,是和刑部、大理寺齊平的,如果民安局審理一遍,是這個結果,大理寺審出不同的結果,刑部還要複審,那究竟是以誰為準,這已經都亂套了,雖然現在地方上的案件還是刑部、大理寺為主,但是從李治的規劃來看,地方上將來也會有民安局,到時還不如撤了大理寺。

許敬宗、李義府肯定不會讓審查權落在民安局手裡,那樣的話,他為辛茂將爭取來的大理寺卿,直接就削弱大半去了,民安局說啥就是啥,大理寺等於是一個簽字機構了,這個對於他們的威脅也很大,一不留神就會被韓藝給逮住,這實在是太恐怖了。

李治弄得也有些頭疼了,朝著韓藝道:“韓藝,這民安局是你提議出來的,你以為該如何平衡民安局、大理寺、刑部三者的關係。”

韓藝道:“回稟陛下,其實這並不矛盾,隻是不夠完善而已。首先,我們民安局是負責刑偵案件的,發現危險是可以主動出擊的,大理寺就是屬於被動的,有案件訴訟,大理寺才會審判,大理寺可以審的,隻是不用花功夫去調查而已。許侍中很明顯沒有明白,審與查的區彆,我們民安局隻是將調查的結果交給大理寺,以及起訴那些人聚眾賭博,大理寺當然是可以審問犯人的,我私以為大理寺認為這種案件不需要再審,畢竟是人贓並獲。”

辛茂將道:“你為何早不說?”

韓藝道:“我當時建議成立民安局的時候,就說得清清楚楚,大理寺還是保留審判權的。”

李義府道:“那刑部呢?刑部可是出掌邢獄的。”

“這就是我說的不完善之處,刑部與大理寺、民安局的職責有些重合了。”韓藝說著又向李治道:“陛下,微臣倒是有一個辦法,可以讓刑部、大理寺、禦史台、民安局各司其職。”

李治道:“你說。”

韓藝道:“我們民安局負責偵查,刑部負責起訴,大理寺負責審判。好比說,有人報案,我們民安局立案,偵查,等到查有所獲,就上報刑部,刑部審查之後,覺得證據不夠,可以駁回給我們民安局,如果覺得這人的確犯法了,就可以向大理寺起訴,大理寺最終依法審判,刑部將以起訴一方出席審判會,也就是負責控告的,而我們民安局以證人出席,再加上嫌疑犯,就形成一個完整的審判流程。但是,如果我們查獲實證,刑部不批的話,我們民安局有權向禦史台控告刑部,當然,如果刑部認為大理寺違製的話,也可以向禦史台控訴大理寺。這樣一來,大家就分工明確,既是獨立的,又可以相互製約製衡。”

原本這是不可能的,刑部是歸三省管,現在好了,李治基本上是廢除了尚書省,一個宰相管一部,等於六部就都獨立了,大家就都齊平了,隻不過照流程而言,所有敕令、奏章都需要三省的批示,杜正倫、許敬宗、李義府還是有這方麵的優勢,他們可以限製其餘宰相,這也是為什麼他們討厭民安局,因為民安局是直屬皇帝,他們無法限製民安局,限製民安局,就是限製皇帝,但是權力就是這麼有趣,我限製不了你,但是我可以用製度來限製你。

李治思索片刻,問道:“諸位愛卿以為如何?”

許敬宗和李義府對了對眼神,顯得有些小心,他們不是不滿意,而是太滿意了,這樣一級一級上來,民安局的權力並不大了,因為起訴權在刑部手中,審判權大理寺手中,等於你民安局就是一個乾苦力活的,你韓藝會有這麼好心嗎?

任雅相就道:“臣以為這樣分工非常得當。”

許圉師也點頭讚成。

因為不涉及到他們權力,因此他們的表態是相對比較公平的。

盧承慶也道:“臣也覺得如此甚好,以往本就是刑部負責審核,大理寺負責審判,隻是大理寺判決之後,還得交給刑部複審,如今就不需要再複審了,刑部若是覺得不妥,可以再度上訴,這樣一來,理據要更加清晰明了一些,地方送上來的案件也應該如此,由刑部審核,大理寺判決。”

許敬宗、辛茂將都傻了,今天怎麼回事,都是一群好人呀!

盧承慶可也不傻呀,原本刑部是一手抓的,擁有偵查權,如今偵查權被民安局給奪去了,如果還保留複審權,大理寺的判決還得回到這裡來,這樣一來的話,民安局也盯著它,大理寺也得盯著它,民安局要刑部報批起訴,大理寺要刑部審批通過,夾在中間左右不是人。

最為重要的是,如今掌權的是李義府這樣的小人,他難道會奉公守法嗎,萬一他或者他的親人犯法了,掌管刑部的盧承慶,不就被架上火堆烤了麼,索性就讓大理寺擁有最終判決權,那麼刑部就變成責輕權大,起不起訴是我說了算,但是這世上可沒有起訴錯的道理,隻有查錯和判錯的道理,一般案件我都起訴就是了,失敗了,跟我沒有關係,要麼是大理寺判錯,要麼民安局的證據不夠,我是無辜的呀。

但是,真要到了關鍵時候,刑部隨時可以發揮作用,隻要卡住起訴這一步,你們兩邊甭想乾成事,你們還是得求我刑部,可退可進。

韓藝也不傻,雖然起訴權是放了出去,要多走一個彎道,但是什麼搜查令,拘捕令、拘留權他都還握在手裡的,這些東西古代沒有,本來就不需要,因為官為尊,民為卑,官上你家搜查,你就得配合,要到真需要的時候,那肯定是對方來頭太大,這就得找皇帝要聖旨了,因為對方要敢阻擾民安局搜查,就肯定也敢阻擾刑部、大理寺搜查,隻能皇帝出麵,這就是封建社會,皇帝可以打破一切法律和製度。

韓藝當然也不會提出來,人家提出來,他肯定也會反對,這些給民安局帶來了收集證據的便利,隻要他握有實證,他就不怕你刑部不起訴,你要不起訴,我就起訴你,等於說發動機是在民安局手裡的,一切都是由民安局發起的。

而許敬宗、辛茂將此番上奏,無非就是避免大理寺被民安局架空,如今韓藝、盧承慶都願意將最終審判權給大理寺,他要還囉嗦的話,那不是有病麼。

許敬宗、辛茂將、李義府也就答應了下來。

李治一看大家都答應了,當即拍板,那行,就這麼辦吧。原本是三個部門,刑部、大理寺、禦史台,現在多了一個民安局,等於進步分化權力,並且,民安局直屬皇帝,這是一個非常特殊的關係,等於不但分散了權力,還將這多出來的權力,握在自己的手裡。

韓藝的這個建議,可謂是皆大歡喜,沒有輸家,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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