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私產(1 / 1)

寒門崛起 朱郎才儘 1066 字 1個月前

攤位上的東西都賣完了,朱父把攤位收拾了一下,讓朱平川領著朱平安在這等著,他去雜貨鋪把兔皮賣了去。

因為朱父跟雜貨鋪是熟客了,雜貨鋪也不會讓朱父吃虧,所以朱平安也就沒堅持要跟去了。

朱父去了一會就回來了,總共五張兔皮,每張兔皮十二文,總共六十文。

看著父親把所有的錢都收到了背簍裡,朱平安雙眼放光,喜滋滋的說,“好多錢啊,回去給了母親,母親肯定很高興。”

“不行的,這些錢我們隻能留二十四文,其他都要給祖母的。”朱父好笑的摸著朱平安的頭解釋道。

哦,想起來了。

朱家家規規定,占用白天本來該做農活的時間所取得的收入是要全部歸公的,至於私下晚上或其他不用做農活的時間私下的收入也要上交八成。

在古代,沒分家的話是不允許有私產的,古代還是父係家長製。

上山都是白天做農活的時間去的,所以上山的一應所得都要歸公賬;竹編的話,因為大多是父親晚上做的,要上交八成的收入。

賣兔皮的錢是要全部交給祖母充公賬的。除了兔皮要全部上交外,這次山珍野味收入的五十文也要全部上交。

當然還有父親賣竹編的錢也要上交八成,這次父親的竹編也賣了一百二十文,上交的話也要上交差不多100文。

也就是說這次所有的東西都是父親辛苦勞動所得,但這次總共要上交差不多200文。如果不是自己的金銀花的話,父親這次隻能落下20文左右。

據朱平安所知,大伯一家似乎還從來沒有往家裡交過一分錢,反而時時從家裡賬上取錢,大伯詩書筆墨還有出門會朋友的錢;三叔家倒是有交,但也很少;四叔一家,算了吧,四叔和小四嬸子也都是想著法的從賬上占便宜。

儘管出錢多,可是祖父母卻還時常偏心大伯和四叔一家。

家裡一有什麼事,祖母還經常讓父親出錢,父親都是爽快交錢,為此母親陳氏和父親生氣多次了。

孝順是應該的,但是也要顧家啊。大哥再過幾年就要結婚了,得給大哥攢錢娶媳婦啊,祖父母一直偏心大伯科舉,怕是出不了多少錢。再說了,萬一家裡有什麼變化,總得做好準備啊。

所以,有必要跟父親洗洗腦了。

“為什麼要給祖母啊?”朱平安仰著腦袋問。

“因為我們要吃飯啊,都是吃家裡的。”朱父解釋道。

撇嘴。

“金銀花是祖母許諾給我的,所以那個錢我要留下,銀裸子也是彆人給我的。”朱平安做出一副小孩子無賴的模樣。

朱父想了想,恩,確實,上山回來全家都嘲笑彘兒采的花,母親確實說過金銀花歸彘兒的話。

“恩,好吧。”朱父點頭。

“爹啊,以前在鎮上賣竹編,一次能賣多少呢?給祖母多少錢?”朱平安見朱父答應,覺得朱父還是可以拯救的,於是又隨意地問道。

朱父一邊收拾家什一邊回答,“以前每次能賣六七十文吧,給家裡五十文左右吧。”

“那我們這次賣竹編多給祖母十文,給祖母六十文吧。”朱平安一副孝順好孩子的模樣。

這樣一來,這次收入除了金銀花的錢,可以留下60文了。

“啊?”朱父愣了一下,笑道,“不是這樣算的彘兒,這次竹編賣的也多。”

“是啊彘弟,你還小,不會算數。”大哥朱平川也跟著說。

這個方法不行,朱平安隻好換一個方式了。

“大伯母和小四嬸都有銀簪子,母親眼饞了好久了,就是沒攢夠錢。”朱平安眼神中放佛呈現了母親陳氏羨慕大伯母和小四嬸的場景,頗具有感染力。

朱父也想到了在家的陳氏,為自己為這個家付出很多,也該攢些錢讓媳婦高興高興了,再說了,這次竹編給家裡上交的錢比以往還多了十文不是嗎。

最終朱父也點頭同意了,將銀錢小心點分了兩份,上交給家裡的放到一邊,另一份包括金銀花的錢小心的包裹好放到了朱平安的小背簍裡,用牛吃剩的青草蓋好。

從鎮上回家之前,朱父又在集市上撿便宜買了一些油鹽醬醋茶,又買了一些其他的生活用品。

朱平安也買了兩個肉包子,用紙包好小心的放在背簍底下,遮好。

朱父還以為是小孩嘴饞,問了一句。

沒想到朱平安回答道,“早上吃的肉包子好吃,想要帶回去給母親嘗嘗。”

這讓朱父臉部有些發燙,小兒子都記得給陳氏帶東西,他都沒想起來主動給陳氏買東西。

好在亡羊補牢猶未晚也,因為朱父手裡的錢不多,所以也不能一些首飾之類的東西來討陳氏的歡心,不過買些布匹回去讓陳氏給自己做兩套新衣服還是可以的。想一想陳氏穿上新衣服的嬌模樣,朱父大嘴巴都咧了起來。

攤位附近不遠就有一個布匹店,朱父領著兩個兒子進了布匹店。店鋪占地麵積要比藥堂大很多,一進門就被裡麵五顏六色的布匹晃花了眼。

“客官是來買布的吧,這邊請。”

店鋪夥計也是通透的緊,沒有把朱父他們往絲織區引導,直接引導朱父他們去了價格適中的棉布區。

“咱這都是正宗的淞滬棉布,是從鬆江府直接進貨的,精致、牢固、美觀,不論是做衣服還是做被褥都是搶手的緊呐,價格也是實惠的緊。”店夥計嘴巴能說會道,察言觀色能力也是強的很,仿佛能窺透朱父心中所想似的,最後還強調價格實惠。

鬆江府衣被天下,黃道婆功澤九州。果然如此,沒想到鬆江棉布都已經遠播到山腳下的靠山鎮裡。

“這種布多少錢?”朱父指著一匹桃花白底的棉布問道。

“120個大錢一匹。”店夥計回道,“這樣一匹布可做上衣8件,如果是做裙褲的話可做12件,很劃算的。”

明朝一匹等於四丈,一丈是十尺,一尺折算成現代的單位的話是0.31米,也就是說一匹布大約是十二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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