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金子
若是公良在焱部前加上“祖地”兩個字的話,說不定人家還會為之動容。有的可能還會熱情的邀請他回家做客,還會因為他是從祖地出來的人送上一些東西,作為路上行走的物資。
但他沒說。
老人又不是部落的巫或者首領,知道一些比較久遠的事。
畢竟從祖地出來的焱部人到了大荒後,不久就將部落易名為大焱,一些往事也就隨風埋葬在故紙堆中。
或許,偶爾會有人在講古論今時,為了顯示自己的閱曆會拿出來曬一曬。但沒事的時候,更多的是不會被人提起,那麼老人當然也就無從得知了。
公良對老人的話也沒說什麼,隻是笑笑,又送上一顆天香果,道:“老人家,你們這裡不是鬼方部嗎?怎麼變成鬼方國了。”
“小家夥你應該是偏僻部落出來的吧!竟然連這事都不知道?”
老人家一邊咬著天香果一邊說道:“我們鬼方國主可是天資卓絕之輩,以前曾經去東土人族讀過書,還娶了那邊大虞國的一個小娘回來。”
說到這裡,老人低聲說道:“你不知道,那大虞國的小娘竟然細皮嫩肉,比之青桑部的女娘,也是不差分毫。”
老人說完,似乎感覺和公良這小家夥說這種話有點為老不尊,連忙轉移話題道:“我們國主可不隻是娶了那東土小娘,還從東土帶回了很多東西。看看前麵那田,裡麵種的全是國主從東土帶回來的稻種。那稻穀成熟後去皮,裡麵的東西叫米,吃起來味道清甜可口,比獸肉不知好吃多少,就是沒什麼用;另外還有一種小麥,磨成粉後,做成麵條,味道爽滑可口,好吃得不得了,可惜就是有點不頂餓。”
“小家夥,進城後,你可以去左邊客棧嘗嘗麵條的味道,保證是你們那些偏僻小部落沒有嘗過的美味。若是喜歡,還可以買一點回去自己煮。晚上時候,你也可以住在那客棧裡麵,就說是我介紹過去,那客棧老板會給我麵子,讓你免費吃住一天。但隔天就要付錢了,不管是你們部落的特產還是什麼,客棧都收。”
來到大荒這麼久,驀然聽到麵條、小麥、稻子、客棧,這些前世熟悉的名詞,公良恨不得立刻就去看一下,那城裡到底是什麼模樣。
他連忙向老人告辭,又禮貌的問道:“不知您老人家怎麼稱呼。”
這老人不是說客棧會給他麵子吃住一天嗎?沒名字人家怎麼知道。
槐仁似乎清楚他的心思,也沒戳破,說道:“我們國主說了,我鬼方國以神槐為祖神,自然以槐為姓,老朽就叫槐仁,去客棧時記得報上我的名字。”
看看天色,已然不早,公良就向老人拜彆,見槐仁呆在這邊,依然沒走的意思,不由好奇道:“老人家,您還不回去嗎?”
“等會兒再回,有一陣沒曬太陽,身上都堆了一堆臭蟲,得把這些家夥曬出來才行,要不然整天在身上跳來跳去。老了,有點受不了。”
公良聽到老人說的話,神色大恐。這時候,他才看到老人坐的石頭上,竟然跳著一些細小的跳蚤,連忙帶著圓滾滾和小雞往後退了幾步,免得被跳蚤跳到身上去。
槐仁看到他的作態,不覺怒喝道:“有什麼好怕的,不過是一些蟲子而已,誰身上沒幾隻蟲子?”
誰身上沒幾隻蟲子?
公良感覺全身都不好了,也不敢分辨,連忙告辭,轉身拔腿就跑,就怕那些跳蚤跳到他們身上。
槐仁看著他飛速離去的背影,氣得笑罵道:“這小兔崽子。”
公良跑出一陣後,才停了下來。這老頭真是太恐怖了,竟然一身跳蚤。其實他自己倒不是很怕,最怕那些跳蚤跳到圓滾滾身上去,它全身是毛,跳蚤最喜歡在它這種多毛的動物身上打窩。
到時,若是讓跳蚤發展起來,那可就成大麻煩了。
粑粑,那個人身上好多蟲蟲喔。米穀撲扇著翅膀在公良身邊說道。
“你要記住,以後看到這種身上有很多蟲子的人,記得跑開,知道嗎?”公良說道。
嗯嗯,米穀聽話的點著頭,可是她才不怕那些蟲蟲呢!
走進城門,為了避免米穀亂飛,公良就讓她騎在自己脖子上。小家夥是第一次騎在上麵,興奮的扭著屁股,尾巴更是不停的搖來搖去。公良感覺不時有風被她那九彩尾巴扇進耳朵,連忙說道:“米穀,不要讓你的尾巴動來動去。”
米穀看了看自己尾巴,小臉很無辜的說道,粑粑,它自己要動的,偶可管不了。
公良惡狠狠的說道:“既然不聽話,那就把尾巴給割了。”
米穀一聽,連忙將尾巴收起來,不敢再搖。
隻是一會兒,她又故態複萌。
這次沒有往他耳朵裡扇風,而是在背上搖來擺去,一陣陣涼風在背部掃來掃去,一時沒什麼,久了就讓人感覺涼颼颼的。公良瞄了米穀一眼,隻見小家夥正高興的四處看著,也不好去破壞她的興致,隻得作罷。
很無奈,有時候,他對這小家夥完全沒有辦法。
走過城門,眼前出現一條巨石鋪就的大道。
道路兩旁,石頭搭就的房屋整整齊齊的矗立在那裡。
每一間屋子麵前都種著一棵鬼方部人所說的神槐。
神槐樹身高大,樹葉濃密,將道路上空遮得嚴嚴實實,都不見半點陽光。走過去,一股涼氣撲麵而來,讓人感覺陰氣森森。不過,城中最大的神槐還要數遠處那一株。那株神槐華蓋重重,樹高無算,樹身巨大不可以計,也不知生長了多久,竟然能長成這個樣子。
城門左邊,有一家寫著客棧兩字的高大房子,應該就是槐仁所說的客棧,公良帶著米穀、圓滾滾、小雞走了過去。
客棧裡麵空間寬廣,幾個人坐在桌椅上吃東西。
隻是服務很差,進門竟然沒人上前招呼。
公良找了張桌子坐下,才有一名大漢慢慢走過來問:“小家夥,想吃什麼東西?”
公良也不知道槐仁說的話是真是假,就試著對大漢說道:“你好,我是槐仁老人家介紹過來的。”
大漢一聽,也沒再問,就說道:“那我去給你下碗麵條。”
“不好意思,要四碗。”公良比了比四個手指。
“嗯。”
這時候,店裡一個吃完東西的人起身,也沒說話,直接扔了幾顆東西在櫃台上。公良眼睛頓時瞪大起來,那分明是幾塊拇指粗的金子。大漢看到他的表情,哈哈一笑,走過去拿起金子,扔了一塊給他,“送你一個。”
公良仔細看了看,又咬了咬,有點軟,感覺是金子,但又不大確定,就問道:“這是金子?”
“當然是金子。”
“那他怎麼用金子付賬?”公良不解道。
“這金子有什麼用,我們鬼方國旁邊就是金山,隨便挖就有。要不是國主吩咐本國人買賣必須用金子,我都不想要,還不如來幾斤獸肉合算。”大漢不滿的說道
公良想了想,確實也是這種情況。
大荒百部之間還處在很原始的社會狀態,主要是以物易物為主。金子在以錢幣為主的地方或許有用,但在大荒這種荒莽的地方,還真的不如荒獸肉來得實在。
公良摸著下巴,感覺這其中似乎有些文章可以做。
想及大漢說的,他們部落旁邊就是金山,頓時有點心動的問道:“那我可以去挖金子嗎?”
大漢搖了搖頭,“不行,國主說過,除了我們鬼方國人,外麵部落的人都不能去挖金子。”
說完,他又悄悄的低聲說道:“不過,你要去挖的話,也不是沒有辦法。”
公良看著他的表情,心道:這家夥不會是剛才那老頭的兒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