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歡喉結微微滑動,周身皮膚都變得敏感起來,起了一層細細的雞皮疙瘩,然後幻想中是一名身材修長頭發微卷的美人魚站在他麵前,微微仰著頭,五官精致,麵容清麗,就像初遇時那般柔軟和漂亮,一模一樣的麵孔,換了性彆後,竟天差地彆。
可畫麵一轉,幻想中是少女變成了少年,乾淨利落,芝蘭玉樹,也甚是迷人,歡歡心想潘森要出演古裝戲中的男扮女裝的角色,一定很出彩,或者女扮男裝也一定很出彩,或許是人魚的屬性緣故,雌雄莫辨這一詞語在他身上體現得淋漓儘致。
小迷妹們看得捧心,雙眼都是粉紅泡泡,太美了。
這一幕就像拍海報似的,隨便一個拍攝就能上雜誌。
潘森放下手,柔聲問,“怎麼了?”
歡歡不動神色地彆開身子,掩飾自己的不自在,看著鏡子裡的耳尖通紅的少年,內心一陣唾棄,你可真是一個口是心非的男人。
“有點緊。”歡歡動了動脖子,其實寬鬆度正好,老師傅一聽過來幫他調整,“我覺得很合適,再寬的話,顯不出這麼好看的線條,你若覺得不舒服,我給你鬆一指。”
潘森一手插在兜裡,悠然自得,“挺合適的。”
“那就先這樣。”歡歡本也就是找一個借口,並不是真的不舒服,一旁的小姑娘拿著手機拍照,潘森注意到了,卻沒阻攔。
兩人取了衣服後,歡歡要去商場選首飾,其實男人的首飾也沒什麼,袖扣,胸針和手表,也就這麼幾樣,不像女人琳琅滿目,潘森的手指在方向盤上輕輕敲打片刻,“去我家選吧。”
“你家?”
潘森輕笑,“最近的品牌都沒有出新款,這一季估計也訂完了,不如上我家看一眼,我家的首飾多,我是明星這幾年攢了不少配飾,有一些是古董,有一些是……珍藏,你應該會喜歡。”
歡歡去過潘森家,也常駐過,知道潘森有一個兩百平米的衣帽間,隻不過那時候他人小,對那些東西也不感興趣,都沒看幾眼。
“行吧。”
潘森家是大平層,他不喜歡彆墅,更喜歡公寓一些,私密性也好,一層樓全都買了,全部打通,一共有八百多平米,這一樓也就一戶人家沒有刷卡,基本上除了物業沒人能上來,私密性極好。
靠河的一麵全部改成了落地窗,不管是哪個房間都能看到河兩岸的風光,歡歡有一段時間沒過來了,潘森最近都住在家裡,收拾挺乾淨的,井井有條。
上一次過來住時,他還是一個孩童,拖鞋還是一雙粉紅的兔子鞋,歡歡看著小巧的兔頭鞋子,一言難儘。
潘森打開鞋櫃,給他重新拿了一雙灰色的拖鞋,這拖鞋和潘森腳上的拖鞋一模一樣,成雙成對的,桌子上的餐具也不知道是不是新添加的,也是成雙成對的。
歡歡臉色一熱,心中暗忖,他是不是錯了?
他就不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