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5章 哥廷根的狐狸(1 / 1)

第565章 哥廷根的狐狸

在哥廷根大學裡,坐落著一處彆致的小石頭房子,這是學校批準給學生社團的其中一個活動場所。

然而,與其他學生社團的駐地相比,這處房子的身上有一種少見的特色。

屋裡的家具雖然陳設簡單,地板沒有鋪地毯也沒有用砂紙打磨過,而是在白色的地麵上直接鋪上一層黑紙。

如果是不知道這裡內幕的人,多半會以為這是房屋主人的某種奇怪癖好。

但是,所有哥廷根大學『波美拉尼亞佩劍俱樂部』的成員都知道,地麵的黑紙發揮著一種神秘學上的重大作用,所有新成員在加入社團前都必須藉助它來完成必經儀式。

按照入會儀式,所有申請者都會躺在地板的黑紙上,由俱樂部裡的高級成員執筆繪製下他們的輪廓。每個人形輪廓的麵積大約有四到五平方英尺,並且都會用窄黑色木框圍起來掛在牆上。

從牆上的輪廓推測,『波美拉尼亞佩劍俱樂部』的成員並不在少數,至少也有100多個。

規則的曲線逐步縮小到一個共同的底部,這些輪廓線像是金字塔一樣層層堆迭,占到絕大多數的中下層輪廓是用潔白的冷杉木裝裱的,而稀少的中上層輪廓則按照層級分彆使用胡桃木丶紅木和橡木,色彩與木材的不同很好的區分出了俱樂部成員的等級——大團長丶大師丶分團指揮官和軍士。

看到這些名字,隻要是懂點中世紀曆史的人都能看得出來,這幫令人啼笑皆非的小夥子是在效仿條頓騎士團的組織架構。

雖然他們從來不曾像是條頓騎士團那樣富有,也不曾擁有過比這處小房子更大的領土,但他們依然煞有介事的在房間的第三麵牆上裝飾了一對閃亮發光的佩劍。

這對佩劍交叉著靠牆固定放在一起,就好像是在告訴所有到訪者:我們這些波美拉尼亞佩劍俱樂部的小夥子可不是吃素的!

隻聽見吱呀的響動,有人推開了門,陽光順著門縫照進房間,佩劍上倒映出的光芒足以把人眼閃的發昏。

進門的是一個身材修長的小夥子,儘管他還沒有發育成熟,體重卻足夠成人的標準。

他的著裝風格與哥根廷當下的流行路線格格不入,上身穿著一件皺巴巴的外套,沒有衣領也沒紐扣,看上去已經褪色。而他下身是一條特彆肥大的褲子,腳蹬一雙鐵跟靴,靴刺特彆突出。他的襯衣領結沒有係起,隻是垂在肩頭。

他的頭發遮住了雙耳和脖子,麵部略有長出大胡子的跡象,隻是胡子的顏色還不清晰,與其說是胡子,不如說看起來更像是絨毛,這是他臉上的一大特徵。

除此之外,他的左腰還插著一把大佩劍,右腰裹著一個槍套,無名指上戴著一隻碩大的印章戒指用於裝飾。

他走進屋子,解下腰帶,摘下掛在腰帶上的手槍和佩劍,把它們扔在地上,嘴裡還止不住對身後跟著的一位朋友念叨。

「唯有在這兒,我才可以把自己的滑稽拋開一會兒,變得理性一些。雖然這是個很無聊的事,但這是在掙名聲。當初,我還是個剛來到哥廷根3個月的狐狸時,我還一個人都不認識,但是我渴望在這地方出人頭地,把自己引薦給波美拉尼亞佩劍俱樂部的成員,可我發現自己完全沒有成功的機會。約翰,如果當時這樣的情況發生在你身上,你會用什麽辦法?」

約翰·莫特利瞅著這位因為剛剛當選為蓋世太保主席而誌得意滿的朋友,聳了聳肩道:「我估計你會和大團長交朋友,討好那些俱樂部的高級成員,讓他們給你一個展示自己的機會。」

「那是你們美國人的思維方式,但這裡是德意誌,你說的辦法行不通。」

俾斯麥哼了一聲:「我當眾用最惡劣的方式侮辱他們。我打斷了一個分團指揮官的鼻子,削掉了一個大師的上唇和胡子,而且不怎麽向其他人示好。我這麽做以後,俱樂部的所有人都推崇我的勇猛,他們渴望獲得這樣一個勇敢鬥士,歡呼著投票讓我加入。

我想在這兒領導我的同伴,後半生也想當他們的領導者。你可以看到我現在是多理智的一個人。你幾乎不可能認出我就是半小時以前你在街上碰到的那個人,那時候你碰見的是個唬人的瘋家夥。

可我把這看做能夠高人一等的方法。我一來到大學就決定了,既然我的競爭對手都是那些放縱丶殘暴丶古怪的人,而我又要征服這些人,那麽我的放縱丶殘暴和古怪就得是他們的10倍才行!」

莫特利一聽到俾斯麥提起半小時前發生的事,就忍不住發笑。

任何在場的人都不可能忘記,這個比許多大一新生年紀還小的家夥,居然會牽著他那隻名叫『阿瑞爾』的大狼狗在舞台上公開發表競選演說。而且不止是他的言談,甚至就連他的舉止也這麽充滿了火藥味兒。

當他的四個競爭對手在舞台上公開嘲笑他時,他便立刻以決鬥的方式還以顏色。

那位原本當選希望比俾斯麥更大的對手被他打的抱頭鼠竄,最後甚至不得不像是小狗那樣跳過俾斯麥手中的『打狗棒』。

而且,正如俾斯麥說的那樣,這樣的行為居然意外的受到了同學們的歡呼聲,所有人都認為他是條漢子,至於他的對手,那位被痛打的落水狗先生則丟失了他幾乎所有的支持票。

即便他今年才18歲,但是俾斯麥卻已經急於藉助自己個性的力量命令和主導彆人,而且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莫特利驚人的發現這位小不點兒朋友的身上居然擁有著如此驚人的領導力。

莫特利找了個椅子坐下,他望著俾斯麥的模樣,隻想從他的身上找點樂趣:「我記得你在上學期末的時候,不是說你不是不打算回哥廷根了嗎?但是你這學期不僅回來了,甚至還參加了主席競選。」

俾斯麥在壁爐上燒了壺茶水:「我之前不打算回來是因為學校法庭判了我一個月監禁,我在返校之前還給校長寫信來著。你不知道,那老不死的為了整我,居然特意推遲了監禁日期,直到我從麥克拉斯沙島度假回來才開始行刑。我在信裡裝病,我告訴他,我的病情再次複發,無法預料何時痊愈,所以不得不留在柏林。因為長途奔波會讓我本已經虛弱的身體狀況進一步惡化。有鑒於此,我請求學校儘可能順水推舟,允許我在柏林服刑,不必返回哥廷根。」

「校長答應你了?」

「沒有。那老東西在信裡說,他馬上就要退休了,至於我的監禁應當如何執行,需要交給新任學監亞瑟·黑斯廷斯爵士定奪。」

俾斯麥念叨著:「我想著新學監肯定不熟悉學校,他估計都不知道我的監禁刑期還沒執行,所以我就打定主意先回學校看看狀況。而且我和我父親相處的也不愉快,他拒絕幫我還債,沒有任何餘地。而這一切的原因,就是由於我在學業上的進展不順利。」

莫特利驚訝道:「那你這學期打算怎麽生活呢?」

俾斯麥翹著二郎腿在椅子上晃悠著:「約翰,這就需要動用智慧了。雖然他拒絕幫我還債,但是我在假期回家前先餓了自己一星期,以便讓自己看起來麵黃肌瘦丶體弱多病,如此一來,他自然就會認為我是缺衣少食所導致的。再之後,我製造了一個父子二人獨處的場合向他陳情。我告訴他,我寧可改信伊斯蘭教也不願意忍饑挨餓。我父親的心腸比我母親軟的多,所以問題就解決了。」

莫特利聞言哈哈大笑:「奧托,這辦法不錯。可惜我沒辦法用,畢竟我不能為了要點生活費便抽空回一趟波士頓,那隻會讓我變得更窮。」

俾斯麥打趣道:「但是如果你不回家親自勸說你父親,他怎麽會同意讓你轉校呢?你是來這裡學習知識的,但是從各方麵來看,哥根廷不值得誰在這裡呆得久,因為裝點這所大學聲望的大多數教授不是離開人世,就是已經墮落。而且這座城鎮自身又太沉悶無趣了,你本該去巴黎或者維也納的。」

莫特利無奈道:「那又能怎麽辦呢?我父親對歐洲大學的了解就隻有那麽多,劍橋丶牛津丶格拉斯哥丶愛丁堡,這些英國大學全都不收國際生。而在歐洲剩下的大學裡,他就隻認識哥廷根了,而這僅僅是由於這所學校是英國王室創建的。」

「可不是嗎?」俾斯麥吐槽道:「英國王室創建,現在又來了個英國混蛋當學監。」

「混蛋?你是說亞瑟·黑斯廷斯爵士嗎?」

「爵士?他就是個約克農民!」俾斯麥躺在椅子上直翻白眼:「天知道這樣的人是怎麽混上爵士頭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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