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早夏(1 / 1)

慶餘年 貓膩 1065 字 2個月前

又聽著範思轍驕傲說道:“這隻是小錢,等掙完這頭一拔後,哥哥再寫個七八十回,這就不能海著賣去,得細細校訂,做個珍印本,然後全部私下拍賣,價高者得,誰想先看到結尾,誰想看到多姑娘到底嫁了寶二爺沒,就得先把銀子乖乖掏出來。”

範閒一擰他的耳朵,罵道:“多姑娘和寶二爺又有個屁的關係!你這小子連書都沒看過,就想賣!”

範思轍委屈道:“昨天你在街上買的那本,回府後向姐姐要來看過,隻是……看了幾十個字,覺得好生無趣,所以困著了。”這位一心鑽在錢眼裡的範府小少爺實在是很不明白,為什麼京都裡的那些女人像發瘋一樣地喜歡這本嚼之無味的東西。

“得,不和你爭這個。”範閒無可奈何道:“隻是這些事務繁雜,你一個小小孩童,又要入學讀書,哪來的時間做這些,還是等幾年後再說吧。”

“幾年後?紅花菜兒都涼了。”範思轍驚聲尖叫起來。

“那不然怎麼辦?你畢竟是範府子弟,若真的拋頭露麵去經商,這怎麼瞞得過柳姨娘還有父親?當心他們撕爛了你皮。”

範思轍痛苦無比說道:“是啊,所以我決定向慶餘堂借個掌櫃,自己就隻好隱藏在幕後了。”

範閒實在很是意外,眼前這個少年除了性情蠻橫無理之外,在經商這方麵竟是如此的有天賦,居然想到了職業經理人這一招,心神激蕩下,便將慶餘堂三字有意無意地漏了過去。

見小家夥心意已定,他歎了口氣,從懷裡取出這些年來積攢的銀票,加上妹妹孝敬自己的,遞了過去,囑咐他慢慢來,先和府上那幾個清客商量商量,養著那些人不用也不是個事兒。

範思轍眉開眼笑地數了數,發現這個哥哥還挺有錢的,再加上自己存的那些,第一筆啟動資金應該差不多了。

範閒不再說旁的,隻是小心提醒道:“要走上層關係,打壓下層良民,這種手法除了仗著老爹的名頭之外,你還得許彆人一些好處才行。”

“哥哥這說的是哪裡話?”範思轍惡狠狠說道:“賄賂自然是要給的,將來你若做了大官,總有讓他們再吐回來的那日。”

範閒險些絕倒,趕緊推門而走,往日總覺銀鈔亦有彆樣異香,今日始知銅臭之味果然薰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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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剛正午,陽光熾烈的厲害,道路兩旁的樹木都懨了神,有氣無力地垂著,不能給可憐的行人些許安慰與遮蔽。

範閒在路邊端了碗酸梅湯小口小口地啜著,他知道喝的太快並不能解渴,而且肚子會受不了。他聽著旁邊樹上的“知了,知了”噪聲,很是納悶,這才幾月份?春天都還沒有過去,這夏天怎麼就來夾塞兒了?

遠處的慶廟在陽光之下顯得格外莊嚴,將原本的一些秀清氣全曬乾了,黑色的圓簷反射著陽光,畫麵感很神聖。

今天的慶廟比昨天要熱鬨一些,不時有民眾進去參拜祈福,範閒有些好奇,為什麼昨天自己去的時候會那樣的冷清?他自然不知道,昨天那位貴人偷得半日閒時,道路兩邊早就布了關防,而他之所以能夠施施然走到門邊,與那位高手對了一記,全是依賴於某人暗中的縱容。

五竹確實很縱容他,縱容他飲酒,縱容他瞎整,就連他想去廟裡看看,五竹甚至可以為了這樣一個很小的問題,出手擊昏那麼多侍衛。

範閒並不知道自己昨天實際上惹了多大的簍子,還好整以暇地坐在長板凳上喝酸梅湯,蹺著二郎腿,等著那位姑娘。

離慶廟很近的一個房間裡,陽光無法穿透入屋,所以顯得有些陰暗涼爽。宮典冷冷地坐在椅子上,調理著自己的內息,讓自己晉入最佳的狀態。

昨夜他值晚,今天一大早卻沒有回府,而是又來到了慶廟。因為他想來想去,總覺得昨天那個少年出現的有些古怪,自己屬下的那些小崽子在同一時間內被宗師級的高手擊昏,與那個少年進入慶廟之間,究竟存在著什麼樣的關係?

不知道為什麼,宮典總覺得那個少年今天一定會再來這裡,說不定那個不知道模樣的絕世高手也會來這裡。

這是一種高手的直覺,雖然不見得準確,但值得一賭。但那個該死的洪太監根本不相信自己的判斷,隻是一昧在侍衛內部調查著,他隻好一個人來了。

宮典安靜地坐在屋內,目光穿過窗樓下極狹細的那道縫隙,冷冷地看著慶廟的門口。

外麵,範閒終於忍受不住太陽的曝曬,一口飲儘杯中……湯,解開襟上的兩粒布扣,伸著舌頭就往慶廟走去。

範閒的腳步離慶廟越來越近。

宮典似乎聽到了什麼,微微皺眉。

……

……

漫天陽光之下,範閒的腳落在青石板上都覺得有些燙人,他似乎有些討厭這種感覺,將腳收了回來。

然後他係上胸前的布扣,微笑著轉身,回到賣酸梅湯的攤子旁邊又要了一碗,然後緩緩喝了下去,緊接著邁著悠悠地步子遠離慶廟而去,直等上了在街口等待的馬車後,才吐了口氣出來,喊道:“速速回府!”

藤子京好奇地看了他一眼,發現大少爺的臉上沒有絲毫表情。

範閒坐在馬車上,回頭掀開後簾往慶廟的方向望去,皺著眉頭,不知道五竹叔為什麼會傳音讓自己離開,更加不知道那裡是誰在等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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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典滿臉冷峻地看著眼前,耳中聽著那腳步聲竟是往回去了,雙眼裡精光一盛,便準備起身,不料卻感覺到了身後一陣陰風吹來,自己的脖頸處一片冰涼。

暮春時節,天熱勝暑,宮典卻滴了一滴冷汗下來。

他的雙手平穩地放在膝蓋上,指甲修剪的很合適,而那把式樣簡單卻鋒利無比的快刀,就擺在手前三寸處。

然而,他卻不敢拔刀。

因為他能感受到身後那個人比自己更強、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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