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七章 嫌棄我是吧?(4/5!求訂閱!)(1 / 1)

我是吧?(4/5!求訂閱!

【朱果靈根】

類型:後天靈根。

品質:金色傳說。

朱果~”。

屬性2:領地內火係靈氣增加。

屬性3:領地內居民體質+5,精神

屬性4:領地內溫度提升!

種植條件:火係靈土,靈氣環境。

介紹:朱果是【血武界】傳聞中的至寶,傳聞吃了之後,隻要不死將涅槃成神。

【五色金蓮靈根】

類型:後天靈根。

品質:金色傳說。

五色金蓮”。

屬性2:領地內水係靈氣增加。

屬性3:領地內

屬性4:領地內溫度降低!

種植條件:水係靈土,靈氣環境。

介紹:傳聞在【血武界】有一口萬年寒潭,其中有一株五色金蓮,讓十萬大山終年寒冷,凡人不可近。

這兩株靈根,和“鳳梧神木”一樣,都是後天靈根,

但有所不同的是,鳳梧神木限製條件都和鳳凰有關,加成方麵也一樣,而“朱果”和“五色金蓮”,則是屬於水火靈根,可能加成會小一些,但沒太大限製。

這兩株靈根,都需要“靈土”和“靈氣環境”方可存活,若無特殊buff,一般是十年一結果!

“五行靈土,正好可以滿足這兩株靈根的要求。”

“靈氣環境方麵....有【太陰洞天】,肯定是沒問題的!”茶館之中,

吳池敲了敲桌子,而後看向其他幾個東西。

“聖心血果”,“九葉神蓮”和“仙石”!其中,

“聖心血果”和“九葉神蓮”都是金色品質的靈藥,一火一水,

英雄吞服之後,可以增加大量的經驗,而且增加火或水方麵的天資!數據化之後,估摸著會提升一定的體質屬性,然後得到一個“被動技能”!“居然不是加天賦的。”

吳池感覺有點可惜,終究隻是一個靈藥,算不上至寶之類的。

不過有總比沒有好,吃了也能獲取一些好處

最後一個,仙石!

【仙石】

類型:材料。

品質:金色傳說。

屬性:大量純淨的仙氣。

介紹:傳聞是仙人跨界而來,留下了傳世仙石。

這東西,吳池可就不陌生了。在諸天萬界,

靈石,仙石流通的都很多!因此,

市場上仙石也偶爾可以見到,買賣很頻繁。當然,

多不代表價格便宜

仙石的用處也不少,對於洛仙子那種仙人而言,一塊高品質的仙石自然不算什麼,可對於吳池這種新人領主來說,一塊仙石足以發家致富了!固然不會和“邪神序列”一樣動則一個億,可賣個幾百上千萬,還是完全沒問題的!當然,

比如作為鍛造材料,比如作為附魔材料,或是拿來修煉,可以快速地增加功法經驗,提升功法等級!

“嗯.....留著吧,需要的時候再賣!”

“直接用也可以,但有修煉廣場了,仙石的效果有些重合。”吳池思考了一下,決定先將東西放起來,有需要再說。現在,

還是去把兩株靈根安置一下比較好!他起身,踱步來到了靈田這邊,幾十塊靈田上,

靈氣彙聚,氣霧翻騰,

給人一種縹緲安逸的感覺。邊上,

有幾個鹿靈少女正在聊天,坐在地上,小臉上帶著笑容。見到吳池過來,

她們紛紛起身行禮,甜甜開口,“主人!”

“主人,有什麼事情麼?”

“主人,我也想聽你講那個!”

少女們簇擁過來,

吳池隻好擺擺手,看向五行靈土那邊,

上麵稻株鬱鬱蔥蔥,並沒有到收獲的時候。

這幾個月,

天恩靈米收獲巨量,他也不怎麼管。

起碼領地裡一千多人怎麼吃也吃不完的!“還有多久才能收獲?”吳池略一沉吟,問了一句。

0·.···求鮮花··

一個鹿靈少女晃了晃腦袋,回答道:“

“嗯嗯,有時候收獲會差幾天,讓鹿蜀祝福完美降臨....”“是呀!主人要種什麼?”

少女們都很聰明,一下子就猜到了吳池的來意。考慮到她們在這方麵是行家,

吳池便將“朱果”靈根和“五色金蓮”靈根拿了出來。

兩株後天靈根一出現,立刻帶來了濃鬱的火係靈氣和水係靈氣,自然,

左邊灼熱無比,右邊卻刺骨冰寒,水火衝撞在一起,氣息混亂!

吳池麵容一抽,急忙切換一下【英雄之力】的模板,方才好了不少。

“這是朱果的靈根!”

吳池將朱果靈根遞了過去,

朱果的靈根,看起來像是一棵枯萎的小樹,

但上麵生機濃鬱,顯然並未枯萎,隻是長成了這個樣子。

鹿靈少女們也不太敢直接碰,紛紛雙手緊握,來自於鹿蜀的靈力彙聚而出,讓她們被光芒包裹,神聖美麗。而後,

她們才接過靈根,

吳池順手把“五色金蓮”的靈根也遞了過去。“我感覺到了它們的渴求!”“靈氣,還有靈氣土壤!”

一個鹿靈少女低聲開口,輕輕地撫了一下靈根,

令人驚訝的一幕發生了,

靈根居然動了一下,樹枝和少女的手指碰了碰,周圍的灼熱氣息和冰寒氣息一下子收斂起來了!“它們有靈!可以聽得懂我們說話的。”

少女們頗為欣喜,忽又眉頭一皺,有些為難道:“五行靈土肯定可以滿足種植要求,可是主人

“等這一批靈米收獲,再將兩株靈根種植上去。”聞言,

吳池還未開口,

兩株靈根忽然“暴躁”地扭動了幾下,似乎是在“抗議”這個提議

見到靈根如此有“靈性”的一幕,吳池臉一黑。

尼瑪,剛剛在自己手裡就裝死

嫌棄他是吧?

(PS:努力碼字中!求訂閱!)。又.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