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節 刑事警察(1 / 1)

臨高啟明 吹牛者 1564 字 2個月前

市局刑事科接到派出所的報告已經是淩晨五點了。派出所接到報告之後覺得有點難以置信,為了防止誤報,先派人去了現場四周查勘了一番:現場什麼都沒有。彆說屍體,連片布片都沒留下。這麼一來派出所也犯了嘀咕,然而所長看李子玉和趙貴兩個人賭咒發誓是親眼所見,也覺得不能大意,便派了個通訊員去市局報告去了。

市局的刑事科勉強能稱得上刑警的隻有從臨高調來的五個歸化民刑警。刑事科科長是烏項,彆看他隻有二十出頭,卻是裡麵資格最老的刑警,出身也很“顯赫”:芳草地國民學校警政班第一期。而且是慕敏親自帶過的“高足”。

烏項接到報告也覺得蹊蹺,他跟隨慕敏在海南、濟州和台灣,見識過各式各樣的凶殺案現場,就算沒有留下屍體的,必然也有血跡、血衣、凶器之類的物證留存。象這個案件隻有兩個巡邏警察的報告的案件還是頭一回聽說。

雖然沒有屍體,但是殺人案畢竟是殺人案,既然這兩個巡警一口咬定確實有過屍體,還是應該現場勘察一下才才是。

不過眼下刑事科忙得很,由於地理位置和人口商業眾多的關係,廣州城的治安狀況是非常亂的。元老院統治區的任何一個城市都無法與其比肩。入城伊始,新舊政權交替之際,更是案件頻發。最多時一天內全城發生的搶劫、盜竊案件多達上百起。若不是軍管會亂世用重典,對惡性案件犯罪分子采用即抓即審即殺的政策,加上軍隊不間斷的日夜巡邏,才在短時間內將治安形勢穩定下來。

即使這樣,城內的刑事案件的發案率依舊頻繁,盜竊、搶劫、殺人時有發生,刑警科忙不過來――烏項自己手頭就有五六個案子要處理,既然這案子沒有屍體,能不能正式立案還不好說,烏項就派了兩個刑警先去看看現場,和巡警談談話。

刑警科裡,接受過臨高的正規刑事警察培訓的隻有臨高調來的那幾個歸化民警員,要應對這麼一座幾十萬人口的大城市的刑事案件顯然是不夠的。因此就地招募了一批廣州本地的警員。

其中的骨乾,是原來起威鏢局在本地從事“坐店”和“護院”業務的鏢師。他們人數不多,但是對廣州的社會民情非常熟悉,起威作為元老院最早控製的傳統企業,其人員自然屬於“政治上可靠”。

另一部分,則是留用的原來快班衙役,正役白身都有。偵緝隊經過幾輪清洗之後,留下的都是“曆史罪行小,無血案”的,這批人元老院認為不甚可靠,但是他們對廣州的三教九流,城狐社鼠的情況極其熟悉,對警務工作很有用處。也就補充到了刑事科來了。

派去的兩個刑警,一個便是快班的留用衙役高重九,另一個是原來起威鏢局的鏢師李鎮國。

李鎮國是個地主子弟,從小喜歡舞槍弄棒,十二歲時已經能把一柄單刀耍得虎虎生風、潑墨不沾,十六歲那年,李家與鄰村富豪因地產糾紛發生矛盾,對方收買土匪將李鎮國的祖父、父親刺殺。李鎮國一怒之下將對方多人殺死,家鄉自然是待不了了,帶著家人改名換姓奔廣東來投奔同鄉了。從此就在起威當上了鏢師。

他因為家庭出身關係,耐不得走鏢的勞苦,卻比較能言善道,常年在城裡“坐店”,與地麵上形形色色的人都有接觸,對各種鬼蜮伎倆非常了解。所以在進城之後,就把他列為刑警的重點培養對象。慕敏和烏項都親自帶過他處理過一些案子。

這兩個雖然沒受過正規的刑警訓練,但是過去從事的工作和刑警多少有類似之處,又有豐富的社會經驗,跟著刑警實習了一個多月,對刑事偵察的思路和技巧也學習了不少,刑事科人少事多,就算是獨立上崗了。

兩人趕到事發地派出所,所長見總局真得派了刑警來,不敢怠慢,親自帶著他們到事發地點――李子玉和趙貴還在原地看守著。

可是到了事發地點一看卻實在沒什麼頭緒,地上一點痕跡也沒留下,兩人在據說發現屍體的地方端詳了半天,沒看到可疑的留存痕跡。

高重九是老公事了,又和李子玉和趙貴談了談,覺得他們不像是“中了邪”,要說天黑眼花也說不過去――屍體不是地上一塊小石頭,要兩個人同時看花眼還真不容易。

“李爺,就算不是屍首,也是尺寸模樣差不多的東西才說得通。”高重九在現場轉了半天說。

李鎮國點頭,鏢師雖是武人,但是心細如發,又是人情世故熟透,他也覺得李子玉不可能看錯。

既然不可能看錯,那麼屍體或者類似屍體的東西去了哪裡?顯而易見的是不管李子玉他們看到的是否是屍體,那都不是活物,不可能自己走路,惟一的可能便是有人趁著李子玉和趙貴離開找人的空檔搬走了。

既然是搬走了,說明原來不打算拋在街上,多半是搬運中看到巡警的燈籠光,倉皇之間棄屍而逃。後來發現警察又離開了,才又返回去搬運。

問題是搬到哪裡去了?原本又是從哪裡搬來的?

搬運屍體的人拋下屍體之後,肯定是躲在附近,看到了李子玉他們離開現場,又折返回來。他們能躲在哪裡呢?

李鎮國看了看周邊的環境,巡警巡邏的巷子是一條南北向的長街,名叫剪子巷,旁邊就是一條無名的支巷,這條小巷子沒名字。在前階段的釘路牌門牌的治安清查中就編了個號,叫“剪子巷東支七巷”,意思就是剪子巷東麵第七條支巷。這條巷子並不深,站在巷口一看就知道是典型的大戶人家或者寺廟的後巷,到底是一個河埠頭。

在這條支巷口的對麵,是另一條支巷“剪子巷西支十一巷”。兩條巷雖然相對,卻不是十字交叉的式的巷口對巷口,實際上西支十一巷還要往南走二十幾步路。

李鎮國估計著搬運屍體的人應該就是躲在“剪子巷西支十一巷”。第一,雖然事發時天黑,但事發路段很直,也沒有可以供人躲避的地方,如果有人在近處,李子玉他們不可能不發覺。而剪子巷東支七巷李子玉又是進去過的。

現在的關鍵就是這“屍體”去哪了?沒有屍體,他們的工作就是無本之木,完全是浪費時間。

李子玉站在一邊看著他們在這一小塊地方打轉,心裡很是緊張,萬一弄出個“報假案”來,自己可就吃不了兜著走了――搞不好連差事都給丟了。

想到這裡李子玉不由得暗暗懊悔為什麼不聽看街的勸告,隻當不知道就是了。

趙貴傻乎乎的站著,時不時還是抓一把褲襠。李子玉也不知道他是真傻還裝傻。心道:這家夥倒是篤定!果然是人傻心寬。

這趙貴除了抓褲襠,時不時的還揮舞著手,驅趕蒼蠅。

街巷裡環境衛生很差,垃圾水窪到處都有,天氣一轉熱,蒼蠅自然就多。

可就這幾隻蒼蠅救了李子玉,高重就忽然道:“李爺,你看地上!”

原來巷口有好幾處地麵都聚集著好些蒼蠅,嗡嗡的亂轉。可是仔細看,它們聚集的地方即沒有垃圾也沒有糞便。下麵要麼是泥土要麼是鋪路的碎石。沒什麼好招惹蒼蠅的東西。

可是對高重九這樣的老捕役來說這就足夠了:沒有汙物,卻有成群的蒼蠅聚集,說明其上曾經有過血跡,而且量不會太少,雖然隔了一晚已經滲入泥土,人眼難以發現,卻瞞不過蒼蠅。這也符合李子玉“白布上滲出來得血跡烏黑的一大片”的說法。

昨晚雖然下過雨,但是雨並不大,還不足以將泥土內的血液徹底衝刷稀釋。

李鎮國二話不說,蹲下身子從隨身的帆布包裡取出一副手套和幾根竹簽和寫有“大食數”的黃色紙簽。在揮手驅趕走蒼蠅之後,先用紙簽逐一插在剛才蒼蠅聚集的地方做好標記,再用竹簽開始在挖掘起來,不一會,他就掘出了些黑色的泥土,湊在鼻子上聞了聞,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高重九雖然覺得這是多此一舉,但是李鎮國畢竟是“首長的人”,也趕緊接過來嗅了一下:有一股血腥的臭味。

李鎮國並不罷休,繼續往下挖掘,隻是他每挖幾下,嗅一嗅,便將粘著泥土的竹簽裝進一個油紙小袋裡,又寫好標簽,再換一根新得竹簽。

李子玉看著隻覺得新鮮。連他們在乾什麼都不知道――要挖屍體的話應該用鐵鍬,就拿個竹簽能挖到什麼?他雖不解卻依然饒有興趣的看著。看著他一直挖了好幾寸深,才從包裡取出一把尺子量了量,在本子上記錄幾筆,又換一個地方挖。重複剛才的那一套,最後才和高重九嘀咕了幾聲起身。

高重九衝著李子玉一點頭,笑道:“好小子,真有一具屍體!你們兩個傻小子可發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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