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1 / 1)

本來一起簡單的殺人案不會有這麼大的輿論反響,但吳昌廣這起案件不同——殺害他的人是一個能夠逃脫法律製裁的未成年殺手。一條鮮活人命就這麼白白被抹殺,網民們紛紛義憤填膺,一起對這個喪心病狂的小凶手舉起討伐的大旗。

這起案件的輿論熱度可想而知,而聽到浮岫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要召開案情發布會的消息,各路媒體營銷號更是直接打爆了辦公室的接線電話——

次日下午四點,聞訊而來的媒體們把市局門口堵的水泄不通,市局調派兩個輔警過去緊急進行交通疏理。

市局裡有一個用來舉行工作表彰、年終會議的百年大禮堂,空間寬闊,起碼可以容納上百人,案情發布會的地點也設置在此。

很快,媒體們被有條不紊地引導到禮堂內部,開始調試著各自的錄像設備。

……

三點五十五分,林載川穿著一件深藍色警督製服從正門走進禮堂,他的身形高挑削瘦利落,長年從警讓他的站姿看起來相當挺拔漂亮。

見到他進來,禮堂內瞬間喧嘩起來,林載川眼神掃過下麵的媒體,容貌俊秀而冷淡。

“那位應該就是刑偵隊的支隊長!肩膀上兩杠三星!一級警督啊,看著竟然這麼年輕?”

“林支隊來了!”

“麻煩讓一讓!讓我過去一下!謝謝!”有位記者搬著笨重的攝像機擠到了講堂正前方的位置。

所有人的目光瞬間都落在林載川的身上,而閃光燈下,林載川麵容沉靜,拿過桌麵上的麥克風,聲音沉穩平定、不急不緩地開口:“我是浮岫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林載川。”

“感謝各位受邀參加本次案情發布會,相信在場諸位對吳某廣一案都有所了解,基於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的特彆保護,在本次案情發布會中,將不會揭露任何與涉案人有關的身份信息,如果大家有疑問,可一律用‘何某’代替。”

“在十一月一十五日晚十點一十三分,錦光分區小巷裡胡同內,何某持械殺害下班回家的吳某,隨後離開案發現場,在案發後的第三天上午九點,何某於錦光分區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已經被警方拘留配合調查。”

林載川話音清楚道:“這是本案的基本案情。如果各位有與本案有關的其他問題,可以進行提問。”

此言一出,下麵形形色色的記者們立刻七嘴八舌提問道:

“何某為什麼要對吳某下殺手,一人之間有什麼恩怨嗎?”

“從目前偵查情況來看,何某很有可能係受人指使,具體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何某現在的情況如何?”

“暫時被扣押在少年拘留所,有專人負責看守。”

“根據我國刑法的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何某是不是不會受到任何刑法處罰?”

林載川道:“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並不需要警方來解答。”

“如果何某

是受人指使,那指使他的人會被判處何種刑罰?警方查到指使他的人是誰了嗎?”

林載川滴水不漏地回答:“刑偵支隊隻負責案件的調查偵辦,對定罪量刑的問題無權乾涉,各位如有興趣可以谘詢法律工作者。對於指使何某的人,警方已經有了初步猜測,並且正在迅速展開相關調查工作,如有最新進展將在官方平台第一時間進行通報。”

.........

這一場問答會足足進行了半個多小時,林載川被那麼多刺眼的閃光燈不停歇地拍著,從頭到尾沒有一絲不耐煩,就算有耳聾的記者重複問上一秒剛解釋過的問題,他依舊非常耐心溫和地回答。

......生生把一乾記者答的沒話說了。

禮堂裡詭異地靜了片刻,這時忽然有一個記者又開口道,“林支隊長,有一個自稱是浮岫當地居民的網友在網上發表消息稱,他在三天前淩晨看到浮岫市城北區有兩輛警車開路,護送一輛救護車送往人民醫院。這條消息獲得了很高的關注——請問那是本案的相關證人嗎?”

聽到這句話,林載川臉上微微露出一絲愕然而意外的神色,那失常隻是一瞬間,而後他絲毫不猶豫地當口否認:“市局警方在三日前沒有到達過城北區。”

林載川並沒有說謊,他們在案發當天確實沒有追蹤到城北區,市局是在馮岩伍死後的第一天才追查到他的下落。

所謂的“三天前”隻是一個故意放出來讓彆人聽到的煙/霧/彈。

記者的神情變得有些古怪,謹慎開口道:“但那個人自稱是醫院的工作人員,並且還在網絡上上傳了一組照片……”

聽到這句話,林載川頓時冷冷看向說話的記者,語氣是與方才截然不同的淩厲,並且毫不客氣:“如果有人在網絡上憑空捏造事實、散布謠言,造成嚴重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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