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1章肉身規則元神一遁入身軀之中,我立即感覺到了一股來自軀體的“阻力”,幾乎將我推出體外。一張口,我立即噴出一口血來。咦?擦掉嘴角的血,我吩咐魔鎧:“檢查一下我身體的狀態。”魔鎧學習能力很強,之前在彆墅的時候,就曾經學習過唐小娟的監測儀器,所以對於身軀的檢查,也能夠做到。魔鎧化作幾隻機械細絲,幾塊細金屬片,貼到我的身軀上,很快就檢查出了結果:“主人,你的靈魂過於強大,肉身有些無法承受,所以才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哦?原來是這樣。還好,這麼說來,還得感謝一下那幾架飛機了,如果不是他們發射催淚彈,擊散了人群,隻怕我和修羅、八手金剛,都會晉階,到時候,我的肉身,估計根本無法容納我的靈魂。肉身,居然會有承受的極限,這一點,我倒是沒有想到。畢竟我的肉身,從本質上來說,已經是魑屍之體,本源乃是蚩尤魔心化成,怎麼說,也是應該能夠承受九大天尊那個級彆的元神才對。怎麼可能這麼輕易就被元神給弄得吐血?“魔鎧,分析一下,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形。”我告訴魔鎧。現在身邊有了魔鎧,許多事情,都不用去猜測,直接讓魔鎧就可以完成。魔鎧開始運算起來,算了一會兒後,得出一個結論:“主人,目前猜測,應該是這世間規則所限定。”“規則限定?難道說,這個世界力量的極限,不能超過五階麼?”我想了想,搖頭:“不應該啊,彆的不說,那閻魔,可就曾經超過六階的。”閻魔本是七階式神,雖然被封印了幾年,但最後蘇醒的時候,依舊還是六階式神,最後被趙泰的五方法陣束縛,犧牲了五隻式神,這才強行將閻魔打到五階的。“據魔鎧推測,這個規則,應該是隻針對於擁有肉身的存在,對於靈魂,並沒有限製。”哦?魔鎧這麼一解釋,我終於明白過來,若有所思:“怪不得,世間沒有強者,沒有仙,妖等存在,原來是規則本身,限定了肉身的發展。”而靈魂沒有限定,所以這才出現了“陰陽師”這種獨特的職業,以人馭鬼,控製靈體。既然這樣的話……我想到一個可能:從趙泰的情形來看,陰陽師的本領,應該是能夠超越自身、越階控製靈體式神的。隻是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才行。“叮叮~!”電話響了。我拿起一看,是戒無的。看來,他應該得到了什麼消息。“喂,師兄。”“戒色啊,你在南海,是不是利用那顆舍利,搞出了觀音顯靈的事情?”戒無有些無可奈何:“天網的人,都找到我了。”我呢個去,他們居然能夠知道我和戒無的關係。不過也正常,以天網的手段,找不到,才不合理。“恩,我吸收願力的時候,出了一點意外。”我也不辯解,直接回答。“唉,我聽天網的人說,你願意把金玉觀音還給他們。”“沒錯,不過,我也說了,我需要舍利。”“可以,我和他們說了,”電話那頭,傳來戒無有些猥瑣的聲音:“嘿嘿,我說,這顆舍利,先‘借’給我們,我們可以先歸還金玉觀音。”哦?戒無這個老奸巨猾的家夥,他的這個主意,倒是不錯。不明著說占有舍利,畢竟也算是國寶,隻是說,借來用用,“借”這個字,就很有靈性了。既然借了,那就會還,但什麼時候還,卻是我決定了。這個時間,可以無限延長。“嘿,”我明白了戒無的打算:“還是師兄高明。那他們,答應了麼?”“答應了。”戒無很爽快的回答我:“但他們,擔心你再搞什麼幺蛾子,就讓我聯係你。”“行,你轉告他們,讓他們派人來取金玉觀音吧。”我說。“那好。”戒無沒和我繼續扯蛋,而是掛斷了電話。……到了第二天一早,王美麗就敲開了我的門。“他們和你談妥了條件吧?”王美麗左右看了看,很是擔心修羅忽然對她出手。“對,讓他們的人,來拿觀音像吧。”我指了指身後。淩晨的時候,我便讓魔鎧解除了金玉觀音像身上的法紋,將它恢複到原來四米來高的程度,這時候,正放在沙礫上呢。還真彆說,這金玉觀音通體由金玉構成,放在陽光下這麼一看,簡直就是藝術品,光彩奪目,晶晶閃閃的。我已經發現,王美麗的身後,跟著幾個鬼鬼祟祟、探頭探腦的家夥,看起來應該就是天網的人。我這麼一讓開,那幾個人,立即就圍了上來,目光往我身後一掃,頓時不淡定了,紛紛衝了進去:“作孽啊!”眾人的目光落到金玉觀音上,一個比一個嚎的厲害:“這可是國寶啊!”“你就這麼將它丟在沙礫裡麼?”“你看,你看,這腿部的玉,竟然磨損了一點!”“天啊!怎麼能這樣!”……我頓時無語。這幾個人,看來應該是天網裡,專門負責文物鑒定的。對了,我想起來,天網裡麵,除了青龍白虎朱雀玄武之外,還有個麒麟組,因為麒麟屬土,所以這個組,主要是負責挖墓什麼的。幾個人小心翼翼的圍著金玉觀音,拿著放大鏡,各種觀察,並寫出金玉觀音磨損的地方。等到他們把觀音仔仔細細看過一遍之後,這才找來一輛吊車,小心翼翼的用麻繩捆住觀音像,用吊車將觀音像,放入了一輛裡麵鋪滿棉絮的卡車裡。他們忙完之後,已經到了中午時分。期間,王美麗一直和我一起,小心翼翼的防備著我,似乎擔心我反悔,直到金玉觀音被拉走之後,她這才鬆了口氣。“薑四,這裡天網的負責人,想要請你吃個飯,感謝一下你。”王美麗從懷中拿出一張鍍金的請帖,遞給我。請我吃飯?看來,是要和我談條件了。看了看時間,約在三天後,當地最大的酒樓裡。我收起請帖:“好,你告訴他,我會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