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95章 金魑(1 / 1)

屍凶 灰小豬 1029 字 2個月前

第1595章金魑心臟即將成型,我也感覺到,身上出現了明顯的變化。那由心臟延伸而出的血管,通過胸膛擴散到全身,讓我身上的屍氣,仿佛經過了淨化一般,發生了質的改變。在幾乎濃如實質般的屍氣作用下,我身上的肌膚,也跟著產生異變,每一個細胞,都進行著分裂、重組、再分裂、再重組的行為。這是……進階?沒錯,就是進階,經過前幾次的進階之後,這種感覺,我實在是太熟悉了。在我的身上,每一片金甲,都開始分裂,恢複成之前“金紋”的模樣,猶如一縷縷的金線,勾勒在我的肌膚表麵,讓我猶如穿上了一件金縷衣。金甲紋,開始發生變化了。如果論僵屍級彆的話,金魃之上,應該就是金。難道,我現在正向著金去進階?似乎印證了我的猜測,那一縷縷的金線,果然漸漸淡化出來,最終變成了猶如金色毛發一般的事物,披在了我的身上。果然是向著金的方向進階麼?這……就有些醜了。我的心中,無奈的想著。哎,不過,既然是僵屍之體,就不要想著保持多高的顏值,醜就醜吧,反正自己也不看。但隨後,我就發覺,其實這渾身金毛的狀態,還不是最終形態,我的身軀,還在持續的變化。金毛還在瘋狂的生長,看起來,想要抽儘我全身的屍力。這讓我原本漸漸成型的新生心臟,有些不堪重負的感覺,一種如山的壓力,從胸膛之上,傳遞了出來。不妙!我的身軀,變化的,過於激進了。必須,受到壓製才行。要不然的話,隻怕還沒等到進階,我就會心臟碎裂,從而讓身體的平衡被打破。說不定因此會爆體而亡。對了。我想到了原因:天劫。仙,進階的時候,是要經曆天劫的,而除了仙之外,僵屍、龍、妖,也是一樣,都必須經曆天劫。所謂的天劫,也就是天雷鑄體,同時,也能夠將那些溢出的力量,給壓製下去。天劫固然可怕,但同時,也會達成某種平衡,如果沒有天劫的參與,這進階的成功性,就會大大的削弱。而這個赤月的內部,是顯然不可能接受到天劫的。難道,因為一個區區的天劫,而進階失敗?我有些不甘的想著,而就在這時候,異變忽生!隻見我身上的那些金毛,在長出來之後,似乎激發了我手上的魔鎧,瞬間裡,魔鎧便自動擴散開。魔鎧這一出現,表麵上,立即電光閃爍,飛舞不停,一道道的電蛇,從那些星光點點之中發出,流竄在整副魔鎧的上麵。電蛇出現,又讓那些金毛,發生變化,一縷縷的金毛,在雷光之下,逐漸和魔鎧融合,猶如一條條的金線,貫穿整個魔鎧。就好像,那些金毛,被金針給穿著,有一雙靈巧的手,正握著金針,上下翻飛,將金線給縫入了魔鎧中。最終,讓原本漆黑的魔鎧,布滿金色的紋理,變得猶如黃金聖鬥士的鎧甲一般,金光閃閃!我甚至感覺到,當魔鎧被金線貫穿融合之後,整副魔鎧,忽然之間,似乎就擁有了生命!電光閃爍間,一種心靈相通的感覺,從魔鎧的上麵,傳遞了出來。咦?這還真是,無巧不成書。原本,我是不可能在這赤月中,承受天劫的,但這時候,剛好在魔鎧的裡麵,那儲存的雷電之力,正好臨時當了一回天劫,讓進階,完成了一個流程。一種強大的感覺,從我的胸膛之中,傳遞出來。沒錯,我進階成功了。我並不是金,而是金魑準確的說,屍變之後,渾身筋骨、血肉,全都變成了金屬的僵屍!完完全全的,由金屬構建而成的軀體,比起之前的金魃來,抗打擊能力,攻擊力,何止提升百倍!現在的力量,已經相當於大羅金仙級的實力,也就是說,完全恢複了我最初沒有穿越之前,修仙時期的境界。要知道,我那時候的境界,雖然勉強算是大羅金仙,但實際上,還是借助了血界中的血、以及天罡三十六術、炎神咒等仙家的修行法門,才達到那樣的實力。畢竟彆的不說,單憑血加持給我的力量,便堪比大羅金仙了。從本源上來說,當時的我,與其說是僵屍,倒不如說是“仙”,更為恰當。而現在,我卻是完全依靠自身的僵屍實力,達到這種境界的,從“甲屍”這一途進行異變,進而推動魑屍的進階,變成了金魑。大羅金仙級的僵屍,已經堪比“”。而另一樣,則是我體外的那副魔鎧,因為機緣巧合,也是完成了“煉器”的某個流程,居然得到了明顯的進化,到達了煉器的某個境界。擁有器靈,是煉器達到某個境界之後的一種提升。此時此刻,我就感覺到,在我手腕上,那塊獨特的手表中,傳來一種隱隱約約的意念魔鎧,已經自主的產生了器靈。可這時候,還沒等我仔細觀察魔鎧的變化時,在我的頭頂,忽然傳來了一陣笑聲。“哈哈哈哈哈哈!終於,終於,等到這一天了!哈哈哈哈哈哈!”那是一個渾厚中,帶著幾絲瘋狂的聲音。沒來由的,這個聲音,讓我心中一緊,隱隱感覺到不妙。“砰!”我一用力,掙開身上凍住的堅冰,跳了起來,抬頭向著天空望去。隻見,在我的前麵,那肉壁之上,緩緩浮現出一個有著長須、麵目威嚴、頭戴瓔珞、身穿紫袍的男子麵容來。咦?這容貌,我之前在記憶中見過:是紫微大帝。“來,將你的心,獻給朕。”紫微大帝的臉上,露出一絲狂熱而貪婪的表情,目光落到我的身上,幾乎快要流出口水來。同時,隨著他的話音落下,旁邊的肉壁上,猛地卷出幾條血肉觸手,向著我抓來!不好!這家夥,看樣子是故意放我進來,並讓我吸食其鮮血,融合出心臟的。他分明,就是等著我長出心臟之後,好趁機搶奪!怪不得,他一直沒有製止我對其血液的吸食呢!原來是彆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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