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54章 趕往北洋海(1 / 1)

萬仙王座 流牙 1002 字 2個月前

按照沈憐月的描述那座水牢非常的奇特,處於一種能進不能出的狀態,任何修者都是可以進入其中,但是隻要是進入到其中後,就會被一層結界阻擋,想要出去是絕對不可能做到的事情。這種奇怪的環境,絕對很有可能是屬於上古遺跡,要不然很少會出現這麼特殊的地方,就像是當初李和弦和蘭詩雨剛剛遇見時進入的蟲脈古礦一般。等等!李和弦腦海中突然靈光一現,被自己的想法驚到,就恍若一道靈光,從他的內心深處一閃而過。蟲脈古礦,和沈憐月所描述的這北洋海的水牢是何等相似,都是充滿那種詭異的能量氣息,難道在這北洋海的水牢中也是擁有一道六大神力的投影?李和弦眼中閃過些許火熱,雖然這隻是他的一種猜測而已,並不一定為真,不過如果真是這種情況,那他的運氣絕對是實在太好了。畢竟無論是不是擁有六大神力的投影,這北洋海都是李和弦必須要去的地方,就是單純的為了救沈憐月,也是要前往。再者說,如果真是擁有六大神力的投影,那不僅僅是代表著仙緣,也是代表著莫大的危險,在六大神力投影所在的地方,肯定會造就出很多危機和詭異。就像是在蟲脈古礦時,如果不是李和弦擁有一道天地玄元斧的投影,根本是不可能阻擋那些變異的蟲子造成的神威,就像是當初比他的修為還要高些的蘭詩雨。隻要是被那些蟲子的目光看上,就會直接失去行動能力,根本沒有絲毫反抗的可能性,那就是屬於六大神力之一天地玄元斧所散發出來的氣息,將那些蟲子改在成了那種怪物。當然,這些不過隻是李和弦的靈機一現罷了,事實上哪怕是他自己都是不相信自己的運氣會有這麼好。剛剛飛升這禦風大陸不過幾個月時間,能夠得到一道六大神力之一的天地玄元斧投影,都已經算是運氣了,再碰到第二道六大神力的幾率並不大,甚至都可以說等同於零。靈舟飛行的速度很快,幾乎隻能看到一道殘影從天空飛過,卻根本看不到靈舟的樣貌,因為速度已經快到了讓修者都難以看清的地步。這樣的速度,已經是等同於普通魚龍境十二層修者的飛行速度,已經算是非常快了,如果李和弦隻是普通的魚龍境八層的修者,他的速度甚至很難達到這個速度的三分之一!這種說法絕對沒有絲毫誇張,畢竟靈舟的價值如此珍貴,如果是連這種速度都不能達到,那才是不可能的事情。事實上這樣的靈舟也隻能算是最低級的靈舟罷了,如果是最頂級的靈舟,甚至都擁有穿梭空間的能力!不過那樣的靈舟,實在是太過珍貴了,不說是用法晶直接堆積而成的靈舟,恐怕也是相差無幾了。畢竟穿梭空間的能力,那速度已經是接近瞬移了,是何等的驚人強大?一般的勢力根本不可能擁有嗎,縱然是那些大宗之中,肯定也不會大多,平常也是很少會動用,因為能夠做到穿梭空間的能力。所需要的消耗同樣絕對是驚人的,啟動一次所需要的法晶,數量恐怕不會比傳送陣紋所需要的少,在這種情況下,自然很少有宗門對動用那個級彆的靈舟,因為消耗是那些大宗都要感到肉疼的。兩天的時間,李和弦並沒有遇到什麼麻煩,畢竟方圓十萬裡最大的勢力無雙劍閣此時已經是進入到了一級戒備狀態,不可能在多管閒事。而以李和弦魚龍境十三層的真實戰鬥力,在方圓十萬裡之內,雖然不能說是無敵了,但是隻要是不去招惹那些強大的宗門。也不會遇到什麼太大的麻煩,更何況李和弦一直都是處於趕路狀態,並沒有進入過任何城池,所走的路線也是選擇荒山大野之中,遇到麻煩的幾率自然是沒有多少。所以隻是兩天時間,李和弦就已經飛離了無雙劍閣的勢力範圍之內,而這裡已經是屬於蠻鬼宗霸劍閣和無雙劍閣的交界處。北洋海也同樣是屬於這個位置,在三宗的交界處,是屬於三不管的區域,並非宗門不想霸占北洋海。而因為北洋海非常浩瀚,其中擁有的海妖不計其數,甚至都有些海妖已經是化為了人形·,修為絕對不會次於那些宗門的長老,甚至都有可能出現魚龍境二十層以上的存在!在這北洋海之中,已經是稱王封侯的存在,任何人族的修者進入其中,都會成為其獵殺的對象,更不要說霸占北洋海了。不是不想,而是因為難度太大,根本不可能做到,要不然無雙劍閣肯定會出手。因為這北洋海浩瀚無邊,其中孕育的靈寶絕對要比陸地上還要豐富,但是以無雙劍閣的實力都是沒有任何把握,更不要說蠻鬼宗和霸劍閣了,更是沒有那種實力。畢竟和無雙劍閣都不是一個等級的存在,實力的差距都是天上地下,連無雙劍閣都是沒有把握征服的北洋海,二者更是連想都不敢想。其實無雙劍閣倒是沒有曾經動過心思,守著這麼大一片海域,其中更是擁有無數的天地靈寶,這樣無雙劍閣又怎麼可能不動心。但是後來卻損兵折將,根本就打不過北洋海內的那些強大海妖,實力都是強大到沒有邊的存在,縱然是魚龍境二十層的修者進入其中,恐怕都沒有什麼便宜可占。畢竟北洋海是屬於海妖的世界,是屬於他們的主戰場,在那種環境中,海妖能發揮出百分之一百五的實力,都不會是什麼太大的問題。能夠借助海洋的力量,形成一些遠超他們實力本身的戰鬥力,這種情況絕對是不誇張的。畢竟海妖的很多神通都是要依靠海洋的力量才能施展出來,在這種局限性下,其威力絕對是無比強大的,畢竟上天是公平的。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