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倫沙漠,烈日炎炎。騎兵隊長羅文騎在自己的戰馬上,疲憊的臉上隻有晦氣和無奈。經曆跋涉之苦終於回到雄獅城堡,可還沒休息1天,就被上級重新安排了新的任務,竟然還是保護兼帶路,地方依舊是這個滿是沙子的沙漠。“偉大的戰神埃蒙德,請保佑您忠實的信徒吧。”羅文抬頭看著天上的太陽,那如麵包房的烘烤溫度,已經讓他無法忍受。他快要受夠了!酒館裡的淡啤酒他還沒喝夠,自己那美嬌娘般的妻子還未安撫,連一頓像樣的晚餐都沒吃到嘴裡,就被緊急征召,要求為某知名學者帶路,前往那倫沙漠考察。“這鬼地方能有什麼?”羅文心裡哀歎,舌頭舔著乾裂的嘴唇,是熟悉的風沙的滋味。欲哭無淚。在他的印象中,這些享受高額津貼補助的學者們,就應該在學院的辦公室裡好好待著,認真研究知識,而不是像現在這樣,來到沙漠裡吃風沙,如麵包般被焙烤。微微扭頭,羅文更是無奈。他心裡有怨言,也根本不敢表達出來,因為身後的人他都得罪不起。學者單獨乘坐唯一的馬車,隨行的護衛騎兵們卻已經不再是羅文的下屬騎兵,而是50名身穿雙層鎖子甲,外罩亞麻袍,手持騎兵長槍,來自雄獅城堡的扈從騎士。他們明顯身份尊貴。實際上如果不是帶路,羅文基本沒資格加入這支隊伍。但羅文也不想加入。“真是可悲。”羅文回過身來,看著前麵茫茫沙海,心中無比悔恨。可現在都來到了那倫沙漠,重新享受嚴酷的高溫和難以忍受的折磨,再想太多也沒用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趕緊帶著這些人,前往崗哨綠洲。沉重的歎息。羅文腦海中,想起了那個看似麵容稚嫩,實際上心態冷酷的少年男爵。………………天色漸黑。這支那倫沙漠中的隊伍安排宿營。蒼老的學者掀開車簾,在鋪了軟墊的車廂內走出來,拄著自己的手杖,看著逐漸黑下來的連綿沙丘,麵色平靜道:“這是第2天了。”他身後,身材魁梧的霍布森走過來。穿著雙層鎖子甲,腰間還挎著長劍,雖然眉宇間依舊帶著疲憊,兩眼卻依舊炯炯有神。他是這次旅程的真正領隊,一名雄獅公國冊封的騎士。“尊敬的漢克學者,或許不要擔心。”霍布森的聲音渾厚而帶有磁性,開口接了這個漢克學者的話茬:“根據領路人的說法,我們明天傍晚前,就會到達崗哨綠洲。”“這真是太好了。”漢克學者微微點頭:“辛苦了,霍布森騎士。”霍布森輕笑:“這是卡梅隆公爵的安排,我隻是服從命令。”微微扭頭,他看著那倫沙漠的深處,眸子中也多了幾分好奇:“漢克學者,實際上我很好奇,傳說中的失落之城,真的存在嗎?”漢克學者沉默。同樣扭頭看著沙漠深處,那連綿成片的沙丘,漢克學者輕聲道:“並不確定。”“並不確定?”霍布森騎士眸子裡閃過幾分失望。兩人都陷入沉默。雄獅公國的民間傳說中,就有關於失落之城的傳聞。不,應該說這則民間傳說,在雄獅公國立國之前就在人們口中流傳,那個由黃金和寶石鑄成,堪比天上眾神之神國,神秘消失在曆史中的偉大城市。“對了,崗哨綠洲,似乎已經有了領主?”漢克學者想到什麼,開口問道:“記得來那倫沙漠時,有我的同僚說起過。”霍布森點頭:“是的,已經有了。”“喔。”漢克學者微微挑眉,眸子中也帶了幾分不可思議:“是誰能接受這裡的領地?我一直認為那些貪婪的貴族們,還是有理智的。”霍布森騎士就當沒聽到這句嘲諷,回答道:“康德。”“康德?嗯?”漢克學者微愣,滿是皺紋的臉上帶著幾分詫異:“那個勤奮的小夥子?”“您認識他?”霍布森到是好奇了。“是啊,我認識他,蠻不錯的孩子。”漢克學者點點頭,皺眉說道:“他曾經在我們學院學習過,在我的印象裡,他是個家庭較好,但絕對稱不上是富裕的學生。”頓了頓,他反問道:“為什麼,他會成為崗哨綠洲的領主?”霍布森聳聳肩:“他是卡梅隆公爵的幼子。”“卡梅隆公爵的幼子?”漢克學者的表情相當驚訝。“是的。”霍布森點頭。漢克學者苦笑一聲,有些疑惑的道:“既然是公爵幼子,為什麼不說出來,我一直很看好這個小夥子的,他的學習態度很棒。”學院中專注學術的學者,有時候消息並不靈通。這一點霍布森騎士也是了解的。看著周圍都在忙碌的扈從騎士們,他的臉上帶著幾分感慨,多嘴說了一句:“康德的母親,是銀盤王國的公主。”“呃。”漢克學者神情僵硬。好一會才反應過來,看著霍布森鄭重道:“真的?”霍布森騎士點頭:“當然是真的。”兩人又是沉默。漢克學者呼出一口悶氣,拄著自己的手杖,黯然點頭道:“怪不得,會被放逐到這裡當個領主。”同時有些遺憾的歎道:“他真的是個勤勞,認學的好孩子。”“可惜。”霍布森同樣輕歎。在雄獅城堡,他也喜歡這個懂得如何尊重人的小男爵。扭頭看著那個騎在戰馬上的羅文,霍布森搖搖頭,讓自己重新恢複之前的肅然,說道:“漢克學者,早點休息吧,明天我們會一早出發。”“你們休息好,我坐馬車。”漢克學者點頭輕笑。不過他拄著自己的手杖,臉色微微凝重,腦海中想到自己曾經在書籍中發現的蛛絲馬跡,心裡忍不住輕歎:“傳說中的失落之城,我不相信它僅是傳說。”想到自己臨來時,那些同僚們的嘲笑,漢克學者的手杖輕輕點地:“我會證明這一切。”ps:祝大家端午節快樂,今天一更,咳咳,接下來幾天補上吧,端午節事兒真多,我快無奈了。而且我知道大家擔心什麼,我之所以選這個題材,是因為寫起來簡單,還因為容易完本。積攢下人氣,不然我在起點,就沒辦法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