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 刺客信條?(1 / 1)

偷香 翩然煙雨中 632 字 2個月前

小偷奇怪地看我一眼,嘀咕了一聲“神經病”,但還是把錢接過。他用舌頭舔了下手指,隨後當著我的麵開始清點鈔票、查認真假。很快小偷便滿意地點頭,愉悅道:“沒問題,我走了。”我實在沒有和他揮手作彆說聲“慢走”的心情,轉身便拿出鑰匙串。走到小區門口,將門禁卡往感應區一刷,便傳出“滴”的一聲。我剛通過門禁,它就自動關上了,感覺比地鐵的刷卡感應速度還快。保安看了我一眼,我也故作平靜,若無其事地通過。估計他們也就是看看是不是一人一卡通過的,如果不是就需要戶主和跟進來的客人登記一下。要是小區那麼多戶人家他全認識,能通過口罩的遮掩認定“你不是這小區的人”,那我特麼也是真的服氣,該認栽。我從前門混進小區,隨後又到了後門,將錢包交給保安。說是撿到一個錢包,應該是我們小區的人不小心丟失的。保安驚訝地看了我一眼,隨後用身份證上的名字一查,立即給失主打過去電話。那個程序員聽到有這種好心人,頓時感動得一匹,還讓我接電話。搞得我挺愧疚的。就是我讓小偷偷走的東西,不過物歸原主而已,怎麼還被當成好人了?唉,都說總是套路得人心,看來這話不假。那個程序員問我聯係方式、怎麼稱呼,說想請我吃頓飯感謝一下。我連連拒絕,並聲稱:“不用謝我,叫我雷鋒就行了。”糟了,我成老油條了。因為在老實人麵前充當好心人,我的良心竟然不會痛!而且···這大概是雷鋒被黑得最慘的一次。踏馬的,誰見過雷鋒先給人製造麻煩,再出來充好人的啊?我掛斷電話,迎著保安稱讚的感歎話語,頓時覺得有點招架不住。我故作若無其事地擺擺手,看似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的瀟灑,實則丟盔棄甲潰不成軍的狼狽。離開保安的視線後,我才皺起了眉頭。麒麟堂沒有人進過這個小區,不知道唐明宇具體住在哪裡。每次盯梢都隻能盯到小區外麵,包括最初陰他也是在小區附近的大排檔。縱觀整個麒麟堂,我就是第一個堂而皇之進入這個小區的人。不過我並不擔心,因為唐明宇出行必然會開車。有兩輛車保證任何限行時間都能正常出行,這是李華很早告訴我的消息。就是捅碎唐明宇一顆蛋那個夜晚,李華帶著眼紅的語氣,看著他的蘭博基尼這麼說了一聲。但我一直銘記於心。“也就是說,隻要在地下停車場附近等著就行了。”我先前打量過這個小區的格局,完全胸有成竹。不得不說,高檔小區的綠化真的做得很漂亮。就在停車場出入口的對麵,就有一大片棕櫚林和環繞的灌木,看上去很有情調。我得感謝這片綠化帶的存在,讓我藏身在裡麵不會引起絲毫注意。我深吸一口氣,拿出手機。將它調到靜音模式,隨後放回褲兜裡。我不知道唐明宇會在什麼時間點回來,隻能做一個最有耐心的獵人,慢慢等待著機會。趴在棕櫚林中,我透過灌木叢之間的縫隙,眼睛死死盯著停車場前方的景象。這樣的過程格外漫長而煎熬,然而在站樁的打磨下,我竟然發現自己內心平靜得經不起一絲波瀾。夜幕降臨,灑下如水般的皎潔月華。透過棕櫚林層層疊疊葉子之間的縫隙,灑落下斑駁光影。我就像個陰險的“伏地魔”。又過了三個多小時,我終於看到那輛熟悉的蘭博基尼炫酷地駛入地下停車場。這一刻,我毅然起身,向著停車場跑去。懷中,是那把刻著熊貓圖案的開山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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