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用飛行器手冊(1896-1914)第一部分:1896-1904年間發展的製式航空浮空裝備一、航空武器(不含教練裝備)fjz-2“旋風”偵察機:木骨帆布皮,雙翼,單座,采用一台北洋重工hk-7b型6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15公裡,航程230公裡,升限2000公尺,無武器。1900年定型生產。fjz-3“滄風”偵察機:木骨帆布皮,雙翼,單座,采用一台北洋重工hk-8a型8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40公裡,航程290公裡,升限3500公尺,無武器。其改進型“滄風甲”采用hk-8d型120馬力引擎,並改進了機翼形狀,時速提高到160公裡,航程達到310公裡。1901年定型生產。fjz-4“火風”偵察機:木骨帆布皮,雙翼,雙座,采用一台北洋重工hk-8c型100馬力引擎,最大時速128公裡,航程320公裡,升限2500公尺,配備一挺後射機槍,機身特製彈架上最多可裝16枚手榴彈,。1901年定型生產。fjzj-4“火風j”炮兵校射機:由“火風”偵察機改進而來,取消機槍和彈架,後座配備彩色信號槍,可用信號彈為炮兵提供簡單的校射數據。1902年定型生產。fjzl-5“大風”偵察聯絡機:木骨帆布皮,雙翼,雙座,采用一台北洋重工hk-8d型12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36公裡,航程450公裡,升限3000公尺,無武裝。1903年定型生產。——————————————————————————fjqh-1“晴風”輕型轟炸機:木骨帆布皮,雙翼,雙座,采用二台北洋重工hk-8d型12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31公裡,升限2800公尺。後座配備一挺機槍,機身和機翼下共5個炸彈架,最大載彈量250公斤,載200公斤炸彈時的最大航程為430公裡。1903年定型生產。1904年後前線作戰機均加載一名投彈手。fjqh-1j“晴風j”炮兵校射機:由“晴風”輕型轟炸機改進而來,取消炸彈架和機槍,加裝低功率無線電台和校射裝備,最大時速降低到115公裡。1903年定型生產。————————————————————————————sjz-2“驚雷”水上偵察機:木骨帆布皮,雙翼,單座,三浮舟,采用一台北洋重工hk-8a型80馬力引擎,最大時速120公裡,航程340公裡,升限2400公尺,無武裝。sjz-3“蟄電”水上偵察機:木骨帆布皮,雙翼,雙座,三浮舟,采用一台北洋重工hk-8c型100馬力引擎,最大時速122公裡,航程400公裡,升限3000公尺。後座配備一挺機槍,機身外有特製掛彈架,可攜帶16-20枚大型信號彈或手榴彈。sjz-3j“蟄電j”水上炮兵校射機:係“蟄電”機改造而來,加裝低功率無線電和校射裝備,同時配有信號槍,時速下降到110公裡,航程370公裡。二、浮空武器(不含教練裝備)fqj-2炮兵校射氣球:單氣囊,熱氣球原理,無外罩,纜繩長1500公尺,升限1000公尺,最大升空速度150公尺每分鐘,吊籃限員1名,自持力4小時。1897年定型生產。fqj-3炮兵校射氣球:單氣囊,依靠瓦斯燃燒熱氣起飛和懸浮,軟式外罩,纜繩長2500公尺,最大升空速度200公尺每分鐘,升限2000公尺,吊籃限員2名,自持力7小時。1900年定型生產。fqjz-3偵察氣球:在fqj-3基礎上改造而成,無校射裝備,增加了空中觀測、照相和繪圖儀器。1901年定型生產。ftz-1“飛雲”偵察飛艇:單氣囊,軟式外罩,裝1台北洋重工hk-7b型50馬力航空引擎,帶動1個雙葉螺旋槳,最大時速70公裡(無風),升限3000公尺,時速30公裡時最大航程約300公裡(無風),開放式吊艙,限員5名,無固定武器。1898年定型,1899年開始批量生產。ftz-2“升雲”偵察飛艇:雙氣囊,硬式結構外殼,裝2台北洋重工hk-8a型80馬力航空引擎,帶動2個三葉螺旋槳,最大時速90公裡(無風),時速50公裡時最大航程700公裡(不載炸彈、無風),開放式吊艙,限員5名,升限3500公尺,無固定武器,有輕型外掛炸彈架,可掛裝5、10、25、50公斤級的小型炸彈,最大載彈量200千克。1900年定型並批量生產。ftz-2j“升雲j”炮兵校射飛艇:以“升雲”偵察飛艇為原型改造,無炸彈架,減少載油,配備校射裝備和中等功率無線電台,限員6名,自持力時。1902年定型生產。ftz-3“平雲”偵察飛艇:三氣囊,結構硬式外殼,裝2台北洋重工hk-8c型100馬力航空引擎,帶動2個三葉螺旋槳,最大時速110公裡(無風),時速60公裡時最大航程約1500公裡(不載炸彈、無風),升限5000公尺,半封閉式吊艙,限員7名,配備2挺自衛用7點92毫米輕機槍,有輕型外掛炸彈架,可掛裝最重50公斤級的炸彈,最大載彈量200公斤。1901年定型,1902年開始批量生產。ftz-3j“平雲j”炮兵校射飛艇:以“平雲”偵察飛艇為原型改造,取消炸彈架和機槍,吊艙限員8名,配備校射裝備和大功率無線電台,自持力12小時。1903年定型,1904年開始批量生產。ftg-1“青雲”輕型攻擊飛艇:三氣囊,木質骨架,硬式外殼,裝4台北洋重工hk-8d型120馬力航空引擎,帶動4個三葉螺旋槳,最大時速100公裡(無風),升限3500公尺,開放式吊艙,限員4名,配備2挺7點92毫米輕機槍以自衛。配備2個外掛炸彈架,可載100公斤級(含)以下各類炸彈,最大載彈量為800公斤, 載500公斤炸彈時最大航程800公裡。1900年定型生產。長128公尺,直徑12點5公尺。ftg-2“紫雲”中型攻擊飛艇:九氣囊,木質骨架,結構硬式外殼,裝4台北洋重工hk-9c型18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08公裡,半封閉吊艙,限員4名,升限5000公尺,配備2挺7點92毫米輕機槍以自衛。配備1個彈艙和2個外掛炸彈架,最大載彈量為3點5噸,載2噸炸彈時的航程為1200千米。1901年定型生產。長181公尺,直徑21點2公尺。注:在原型基礎上改進/改造的反潛巡邏型自持力達24小時,到1915年共裝備12艘。ftg-3“強雲”大型攻擊飛艇:十六氣囊,鋁合金骨架,結構硬式外殼,裝6台北洋重工hk-9c型180馬力航空引擎,帶動6個五葉螺旋槳,最大時速105公裡,半封閉吊艙,限員6名,升限6000公尺,配自衛機槍2挺。有一個大型彈艙和兩個外掛炸彈架,最大載彈量8噸,載5噸炸彈時的航程為1600公裡。1902年定型生產。長211公尺,直徑25點4公尺。大多改造為反潛/客運型,在其基礎上新建/改造了至少12艘自持力超過36小時的超遠程反潛巡邏飛艇。sftg-4“赤雲”巨型攻擊飛艇:三十六氣囊,鋁合金骨架,結構硬式外殼,裝8台北洋重工hk-9d型20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20公裡,半封閉裝甲吊艙和機槍塔,升限7000公尺。吊艙前後各配備2挺機槍,飛艇舷側左右各配備2個機槍塔,飛艇上甲板前後各設2座旋轉機槍塔,每個機槍塔均配備2挺聯裝機槍,全艇共配備16挺自衛機槍,由10名機槍手操縱。全艇編製20名,其中正副駕駛員共6名(含正副艇長),機槍手6名,機械師兼機槍手4名,導航員2名,無線電員兼軍醫2名。吊艙中包含大型內置彈艙,最大載彈量18噸,載12噸炸彈時航程約8000公裡,載6噸炸彈時航程可達12000公裡。1904年定型生產,因在開戰前尚未完成,正式編號前有字母s(即實驗)。長265公尺,直徑31公尺。共建造4艘,平均造價達25萬英鎊。*****************************第二部分1905年-1918年間發展的製式航空裝備:一、偵察機*zl-6“雲風”偵察/聯絡機:木骨帆木皮,雙座,雙翼。裝一台江南製造zk-1a型12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50公裡,升限4000公尺,裝1挺後射機槍,配炸彈掛架,可載100公斤炸彈,最大航程400公裡。1906年完成測試,07年開始批量生產,用於取代無武裝的fjzl-5 “大風”,至12年停產,共為陸軍航空兵生產了428架,其中48架改造為專用校射機,1915年以後逐步退出現役。*zl-7“天風”偵察/聯絡機:係“雲風”的後繼型,裝一台江南製造的zk-2b型13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65公裡,升限5000公尺,裝1挺後射機槍,可載100公斤炸彈,最大航程480公裡。1910年定型,同年開始批量生產,相繼發展出校射型、驅逐型、攻擊型,到15年停產時共製造了超過500架。*zl-8“宇風”偵察/聯絡機:鋁骨帆木皮,雙座,雙翼。裝一台江南製造的zk-2c型14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80公裡,升限6000公尺,裝1挺後射機槍,可載100公斤炸彈,最大航程520公裡。大戰期間陸海軍通用的標準陸上偵察聯絡機,大批量生產,相繼發展出校射型和強擊型。其中15年定型的強擊型換裝zk-3型190馬力引擎,加裝座艙、油箱裝甲和2挺前射機槍,可載10枚10公斤或4枚25公斤小炸彈執行對地攻擊任務。1913年定型,到1918年,各型產量高達4048架(其中強擊型1020架)。偵察聯絡型單機平均造價折合500英鎊。*zl-9“東風”偵察/轟炸機:鋁骨帆木皮,三座,雙翼。裝一台江南製造zk-3型19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96公裡,升限7000公尺,裝1挺後射機槍,最大航程700公裡。原本是應陸軍要求發展的快速遠程偵察機,後相繼發展出輕轟炸型和海軍型,其中輕轟炸型換裝hk-10型220馬力航空引擎,可載250公斤炸彈,海軍偵察型最大航程可達860公裡,海軍攻擊型可搭載1枚336公斤的356毫米(14英寸)航空魚雷。1914年定型,到1918年,各型總產量達1926架(其中海軍型426架)。單機平均造價折合900英鎊。二、驅逐機*qz-1“閃電”驅逐機:鋁骨帆木皮,單座,雙翼,裝一台江南製造zk-3型19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200公裡,最大航程400公裡,升限6000公尺。裝2挺前射重機槍,備彈1000發(4個250發彈盒),裝備螺旋槳連動發射裝置,可載50公斤炸彈。1913年定型生產,一開始就作為標準空優驅逐機來設計,並發展出供海軍使用的“海閃電”。到1915年,陸軍型生產800架,海軍型生產120架。平均單機造價500英鎊。是開戰時國內的主力驅逐機。三、製式艦載攻擊機g-1“梟鷹”艦載攻擊機:鋁骨帆木皮,雙座,雙翼。裝1台北洋重工的hk-10型22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65公裡,升限4500公尺。裝1挺機槍。載1枚450公斤重的450毫米航空魚雷(射程1000公尺,航速35節)時最大航程600公裡。也可搭載1枚250公斤炸彈加4枚50公斤炸彈、或8枚50公斤炸彈。1913年定型生產,海軍專用艦載機,到1915年包括改進型在內共生產360架。平均單機造價約900英鎊。對比:英國“杜鵑”式艦載攻擊機,1918年服役,生產120架,引擎為sunbeam arab piston(200馬力),最大速度100英裡/小時(160公裡/小時),航程400英裡(640公裡),可搭載1枚450公斤重的18英寸(457毫米)航空魚雷。it carried a singleinch (457 mm) torpedo underowereda 200(150 kw) sunbeam arab piston engine, had a max speedjust over 100 mph (160 km/h), her endurance was just over three hours and her range was over 400 miles (640 km).四、製式輕轟炸機*qh-2“晴雷”輕轟炸機:木骨帆木皮,四座,雙翼。裝2台江南製造zk-2c型14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50公裡,升限3500公尺。裝2挺機槍,前後各1,備彈1200發。載250公斤炸彈時最大航程為480公裡。1908年定型生產,到1912年停產時共生產436架。1916年後相繼退出現役。*qh-3“風雷”輕轟炸機:木骨帆木皮,四座,雙翼。裝2台江南製造zk-3型19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70公裡,升限4500公尺。裝3挺機槍,前2後1,備彈1600發。載350公斤炸彈時最大航程為540公裡。1912年定型生產,相繼發展出校射、偵察等型號,到1916年停產時各型共生產1556架,是開戰時的陸軍轟炸機部隊主力。平均單機造價折合1500英鎊。五、製式重轟炸機*zh-1“炎風”重型轟炸機:木骨帆木皮,雙翼,三座,采用三台北洋重工hk-9c型180馬力引擎,驅動三個五葉木質螺旋槳,最大時速150公裡,實用升限4500公尺。自衛機槍2挺,載500公斤炸彈時的最大航程為1100公裡。前後各配備一挺機槍。1904年定型生產。因在開戰前尚未完成,正式編號前有字母s(即實驗)。至1910年共生產120架,1915年後逐步退役。*zh-2“炎雷”重轟炸機:鋁骨帆木皮,雙翼,乘員5名(機槍手,領航員、正副駕駛員、無線電員), 自衛機槍5挺。裝4台北洋重工hk-10型22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70公裡,升限5000公尺。載彈800公斤炸彈時最大航程達1600公裡。海軍型改裝hk-10b型250馬力引擎,並加大油箱,載彈800公斤時最大航程可達1900公裡,載一枚450公斤重的450毫米航空魚雷時航程超過2200公裡。重型遠程轟炸機,1910年定型生產,到1915年共生產360架,是開戰時最主要的遠程轟炸力量。平均單機造價折合3000英鎊。六、水上飛機sj-4“青鳥”水上偵察機:木骨帆木皮,雙翼,雙座,雙浮舟,自衛機槍1挺。裝1台江南製造zk-2c型14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40公裡,航程550公裡。可載50公斤炸彈。改型包括炮兵校射機和聯絡機。1909年定型生產,到1912年共生產156架,主要裝備海軍航空兵,分散配置在港岸、外島和軍艦上。1916年後逐步退役。sj-5“海鷗”水上偵察機:鋁骨帆木皮,雙翼,三座,單浮舟加兩側輔助浮舟,自衛機槍1挺。裝1台江南製造zk-3型19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60公裡,航程800公裡。可載100公斤炸彈。改進型包括炮兵校射機和聯絡機,廣泛搭載在水機母艦和大型軍艦上。1913年定型生產,到1917年共生產各種改型370架,主要裝備海軍航空兵。七、飛艇stg-5“龍雲”巨型攻擊飛艇。在“赤雲”基礎上改進而來,去除了原來“赤雲”上配備的大部分裝甲,氣囊數量細分到九十八個,動力強化為8台更可靠的hk-10a型250馬力航空引擎,與“赤雲”一樣,引擎加裝了消聲裝置,順風最大時速達130公裡,最大升限達8000公尺。自衛武器除與“赤雲”配置方式相同的16挺機槍外,額外配備了4門可發射定時空爆彈的37毫米海軍炮,其中2門安裝在飛艇上甲板兩側的耳台上,另2門安裝在吊艙兩側的耳台上,特製的炮架提供了較大的俯仰射界。艇員編製28名。大型彈艙的最大載彈量達24噸,載16噸炸彈時航程可達12000公裡,載8噸炸彈時最大航程可達16000公裡(理論上可在新疆西端與不列顛之間自由往返)。長270公尺,直徑33公尺。1910年開始批量建造12艘,與原來的4艘“赤雲”一並構成超遠程戰略轟炸部隊的主乾。由於采用先進管理方式和模塊化建造方法,加上批量化生產的效應,單艘造價僅為20萬英鎊。其中若乾艘改造為特種攻擊飛艇,每艘可搭載80名空中突擊隊員及其裝備執行空中突擊任務(此時的航程為12000公裡),艇舷配備6具繩錨以保證穩定懸浮,飛艇下降到100公尺到50公尺時並實現穩定懸浮時,突擊隊員通過滑降索實施快速滑降。自衛武器全部保留,艇員編製2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