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7章:警鐘(1 / 1)

帝臨武俠 隔壁老王 1006 字 3個月前

“師尊,事情經過就是這樣。”在離開翡翠穀之後,馮睿前往了天墉殿,向涵素真人稟報了姑獲鳥之事。但關於淩端放出姑獲鳥的事,馮睿卻私自隱瞞了下來,準備給淩端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馮睿之所以如此做,不是因為什麼師兄弟情誼,而是在維護涵素真人的清譽。因為不管怎麼說,淩端是涵素真人座下弟子是事實,淩端私放姑獲鳥之事要是傳出去,難免會影響到涵素真人的清譽,更會有人暗地裡說三道四。彆看天墉城一片祥和,但暗裡地指不定有人盯著掌門之位。“姑獲鳥即已斬殺,那此事就此作罷吧!”“是!”馮睿聞言恭敬應是,涵素真人不準備追究,自然是再好不過。在彙報完姑獲鳥的事後,馮睿便離開了天墉殿,可當馮睿回到宅院時,卻發現宅院門前站著一位青年。“大師兄可在,陵越求見……”那青年不是彆人,正是剛返回天墉城的陵越。陵越模樣變化極大,但依稀有著小時候的影子,馮睿自然不會認不出來。“陵越。”“大師兄,你真的回來了。”聽到馮睿的喊話後,陵越滿臉微笑迎了上來。“入內再說。”馮睿笑了笑,請陵越入屋再敘。“大師兄,我剛斬妖除魔回來,就聽屠蘇說你回來了,這不,立刻就趕過來找你。”“看來附近的妖魔,被你禍害了不少。”天墉城乃天下清氣最為合聚之地,周邊附近妖物環肆,天墉城弟子隻要修煉有成,都會被安排下山斬妖除魔。其實真正厲害的妖魔,早就被天墉城長老除掉,剩下的妖魔修為低下,之所以沒有全部清除,便是為了磨練天墉城的弟子。不過想要下山斬妖除魔,至少需要金丹期修為,以前馮睿也經常下山,但主要目的其實是為了磨練劍技。閉門造車是永遠成不了強者,隻有實戰才能讓人真正成長。“大師兄,這些年你都去哪裡了?”“一直在外遊曆,去過很多地方,也遇到過很多人,見識過很多稀奇古怪的事。”馮睿隨意編造道。“真是羨慕大師兄你。”陵越滿臉羨慕的道。他雖然也時常下山斬妖除魔,但卻從未遠行過,對馮睿能夠下山遊曆,自然是極為羨慕。隨後,兩人有一搭沒一搭的閒聊,轉眼到了夜晚。“大師兄,夜色已晚,我就先告辭了。”“嗯。”馮睿微笑點了點頭,親自把陵越送出門外。在陵越走後,馮睿沒有在宅院多待,而是前往天墉城的後山。馮睿回到古劍位麵,是準備閉關修煉的,而相比其他地方,天墉城後山天地靈氣無疑濃密很多,是最好的修行之所。“便去黑風洞吧!”馮睿沉吟了片刻,最終決定前往黑風洞閉關。但當馮睿來到黑風洞時,卻發現洞內已經有人,正盤坐淩厲的罡風之中。“師兄。”盤坐在罡風中的人,正是淩端。見到馮睿到來,淩端連忙起身見禮。馮睿輕輕點了點頭,看來淩端還是聽從了他的話,來到黑風洞閉關。“你修煉的是什麼劍訣?”“回稟師兄,是亂劍決。”淩端恭敬回道。亂劍決馮睿知道,乃是天墉城最頂尖的劍訣,素有奪命殘身劍法之說,威力極其霸道,單論威力還在太虛劍與空明劍之上。不過相較空明幻虛劍,亂劍決就要差很多了,而太虛劍與空明劍,便是修習空明幻虛劍的基礎。隻有把太虛劍與空明劍修煉大成,才有資格修煉空明幻虛劍。“亂劍決我沒有修習過,能夠指點你的不多,不過一法通則萬法通……”馮睿當下也不吝嗇,把自己修習太虛劍與空明劍的心得傾囊相授。淩端聽完後,若有所悟,低下深思起來。馮睿也不打擾他,直接朝黑風洞深入行去,黑風洞常年罡風肆虐,深處更有罡煞之氣,在罡煞之中修煉,不僅速度極快,更能夠磨練提純法力。但也隻有元神期以上修為,才能夠抵禦罡煞之氣。馮睿以前隻在外圍修煉過,還從沒有去過黑風洞深處,這次正好深入看一看。如果罡煞真能磨練提純法力,那馮睿便準備在那裡閉關一段時間。“嗚嗚!——”隨著不斷深入,罡風越加淩厲,一道道黑色罡煞,從洞深處席卷而出。“就這裡了!”馮睿隨意盤坐在地上,抵禦罡煞的同時,不忘運轉浴火涅磐功。一絲絲罡煞混合靈氣,被吸納入體,馮睿頓時眉頭微皺,因為在吸納罡煞後,頓時體內一陣絞痛,就仿佛刀子在割一樣。不過相應的,在煉化那些罡煞後,還真有磨練提純法力的效果。“果然有效!”在煉化完體內的罡煞後,馮睿又吸納一些罡煞入體。時間不知不覺流逝,沉淪在修煉之中的馮睿,卻突然被一連串的鐘聲驚醒。“咚咚!——”馮睿忽然睜開雙眼,眼中閃過一絲凝重神色。“是警鐘!”天墉城的警鐘很少敲響,除非發生什麼重大事故,才會敲響警鐘召集門人弟子。當下馮睿也顧不上修煉,身形一晃,身影消失在黑風洞深處。“有人擅闖劍閣?”馮睿回到天墉城後,靈識向外擴散,發現劍閣內正有人在交戰,其中一人正是紅玉,另一人則帶著麵具。這讓馮睿想起了原著中,似乎還真發生過類似的劇情。“應該是為了焚寂劍……”馮睿隱約記得,鬼麵人闖入劍閣,就是為了盜取焚寂。馮睿身形化作劍影,朝劍閣所在飛去。其實不僅是馮睿,但凡聽到警鐘的弟子,此時都在朝劍閣趕去。“何人擅闖天墉城!”馮睿人未到,青虹劍卻已化作一道寒光襲向鬼麵人。“叮!”鬼麵人修為不弱,是一位煉虛期高手,屈指彈飛了青虹劍。但就在這時,遠處又有數道劍光趕來。鬼麵人見此,自然不敢多留,身形化作一道青光消失,瞬間逃離了劍閣。(。)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