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唐詩的風采(1 / 1)

狂徒 張君寶 1063 字 2個月前

克利福德夫人明顯不信,礙於隻好把疑問藏在心裡,很有禮貌的說:“那麼一起進來喝酒吧,我準備了窖藏三十五年的雪草莓酒,你一定喜歡。剛才我向朋友們提起你,他們都很想認識你呢。”一個住在薔薇街的鐵匠能有私人秘書,而且還穿得比貴族還奢華,明顯就是推脫之詞,不過這人在她眼裡,身份愈發神秘了。夫人為來賓們介紹她的新客人:“這位是撒加先生……”想不出撒加有什麼能拿得出手的尊貴身份,隻好轉往個人品質上描敘,說:“撒加先生正直無私、勇敢善良,是一位值得尊敬的紳士。”織蘿緹琳又想:“這麼會誇他的優點,看來是**,奸夫淫婦啦,我得想個辦法才行。”一個男人插出來,驕傲地看著沈之默說:“紳士?我怎麼看他怎麼像二等平民呢?”克利福德夫人瞪了他一眼,對沈之默說:“這位是財務大臣布魯斯先生的公子,理查德*布魯斯男爵。布魯斯男爵,希望你能對我的朋友保持風度和禮儀。”“當然,我可是伊利達城最正宗的紳士。”理查德*布魯斯嚴肅的說。這個男人一頭金發,細長臉蛋,頗為英俊,時不時飄向克利福德夫人的眼睛透出熱切的光芒。這個男人一頭金發,細長臉蛋,頗為英俊,時不時飄向克利福德夫人的眼睛透出熱切的光芒。那表情,充滿**,那臉色蕩漾著春花,老練的沈之默馬上就能猜到,這個男人是克利福德夫人的忠實追求者之一,估計是見夫人熱情介紹自己,誤以為自己也是競爭對手,因妒生恨。事實上沈大俠猜的沒錯,小布魯斯男爵對他十分戒備。克利福德夫人拿起仆人端上來的酒,取一杯遞沈之默,說:“雪莓這種植物長在海拔四千米的高峰上,它的果實天生含冰係元素,用來釀酒非常可口,夏天飲用時不用冰鎮就能感覺到它的冰爽口味。”酒色淡紅,流淌在透明的水晶杯中賞心悅目,沈之默輕抿一口,香甜尚停留在齒間,不禁讚道:“冰涼甘醇,入口甜而不膩,香而不冽,使人回味萬分,躁動的情緒都寧靜下來,好像是一支悅耳的音樂,又像一首清新的小詩,好酒好酒。”酒非凡品,他讚得也精彩,克利福德夫人漂亮的大眼睛連連閃動:“對,撒加先生,我一直認為喝下雪莓酒有一種奇妙的感覺,可感覺是什麼又說不上來,您說的對極了,把酒比做樂曲,比做詩,正是我的感受。”兩人隻是普通朋友式的應答,但氣氛融洽,克利福德夫人平時很少對一個男人這麼友善,何況這個男人還不知是從哪個石頭縫裡蹦出來的,布魯斯可就不樂意了,咳嗽一聲,說:“夫人,我特彆為您做了一首詩。”上流社會聚會,吟詩是少不了的助興項目,內容不外乎愛情與忠誠,又或是聖光與信仰的題材,尤其在一些曖昧舞會,更多傷春悲秋之作,辭藻華麗空洞,言之無物,無非都是無病呻吟。布魯斯仰仗父親名頭,常年混跡於伊利達城的社交圈,逐花賞柳,是個小有名氣的人物,他最擅長的就是吟詩,挖空心思在《吟遊詩人全集》裡麵找出一些合適的句子分解再組織,重新堆砌起來,換上自己名頭,然後在聚會上賣弄出來,博取某些寂寞貴婦的芳心,幾年下來,倒也上手幾個,贏得風流佳公子的名聲。是個女人就不能免俗,都喜歡看上去美麗的東西,伯爵夫人笑道:“男爵,您又做了什麼好詩,快念出來吧。”好幾個貴婦人都停住吃東西的嘴,一臉期待的看著布魯斯,看得出來他確實很受歡迎。“噢,男爵,你上次答應寫詩給我的,怎麼還沒見到影子呢?”一個好話叫做珠圓玉潤,壞話叫做肥豬的女人眼中冒出誘惑的火花,朝他猛眨眼皮。一群女人團團圍住布魯斯,七嘴八舌的發問:“男爵,您上次在春季慶典酒會上吟的那句‘假若我是一朵雪花,我會選擇在你掌心裡融化……’,哦,整整讓我感動到現在,天,我一輩子沒聽過那麼動情的詩句。”另一個尖嘴猴腮的貴婦補充:“還有,‘我陷落在你的迷茫中,像一座島,在蔚藍的海濤間,不自主的在浮沉’,可惜我丈夫沒文化聽不懂,還說是垃圾,要是我丈夫有你的一半就好了。”她的聲音很尖,有若夜梟鳴叫,把還勉強聽得不錯的詩句念得大家毛骨悚然。沈之默背心的冷汗終於淌了下來,無可奈何的想:“這……能叫做詩?想是塞尼亞這個國家的文化程度不甚發達,語言夠用就行,再談不上什麼文學意境,要放在我們那裡,早讓人亂棒打死了。”確實,隻要讀過精煉如同寶石,優美得無法描述的盛唐詩歌,就不會再覺得彆的詩有什麼可取之處,那時候的唐朝,被人稱為詩的國度。看著這幫白癡激動的樣子,沈之默就想把總共九百卷的《全唐詩》全塞進她們嘴裡。克利福德夫人說:“男爵,念給我聽聽吧,你的詩總能讓我回憶起從前的一些美好記憶。”那長得很像猿猴的貴婦尖叫道:“快讓仆人拿筆紀錄下來!”織蘿緹琳悄悄扯了扯沈之默的衣袖:“他好像很受歡迎的樣子,你可能沒辦法跟伯爵夫人拉攏關係了。”布魯斯咳嗽一聲,全場靜默下來,他矜持地審視四周,然後換了個姿勢坐下,雙眼深情地望著牆角的花束,努力讓自己眼睛透露出憂傷的感覺,低聲道:“什麼是愛?愛就是籠罩在晨霧中一顆星。沒有你,天堂也變成地獄。在你美麗的櫻唇上,我慣用接吻來代替語言,我的吻就像是從我的心底冒出的一個火焰……”這其實是一個不甚出名的吟遊詩人所作,布魯斯剽竊過來,隻改動了幾個字。也許是經常要朗誦詩歌,長期磨練的關係,他的嗓音很平和穩健,還有磁性,誦讀時語調、情緒把握都很準確,至少在朗誦上說,他有點本事,當然除此之外一無所長。這家夥為了泡妞,回到家裡一定整天躲起來背誦句子。 (全本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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