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章 與狼為友(1 / 1)

參天 風禦九秋 1409 字 2個月前

這處山洞洞口朝北,冬天多有北風,洞裡很是陰冷。南風身上帶有火撚子,卻不敢生火,此時他離諸葛嬋娟等人所在的水潭不過一百多裡,王仲夫婦都已經晉身居山,一百來裡對他們來說算不得什麼,生火就有煙,煙霧會暴露自己的行蹤和位置。南風裹著衣服坐在牆角,他也不打算換彆的山洞,山裡天然的山洞並不多,朝陽溫暖的那些山洞大部分都被野獸占據,沒必要以身涉險與它們爭住處。喘息的同時南風也沒有閒著,他在做著最壞的打算,若是被對方找到,應該如何解釋自己不告而彆。自然不能直說擔心對方殺他取藥,得說遭到諸葛嬋娟逼婚,不告而彆是為了逃婚。不過十次前瞻有八次是沒用的,等到中午時分,對方並沒有追來。由於山洞太過陰冷,南風凍的無法入睡,硬撐著熬到下午未時,再也受不住了,離開了藏身的山洞,翻過山脊,自陽坡尋了隱蔽之處,砍下樹枝擋風,搜集乾草鋪墊,然後趁著午後較為溫暖,小憩了半個時辰。冬天天黑的早,天黑之後更不能生火了,南風也沒有急於上路,留在了藏身之處,到了晚上,山中多有野獸嘶吼和禽鳥啼鳴,山風嗖嗖,怪聲連連,煞是嚇人。下半夜風停了,天上飄起了雪花。這種天氣不適合趕路,南風就近砍了些樹枝,搭了個小窩棚,藏身其中,躲避風雪。南風一直克製著沒有生火,實則過了這麼久,對方尋來的可能性並不大,但他不敢大意,他寧肯忍受寒冷,也不願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險。雪越下越大,很快地上有了積雪,天亮之後南風仍然沒有上路,他倒不怕冒雪趕路,而是擔心自雪地上行走會留下腳印。上午辰時,南風發現了一道淡紫靈氣,靈氣是自東麵過來的,往西去了。等那靈氣疾掠而過,南風爬出窩棚,跑到高處舉目遠眺,他認得那人的背影,正是藥王王仲。等到王仲消失,南風動身上路,昨日至今王仲等人一直在找他,幸虧他此前忍住了沒有生火,不然此時已經被抓到了,一旦被抓到,最好的結果就是被逼婚,最壞的結果就是被放血煉藥,這兩種結果他都不願接受。王仲既然自這裡經過,哪怕繼續尋找,也不會再走這條路了,南風自林下行走,日落之前走出了四五十裡。此時他的鞋襪已經雪水打濕了,迫切想要生火取暖。入更之前,南風遇到了一處山洞,洞口有足跡,這種足跡他認識,是狼的腳印。南風沒有避開,而是持刀靠近了洞口,他此時已具洞神修為,尋常野獸他已經不怕了。洞裡真有一隻狼,是公狼,短暫的對峙之後,公狼退走。“不好意思,占了你的窩兒。”南風衝公狼揮了揮手。這處山洞不大,裡麵有一些動物的骨骼,還有半隻死兔子。由於下雪,山中的乾草樹枝不容易尋得,好在洞前有棵大樹,樹上有個烏鴉窩,南風縱身躍起,將鳥窩拿了下來,鳥窩裡有乾草和鳥毛,可以用來生火。有了火,便不遭罪了,南風烤乾了自己的鞋襪,又將那死兔子給烤了,不飽,又吃了些核桃,臨睡之前出去搬了幾塊青石堵住洞口,這才安心睡下。睡醒之後,篝火還有餘燼,南風救活了它,坐在火堆旁斟酌思慮。他離開宿州的時候曾經跟胖子有過約定,五年之後會回去找他,而今隻過了一年他就被玉清宗攆了出來,胖子掛單佛光寺,摸清內情需要時間,此時趕過去為時過早。當日他被煙霄子和煙平子帶走的時候,煙平子曾經發現附近有太清高手,由此可見太清宗一直沒有放棄對他的追尋,此時趕去宿州隻能住在客棧,很容易暴露行蹤,還不如留在山裡過冬,雖然清苦卻很是清淨,可以安心練氣,提高修為。打定主意,南風起身將山洞打掃乾淨,自附近砍柴碼在洞口。又收集枯草,烤乾之後充當床鋪。這處山洞西麵五裡有一條小溪,可以自那裡漿洗衣服,若是運氣好,還能抓到魚。那條被南風攆走的公狼並沒有走遠,一直自遠處窺望,但它畏懼南風,也不敢太過靠近。大冬天的搶占了人家的住處,南風也感覺不好意思,見公狼不走,便蹲身衝它招手,試圖誘它過來,但公狼戒心很重,並不靠近。在山裡過活,食物是大問題,林中多有荊棘,也抓不到野兔山豬,不過南風可以夜視,山中多有禽鳥,大部分鳥類在晚上都是瞎子,南風可以躍上大樹,輕鬆捕捉。狼在冬天捕食也很困難,見它肚子時常是癟的,南風就扔死鳥給它,起初那狼不敢吃,都是等南風走遠或者不在時再來銜走,後來慢慢熟了,南風扔鳥給它,它就過來吃掉。獨居深山,多有孤寂,南風就有心馴它充當夥伴,扔食時越扔越近,一個月後就扔到洞口,那狼也敢來吃,晚上也不走遠,就睡在洞口的柴垛下。又過了一月,山中到了最冷的時候,南風將公狼引進了山洞,他睡東邊,狼睡西邊,一開始狼還怕火,後來習慣了,也不怕了。不過狼終究不是狗,狼是有野性的,不似狗,天性就臣服於人,南風與它住在一起,時刻要打起精神,隻要公狼有犯上跡象,立刻給予懲戒,也不真打,好不容易養到現在,打跑了就糟了。天冷了,鳥也少了,南風還能挖山藥木薯,但狼是吃肉的,隨著二人逐漸默契,南風便與公狼合作狩獵,他負責驅趕,公狼負責隱蔽突襲。捕到獵物,南風先吃,然後再給那公狼,這是為了讓公狼知道誰是老大。有了公狼的陪伴,南風自山中的日子便不至於太過無聊,但他一直不曾為公狼起名,他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離開,不能帶著它。南風是沒給它起名,但公狼還是找到了屬於它的名字,南風喚它都是“嘿”,於是它就認為自己叫嘿。這段時日南風從未懈怠修行,每日大部分時間都在盤膝打坐,萬裡之行始於足下,哪怕天賦不好也不能破罐子破摔,高玄修為雖然算不得什麼,卻也比洞神要厲害一些,旁的不說,至少力氣大一些,跑的更快,跳的更高。苦修的同時,南風偶爾也會想起自己服食過的龍齒天蠶,他服食的天蠶應該是隻公蠶,有脫胎換骨之效,但那天蠶隻在重傷彌留之際才會起效,除非身邊有王仲那種岐黃聖手,否則就算脫胎換骨,人也死了,沒有任何意義。實則最穩妥的就是雌雄兩隻天蠶一起服食,重傷瀕死之際便能在起死回生的同時脫胎換骨。但龍齒天蠶極為罕見,王仲夫婦捉到得那隻倒是隻母的,但他們不可能將天蠶送給他。眨眼又是一月,南風打算離開了,冬天馬上就要過去了,到了春天蛇蟲鼠蟻就會複蘇,不宜繼續留在山裡了。南風沒什麼行李,要走也不需要收拾,但他一拖再拖,一直沒有上路,公狼現在已經視他為同伴和首領,他若是走了,公狼會非常失落。二月的一天,南風動身了,公狼跟在後麵送他,一隻母狼自後麵遠遠的吊著,那是公狼新近尋到的伴侶。“回去吧,找你老婆去。”南風衝公狼擺了擺手。公狼雖然不會說話,卻很通人性,知道分彆在即,走過來用頭磨蹭南風的手。南風摸了摸公狼的頭,又指了指遠處的母狼,示意公狼過去找它。此前已經拖延了不短的時日,此番南風便沒有多做停留,衝公狼道彆,轉身離去,等到南風走遠,母狼跑過來與公狼會合。下到山腳,南風轉頭回望,隻見兩隻狼站在山頂高處,公狼見南風回頭,引頸嚎叫,“嗷~”“我會回來看你們的。”南風高喊回應。上路之後,南風走的很是急切,他此時離高玄修為隻有一步之遙,而胖子卻一直不曾入門,得儘快趕去佛光寺,幫胖子學到八部金身……【公告】客戶端特權,簽到即送vip!【專題】暢讀熱播劇同名if(q.ste('readtype != 2 && ('vipchapter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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