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沒有一開始就進行活捉,並不是因為我軍沒有在野戰中活捉的實力。最關鍵的因素,還是不想讓對方知道我的底細。悠著來總是有好處的。但這樣一來,最終我軍的收獲也非常大。因為剩下的敵軍都是百裡挑一,跟我軍一樣,也是牙帥一格的兵力。雖然跟我軍擁有等級差異,但在將來歸降後卻對我軍好處良多。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大約20億玩家也稀裡糊塗被我活捉了。因為這一次進攻我的列國玩家基本上都在這一路。不過玩家照例是被係統混在npc中間,不能互相交流。係統給了我兩個選項,招降或者殺掉。當然是招降,玩家不存在招降率的問題,為了不被殺掉,基本上一招就降。畢竟他們跟npc主公沒有任何道德上和利益上的考慮,不降就是白癡。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就讓我後悔到了極點。伴隨著這些玩家的歸降,不但他們所有的玩家領也跟著歸降,同時所有被我軍活捉的俘虜,也跟著他們一起歸降。既然如此,當初就不如把一個大帥部的兵力全部活捉了。但在開闊地之上,能不能活捉這些玩家,其實是一個問題,所以我也就沒有太後悔了。玩家歸降之後,係統規定,三個遊戲日之內不能變更自己的陣營。同時,除了俘虜的歸降全部歸我之外,所有這些玩家的玩家領,外加玩家領的居民和兵力,將會有10%永遠歸我。而且這些玩家領的居民,將全部設定為80%的忠誠度、認同度和親密度。同時在三個遊戲日之內,我也可以隨便調動這些玩家的兵力。隻要能夠把這些兵力調動到我的地盤上,其中一半兵力都將歸我。剩下的一半兵力,也將滯留在我的地盤上,到時候如果不能逃掉,也將成為我軍的俘虜。所以不但是這邊一個遊曠部的兵力,在其他方向上進攻我軍的一個三級統帥部的兵力,也都一下子全部歸了我。這一個三級統帥部的兵力一歸降,餘下玩家在各個方向上的兵力就全部變成了少數兵力,根本不足以跟這些兵力抗衡。而在玩家領方麵,雖然我收獲巨大,但這些玩家領都在人家的各個獨立領的玩家領包圍之下。在這種情況下,到時候這些收獲到的玩家領是不是還是我的,實在是一個問題。所以玩家領的收獲基本上算是沒有收獲。好在我還有三個遊戲日的發展期,在三個遊戲日之內,我完全可以從這些玩家領撈取到足夠的好處。三個遊戲日之後,我完全可以給其他玩家留下一個空殼,讓他們占過去就是了。反正這些玩家在周邊的玩家領,都分布在一個郡的距離之內,三個小時的時間,就可以將一個玩家領完全搬空。不過那些用於支撐民生的項目,我會完全保留,絕不會去動。因為玩家領中,唯一搬不走的就是居民和民兵。如果我搬得太多,就會降低玩家領的各項指標,到時候不用人家來打,居民和民兵直接就投降了。我更大的希望,還是要這些居民和民兵拚死抵抗。反正戰後我會有10%的兵力複活。到了那個時候,就算是10%的居民和民兵,也足以增長我後方的實力。此外我還需要達成一個戰略目標,那就是在三個遊戲日之內,逼迫周圍的玩家簽訂君子協定。隻要這個戰略目標達成,那麼我在這些地方10%的玩家領,就完全安全了,也就不需要進行任何戰略轉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