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本質必定要表現出來。本質的映現(Sen)於自身內是揚棄其自身而成為一種直接性的過程。此種直接性,就其為自身反映而言為持存、為質料,就其為反映他物,自己揚棄其持存而言為形式。顯現或映現是本質之所以是本質而不是存在的特性。發展了的映現就是現象。因此本質不在現象之後,或現象之外,而即由於本質是實際存在的東西,實際存在就是現象。附釋:實存被設定在它的矛盾裡就是現象。現象卻不可與單純的假象相混。假象是存在或直接性最切近的真理。直接性並不是指獨立自倚之物而言。反之,直接性隻是一種假象,既是假象,它就概括地被看成是本質單純的自身存在。本質最初是映現在自身內的全體,但它並不停留在這種內在性裡,而是作為根據進展到實存,而這個實存的根據又不在其自身內而在他物內,也隻是現象。當我們說到現象時,我們總聯想到一堆不確定的具有雜多性的實際存在著的事物,它們的存在純粹是相對的,因而沒有自身的基礎,隻能算作一些過渡的階段。由此即可同時看出,本質並不徘徊於現象之外或現象之後,無寧可以說,本質似乎以它無限的仁惠,讓它的假象透露在直接性裡,並予以享受定在的欣幸。於是這樣建立起來的現象便不站在自身的腳跟上,它的存在便不在自身而在他物。作為本質的上帝,當他讓其自身顯現在不同階段的實存中,也可以說具有創造世界的大仁,但同時他又是超出於這世界的大力量,並且又是正義,可以使得這個實存世界的孤立自存的內容,表現為隻是單純的現象。現象當然是邏輯理念的一個很重要的階段。我們可以說哲學與普通意識的區彆,就在於哲學能把普通意識以為是獨立自存之物,看出來僅是現象。問題在於我們必須正確地理解現象的意義,以免陷於錯誤。譬如,當我們說某物隻是現象時,也許會被誤解為,與單純的現象比較,那直接的或存在著的東西,好象要高一級似的。事實上恰與此相反,現象較之當前的單純存在反而要高一級。現象是存在的真理,是比存在更為豐富的範疇,因為現象包括自身反映和反映他物兩方麵在內,反之,存在或直接性從是片麵的沒有聯係的,並且似乎隻是單純地依靠自身。再則,說某物隻是現象,總暗示著那物有某種缺點,其缺點即在於現象自身有了分裂或矛盾,使得他沒有內在穩定性。比單純現象較高一級的範疇就是現實(Wirklichkeit),現實就是本質範圍內第三階段的範疇,稍後即將予以討論。在近代哲學史裡,康德是第一個有功績將前麵所提及的常識與哲學思想的區彆使之通行有效的人。但是康德隻走到半路就停住了,因為他隻理解到現象的主觀意義,於現象之外去堅持著一個抽象的本質、認識所不能達到的物自身。殊不知直接的對象世界之所以隻能是現象99lib.會立即死於饑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