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九那一年,我起身到遠東去,路過芝加哥;為了某種和本書無關的原因,在那邊住了有兩三個星期之久。不久以前,我出版了一部成功的,所以在當時也算是新聞人物,一到芝加哥,就有記者來訪問。第二天早上,電話鈴響、我去接電話。“我是艾略特?談波登。”“艾略特,我還以為你在巴黎呢。”“不,我回來看看家姐的。我們找你今天來玩。跟我們一起吃午飯。”“好極了。”他把時間和地址告訴我。我認識艾略特:談波登已經有十五年。他這時已是將近六旬的人,一表人才i高個兒,眉目清秀,鬈發又多又烏,微帶花白,恰好襯出他那堂堂的儀表。他穿著一直考究,普通的買自夏費商店,可是衣服鞋帽總要在倫敦,他那些值錢的畫總有一兩張不見了,不然就是一口細工精嵌的櫥櫃換成一口漆的。等到有人問他怎麼某一件東西不見了,他就花言巧語地說,那個他覺得還不上品,因此拿去換了一件更好的。接著又說,儘瞧見一樣東西真膩味。“Nons autres ameris,他先調一句法文,“我們美國人就歡喜換花樣。這既是我們的短處,也是我們強過人的地方。”巴黎的有些美國太太,自稱曉得他的底細的,說他的家道原來很窮,所以起居能夠那樣闊綽,隻是由於他為人非常精明的緣故。我不清楚他究竟有多少錢,可是那位公爵頭銜的房東在他這所公寓上卻著實收他一筆房租。公寓裡的陳設又是那樣名貴:牆壁上掛的都是法國大畫家的作品,瓦托[注]啊,弗拉戈納爾[注]啊,克洛德?洛蘭[注]啊,等等;鑲木地板上炫耀著薩馮內裡埃和奧比鬆[注]的地毯;客廳裡擺了一套路易十五時代精工細雕的家具,製作之精,如他自稱的,說不定就是當年蓬帕杜夫人[注]的香閨中物。反正他並不99lib?隨地都來;你要是請他做一件事,不管多麼厭煩,沒有不高高興興替你做的。碰到年紀大點的女人,總是曲儘心意去博她們的歡心,所以不久在許多豪貴人家都渴得很熟。為人實在太好講話了,假如有人失約,你臨時拉他來湊數,他毫不介意就來,而且讓他坐在一位頂討厭的老太婆旁邊,保管還會替你敷衍得有說有笑。兩三年工夫,在倫敦和巴黎,所有一個年輕美國人攀得上的朋友,他都攀上了;巴黎他是長住,倫敦是每年遊宴季末期去,還有就是在初秋時拜訪一轉鄉間彆墅。那些早先把他引進社交界的太太們,看到他的交遊竟如此廣,很覺得詫異。感想是分兩方麵:一方麵是高興她們抬舉的這個年輕小夥子居然有偌大的成功,另一方麵,則有點著惱,怎麼和他混得很熟的人,和自己的交情隻是一點浮麵。雖則他對待她們照舊很客氣,很肯效勞,這些人總不好受,覺得他利用她們做了社交上的墊腳石。她們擔心他是個勢利鬼,當然他是個勢利鬼,他是個大大的勢利鬼,他勢利得毫不顧旁人齒冷。哪一家請客,他想廁身被請之列,或是哪一位大名鼎鼎但是有名難纏的老闊寡婦,他想拉攏點關係,就什麼都做得出來:釘子照碰,冷言冷語照吃,下不了麵子的地方照下得去。在這方麵,他可以說是不屈不撓。隻要眼睛落在什麼上麵,他就象植物學家尋求一株異種蘭花一樣,洪水、地震、瘴熱、敵意的土人,什麼危險都去冒,非弄到手不肯罷休。一九一四年的大戰給他提供最後的機會;戰事一爆發,他就去參加一個救護隊,先後在佛蘭德[注]和阿爾良戰區都服務過;一年後回來,佩起一枚紅勳章,在巴黎紅十字會弄了一個位置。那時候,他手頭已很寬裕,要人支持的慈善事業,他都慷慨捐助。任何鋪張揚厲的善舉,他必竭儘自己的博雅知識和辦事才能來襄助一切。巴黎兩家最高貴的俱樂部,他都做了會員。法蘭西那些最煊赫的婦女提起他來總是“那個好艾略特”。他終於發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