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節:春天(9)從小我就有愛拿人家東西的毛病。當然,我沒有膽子偷商場的東西,一般是偷周圍人的小玩意兒來豐富自己的收藏,這成為我小小年紀的最大快感。我收集的不是鉛筆盒或者運動鞋之類的東西,而是橡皮啦、彩筆啦、小夾子啦等等微不足道的小物件。我以拍紀念照的心情,把掉在地上或者人家放在課桌裡的這些小東西悄悄塞進校服兜裡。我認為這不算偷,是回收,我靠這麼想來消除罪惡感。沒有人覺察更使我快感大增。同時,也覺得有氣,怎麼大家都這麼不注意自己的東西呢?直到現在我還常常會犯這個毛病。我把收集來的這些破爛放進空鞋盒裡收起來。現在,房間的壁櫥裡有三隻這樣的鞋盒子。偶爾我會翻看這些鞋盒子,沉浸在回憶中。想起東西原來的主人和我的關係,我會時而傷心落淚,時而吃吃笑起來。拿起其中任何一件擺弄,都會感到安心。然而,欣賞完了之後,我又會罵自己是小偷、沒出息、寒磣死了,陷入自我厭惡。每經過這麼一次,就感覺自己的臉皮厚了一層。不管彆人說什麼,我都要不為所動,做我自己。這麼做就是為了訓練自己,我一邊蓋上鞋盒子,一邊對自己說。吟子躺了三天,第四天早上恢複了精神,我心裡一塊石頭落了地。我甚至還想過,就因為住在一塊兒,難道自己就得為她安排葬禮,準備大花圈嗎?星期日是個晴天,氣溫二十八度。能穿短袖出門了,陰鬱的春天徹底過去了,真讓我高興。高興之餘,我趁著打工之前的空閒時間去找陽平,有好久沒去他那兒了。我用另配的鑰匙打開門,看見一個不認識的女孩子穿著內衣坐在他腿邊。"哎喲哎喲。"我吃驚得不知該說什麼了。"哎喲哎喲。"看著兩個女孩這樣不期而遇,穿著臟兮兮的無袖衫的陽平,傻瓜似的學著我說。儘管在這種尷尬的場合,他那曬得黑黝黝的胳膊,還是那麼吸引著我。女孩子頭發蓬鬆有型,豐滿的臉龐認真化過妝。而我呢,因為晚上要重新化妝,所以素麵朝天,綰了個鬆鬆垮垮的發髻,隨便穿了一件舊T恤衫。這能算是分手的理由嗎?那個女孩子不好意思地低著頭。"真沒想到。"陽平嘿嘿傻笑。"太差勁了。"說完,我就出來了。一瞬間感覺全身都麻木了。戀愛就這麼結束了嗎?難道就是我所期待的順其自然嗎?雖然我那麼說他,可仔細想想,他也不像我說的那麼差勁。我既沒有悲傷,也沒有憎恨。就好比期末考試結束後,往家走時的心情。去車站的途中,我停下腳步,打量起周圍的行人來,差不多都是一對一對,或一家子一家子的。前麵走著的那對穿製服的情侶,挽著胳膊,緊緊地挨著,連空氣似乎都沒有通過的縫隙。我在花壇邊坐下,故意挑釁地盯著他們瞧,可他們並沒朝我看。我無法想象彆人的戀愛情感。其他人是在什麼樣的感情基礎上結合、保持下去的,對我是個難解的謎。我感覺得到,至少我以前所做的和我眼前走過的這些人是不大一樣的。怎麼做才能將戀愛初期的愉快感覺保持下去呢?有沒有可能不是因為惰性才長久在一起呢?和上次來這邊時不一樣,櫻花行道樹下麵沒有了掃成堆的白花瓣;抬頭望去,透過新長出的綠葉能看見天空。陽光太晃眼,看不清楚天空究竟是藍的還是白的。天氣太清爽了,清爽得快要得蕁麻疹了。我寧願將全身曝露在仿佛要毫不留情奪走皮膚脂肪的嚴冬的寒風中,也不要這樣的風和日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