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蘭市麵積並不大,直線距離32公裡,差不多就將大半個市囊括進去了。對於昨天下午所去的兩個拋屍現場,全都在慕遠與小毛的共享感知範圍之內。這也是為何慕遠會如此乾脆地答應林副總隊長先回酒店休息的主要原因。慕遠控製小毛,很快便找到了靈蘭市局這邊確定拋屍車輛離開市區的那一卡口,隨後鎖定時間,沒費多大的勁,便看到了那輛車出現在視野中。此刻已經是深夜一點,靈蘭市不同於西華市,不管是經濟上的繁華程度,還是夜生活的繁華程度,都差了幾個量級,因此,在這個時間點,靈蘭市大街上的行人已經幾不可見,街上跑的也多是一些討生活的出租車。哪怕是城市中最繁華的區域也是如此,更遑論是出城的地方了,除了昏暗的路燈,其他連鬼影子都看不到一個。小毛悠悠然地從空中降下,若是有人看到,估計會引起一些波瀾。畢竟如此體型的貓頭鷹確實少見,太小了,感覺像發育不良一般。說不定這還會引起一連串的生物學方麵的討論——是不是野外的老鼠不夠貓頭鷹吃了,食物鏈出現了問題……好吧,這個問題太複雜了一些,至少不是慕遠能理解的範疇。他控製著小毛停在路邊的花台上,高度正好與馬路上所經過車輛的車窗齊平。然後,繼續時光回溯符走起。小毛銳利的目光直接透眼前經過那輛標誌508,將車廂內的一切儘收眼底。隨後,慕遠長長地鬆了口氣。開車的司機,正是那位年輕的受害者劉飛。雖然隻是截取了短短兩三幀畫麵,但慕遠從其麵容中可以看出,他沒有任何異常。同時,車內也沒有其他人。慕遠沒有下任何結論,繼續控製著小毛往前飛。小毛升級後的好處不僅僅體現在共享感知的距離上,同時還體現在對遠距離目標的把控上。以前剛剛得到小毛的時候,像這種遠距離跟蹤,差不多每隔百來米,就需要來一次時光回溯,否則就容易把目標跟丟。可現在的小毛,一次哪怕是上千米的距離,都逃不過它的視線。對此,慕遠也是非常滿意的,畢竟這會極大降低時光回溯符的消耗。到目前為止,慕遠隻購買了一次時光回溯符,可購買的這次所使用的時間,比上次抽中的時光回溯符要長。雖然都是一百秒,雖然現在每天偵破的案件比以前更多,但他使用時光回溯符的頻率大幅度降低後,對時間的消耗自然就減少了。不過就算如此,上次充值的10分鐘,現在也即將消耗殆儘了。哪怕現在慕遠很多時候都不使用時光回溯符了,但這逆天級道具絕對是他手上最給力的破案神器之一,就算不用,也得備著,不然心裡不踏實。估摸著,等不到慕遠再次升級小毛,他就得先補充一次時光回溯符了。反正也就100點俠義值而已,對現在的慕遠來說著實不算什麼。慕遠一直跟著,腦子裡卻在回想著靈蘭市警方所偵查到的一些情況。靈蘭市警方曾詢問劉飛的女朋友,劉飛這次出城,是為了應一個約,單位上的同事叫他一起去野外釣魚。可這一走,就再也沒有回來,等再見時,便已經是一具屍體了。這種情況下,他的同事具有一些嫌疑,靈蘭市警方也對其進行了調查,結果證明劉飛的同事沒有作案嫌疑。畢竟,能在周末約好一起出去釣魚的同事,關係都不會差,而且二人之間也沒有經濟往來,屬於很純粹的朋友關係。當然最主要的一點,在劉飛失蹤的這段時間,邀約劉飛的那位同事沒有長時間獨處過,沒有作案時間。而且,這位同事與另外兩位死者完全沒有任何關係。靈蘭市警方甚至調查過哪些人知道劉飛離城這件事情,可結果卻還是一無所獲。也因此,慕遠對劉飛途中的遭遇非常好奇……他剛才在殯儀館時就已經確定了劉飛的死因——窒息而亡。從脖子上的痕跡來看,他肯定不是自殺。呃,好吧,其實就算不看脖子上的痕跡,也能確定不是自殺,畢竟死人沒法自己拋屍不是?當然,脖子上的勒痕也不是全無意義,至少證明那是嫌疑人用某種軟質的繩子或者帶子,直接纏住了被害人的脖子,令其窒息而亡。那麼,這一路上到底發生了什麼?讓凶手抓住了機會,將繩子套在了李飛的脖子上,並且成功將其勒死。至於動機,慕遠暫時沒去考慮。像這類比較離奇、發生在十天之內的案件,一路平推就對了。僅僅幾分鐘時間,一幕場景出現在慕遠視野中——時光回溯的視野。一個人,躺在路中間,正好擋住了劉飛那輛標誌508的去路。當然,這個人不是死人,他的躺屬於半躺,手扶著腿。這一刻的時間處於早上,若是半夜,那就很嚇人了。不過由於這人麵孔朝下,看不到臉,慕遠無法確定他是否就是那凶手。慕遠隻看了不到0.3秒的畫麵,後續的可以想象,劉飛肯定是把車給停下來了,不然總不能直接碾壓過去吧?雖然慕遠也可以憑借著時光回溯符將整個現場完全還原,以上帝視角的模式觀看全部經過,但……太奢侈了。慕遠將時間向前移了兩分鐘,再次“截圖”。畫麵中,標誌508果然已經停下,劉飛正走到那人麵前,看動作應該是在詢問情況。而在這個畫麵中,這人還是將腦袋埋著的。也不知道他是一直保持著這個動作,還是自己運氣太差,正好遇到他埋頭的那一刻。至於說了什麼,雖說時光回溯符也能讓使用者聽到聲音,但聽完一段完整的話需要的時間太長,慕遠可舍不得。好在慕遠不僅有時光回溯符,在犯罪心理學方麵的技能點也是即將點滿的那種,雖沒有聽到對方的交談,但從劉飛的神情中可以判斷,劉飛不認識這個躺在地上的人。這讓慕遠心中有些疑惑。這大清早的一個人躺在路上已經夠奇怪了,慕遠一度懷疑這個人就是凶手,可現在劉飛居然不認識對方,這……邏輯不通啊!按照之前自己和靈蘭市警方的猜測,這三起殺人案應該屬於仇殺。仇殺最顯著的一點,便是殺人者與被殺者之間認識——如果都不認識,哪還有什麼仇、什麼怨?雖然這個理論並不完全正確,但也適合大部分的情況了。若這個案子不是仇殺,說實話,慕遠就很頭疼了。畢竟,之前的人臉識彆未能把人員信息給鎖定下來,原本想通過追蹤被害人,找到案發現場,以確定凶手和死者之間的關係,繼而推斷出死者的身份。難道說,這人就是凶手,他之所以殺掉劉飛,是因為之後產生的某種矛盾?如果這隻是一起單獨的殺人案,這樣想肯定是沒問題的。可現在是三起連環殺人案呢,凶手總不能在這裡因為某個矛盾殺了劉飛,然後又在另外的地方因為某種矛盾又殺了其他人吧?如果是那樣,這混蛋就絕對當得上殺人狂魔這一稱謂了。亦或者說,這人不是凶手?眼前的這一切隻是巧合?慕遠心頭一動,繼續向前挪動了兩分鐘。人還在,車也還在。劉飛還在繼續與那人交談。不過這一次,躺地上的那人抬起了頭,讓慕遠的心頓時一凝。臉!就是這張臉!與拋屍現場的人完全對上號了。而且,從對方的神色中,他還看出了一點。他的疼痛是裝出來的,也就是說,他躺在路中間,是故意為了將車截停。可新的疑問又出來了。他攔下劉飛的車,就是為了殺掉劉飛。這說明他是早有預謀的。如此判斷,凶手應該是提前知道了劉飛要走這條路的。可劉飛之所以走在這條路上,完全是因為有同事邀約他去釣魚。那麼凶手是從哪兒得到的消息?之前靈蘭市警方已經調查過,知道劉飛要去釣魚的消息就那麼幾個,而這幾個人都排除了作案嫌疑。是不是靈蘭市警方遺漏了什麼?亦或者說,那幾個知道劉飛行蹤的人撒了謊……這一刻,慕遠真有種衝動,那就是用時光回溯符來聽聽他們到底說了什麼,這對於破案或許有幫助。可最後他還是忍住了,除非到實在無法可想的時候,他不準備用這種方法。暫時沒有答案,他打算繼續看下去。畫麵再往前移兩分鐘,劉飛竟然扶著凶手拉開了車門——後排的車門。慕遠腦子裡瞬間浮現出一個畫麵,凶手取出繩子,瞬間從後麵套在坐在駕駛室的劉飛的頸部,然後硬生生地將其勒死。若是劉飛在拴上了安全帶的情況下被繩子勒住脖子,他擺脫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這也與他致死的傷情完全吻合。可這些,還是沒能解除慕遠那一腦子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