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坐在車上沉默的馮局考慮的卻是另一件事情。那就是儘快邀請法醫專家,重新進行屍檢,以佐證慕遠的推斷。也唯有讓慕遠在屍檢中得出的那些結論被權威驗證,他們剛才的一係列論點才有立足之基。當然,這並不影響他剛才對慕遠的工作安排。就算前麵的支撐尚未被確認,但後續的工作也還是可以做的,隻不過不能將所有精力全部投入進去罷了。反正現在專案組的任務也不多,看起來分了三個組,實際上真正耗費警力的隻有第一個走訪調查組。以青禹縣刑大的警力,調派兩三個人配合慕遠順著摸一摸,也不影響大局。就算錯了,也算不上走彎路不是?至於坐在副駕駛的劉大隊,心情就更複雜了。偶爾腦子裡飄過昨晚的案情,想想之後又搖頭把它們甩出腦子——犯賤啊!都被“拋棄”了,還幫彆人想個屁啊!好在這股子幽怨的情緒並未持續太久。他自個兒也知道,其實自己並不適合留下來的。他是華成區分局的刑警大隊長,這個案子是青禹縣分局的,才剛剛開始偵辦,自己就跑來橫插一腳,算怎麼個事?至於小慕加入到專案組,那也是有說法的。畢竟慕遠有自己的專業能力,比如模擬畫像、又比如“警犬”二毛,不管是哪一種,都屬於全市獨一份的,所以馮局帶著他過來幫忙協助,完全是名正言順。所以說,一個人能有一技之長,到哪兒都是受歡迎的。更何況小慕是多技之長呢。很快,車停在縣局門口,司機小周載著一臉幽怨的劉大隊走了。當然,此時的幽怨不是彼時的幽怨——走的那一刻,他莫名地覺得小慕離自己分局是越來越遠了……“幻覺!肯定是幻覺!”劉隊這般安慰了一下自己,便隻得回去收拾慕遠忙活了近一周留下的“爛攤子”。再一次來到青禹縣刑警大隊的案件會商室,坐在這裡的警察明顯少了許多。畢竟,辦案不是商量就能商量出來的。會商隻是辦案的一個小部分,調查走訪、查閱監控、數據分析才是關鍵……真以為辦案就像電視劇裡演的,每天一群警察湊在會議室裡討論?那隻是……藝術。真正辦大案,會商隻是每天大夥兒忙完後碰碰頭,總結分享一下這一天的收獲。而現在,刑大至少派了三四十號人,到發現屍體的地點上遊區域走訪去了。以正常手段來辦這樣的案子,說是大海撈針一點都不為過。拋開運氣因素不談,拚的就是人力和細致,隻有手腳儘到了,證據線索才有可能被發現。吳局長倒是沒有親自去現場,馮局長過來後,他也到了會議室。“馮局,剛才您說的那情況,我們這邊也討論了一下,確實可能性很高。剛剛我已經安排了人去最近的幾座橋周邊進行查看,看看能不能找到有價值的社會視頻。另外,距離屍體發現地點最近的兩座橋都是在城內,橋兩側都安裝有天網監控,目前我們已經安排人員調看相關視頻資料了。”聽了吳局長的彙報,馮局點了點頭,忽然轉頭看了看慕遠,便對吳局長道:“吳局長,小慕在視頻偵查方麵能力也是非常突出的,前期華成區分局那邊幾個案子,都是他通過查閱視頻破獲的。我看就讓他也去看監控吧。”不管吳局長是否相信馮局的話,他都不可能反對對方的提議。於是,慕遠順理成章地進了監控中心。以前慕遠看過無數次監控,但大部分時間裡,監控都隻是他遮掩自己是掛逼的工具。可這次,自己的掛不太好用——額,好吧,其實也還是掛逼,沒有屍檢技術,他也不可能得出拋屍時間的結論。此次看監控,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看監控。他需要這些監控來輔助自己……當然,作為一位有理想、有誌氣的掛逼,就算是看監控,又怎麼可能不用掛呢?在他坐在監控中心的顯示器前時,小毛已經撲騰著翅膀,飛到了距離發現屍體地點不足三百米的一處地方,在它的正下方,一座大氣磅礴的現代橋梁矗立於河麵之上。這也真難為那些橋梁工程師了,畢竟能將一座不到兩百米的橋修出磅礴氣勢,確實很考驗水平的。慕遠自然沒有去關注那橋是否氣勢磅礴,作為一位真·鋼鐵直男,實用才是關鍵,他隻是覺得,這橋……蠻結實。“老哥,麻煩將距離屍體發現地點最近的一座橋的監控調出來一下。”慕遠有些靦腆地向旁邊一位民警提出了請求。不是他擺譜不想自己動手,而是他確實不知道那座橋的名字,更不知道橋兩側的監控點到底是哪一個。陪著慕遠一同過來的一位將近三十歲的輔警,叫虎平。他接到的任務便是配合慕遠調閱監控。所以在聽了慕遠的話之後,直接打開了監控界麵。“你要看哪個時間段的?”“先看前天晚上12點到淩晨6點。分彆將橋兩側的畫麵都放出來。對了,你們這裡有圖形的結構化分析軟件嗎?”“有。”“這兩處監控的距離大概有多少?”“三百多米。”“中間有岔道嗎?”“沒有。”“那麻煩你將這個時間段裡,通過兩處監控位置間隔時間超過一分鐘的車全部調出來。”“這恐怕沒多大意義吧?這段距離內有幾家比較大的ktv,晚上經常有車在那裡停下來等人。”“沒關係,你調出來就行。”虎平也沒再多說,一頓操作猛如虎,一張張通過結構化分析軟件處理出來的圖片便羅列了出來。正如虎平所說,符合這種條件的車還真是蠻多的。由於西華市主城區的虹吸效應,雖然青禹縣緊鄰市區,但繁華程度卻也是完全無法與西華市相比的。基本上12點後的車流量就非常少了。但就算再少,屏幕上羅列出來的車輛數也超過了兩百輛。扣掉裡麵的出租車,剩下的也還有一百來輛。這個數字還是蠻大的……在無法確定嫌疑人就是在這座橋上拋屍的情況下,對這一百多輛車進行逐一排查,付出與收獲就完全不成比例了。可這難不倒慕遠……十多分鐘後,慕遠將所有的車輛篩查了一遍,他卻皺起了眉頭。“媽蛋,四十多秒的時光回溯符時間,就這樣浪費了。”自從慕遠掌握了時光回溯符使用技巧後,他就會已經沒有再在一個案子上耗費這麼多時間了。可這次的情況終歸是不一樣的。以前的案子,要麼是確認了嫌疑人,需要用時光回溯跟蹤軌跡,要麼現場有明顯變動,可以用二分法來確認作案時間。而這次的案子,嫌疑人直接將屍體拋入河中,二分法沒法用,唯一能做的便是對車輛進行逐一篩查。要說用起來不心疼,那是不可能的。但隻要想起昨晚操作台上的那一塊塊屍塊,彆說是用這幾十秒了,隻要能破案,便是將所有時光回溯時間耗儘了又如何?